近日,万宁市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暨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动员大会在市委九楼会议室召开。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纪一豪出席会议。全市各有关基层工会负责人,各镇总工会、兴隆区工会主席,未组建工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业务负责人等约200人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万宁市工会第一期职工医疗互助、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情况并部署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讲解《海南省工会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细则》和《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管理办法》《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实施细则》。
会议明确,新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参与对象原则上是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加入所在单位工会且参加海南省基本医疗体系的在职职工会员;参加方式为由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团体参加,原则上参加人数应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60%;互助期限为3年,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缴费标准为每人每份150元,限参加一份;缴费方式为由各基层工会统一收取;互助标准为职工会员在住院期间自付部分达到1000元(含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补助50%;达到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上至1万元(含1万元)的补助60%;达到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上的补助70%。互助有效期内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新一期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的参加方式、互助期限、缴费方式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相同。参与对象为原则上是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加入所在单位工会且参加海南省基本医疗体系身体健康的在职女职工会员。缴费标准为每人每份50元,限买一份;补助标准为符合申请条件的会员一次性补助人民币15000元。
纪一豪作动员讲话。他说,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开展医疗互助活动的认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市总工会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也是一项工会为党委、政府分忧,开展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级工会要把互助活动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