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网消息:“杭州保姆纵火案”21日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今年6月22日,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制造火灾,导致雇主朱小贞和三名子女死亡,并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邻近房屋损失257万余元。
在21日的庭审中,被告人的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另定日期继续审理本案。
被害人丈夫林生斌作为诉讼参与人参加了庭审,林生斌的辩护人在庭审前接受采访时表示,林生斌决定放弃对被告人莫焕晶的民事赔偿。今天的庭审仅就莫焕晶的放火、盗窃罪进行审理。开庭后不久,莫焕晶的辩护人当庭要求杭州中院立即停止本案的审理。辩护人表示,现有的案卷显示杭州市公安局在侦查阶段未全面搜集证据。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无视公安机关全面搜集证据的事实,不听取辩护人意见,仓促提起公诉。此外,辩护人还表示,在10月2日的庭前会议上他们申请38名参与救援的消防员出庭作证的申请也被驳回。而后,他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异地审理。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截至开庭前没有给出答复。
杭州中院在没有答复的情况下强行开庭,辩护人认为杭州中院此次开庭是违法的。合议庭当庭裁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杭州中院依法具有管辖权。但是,辩护人还是当庭退庭表示抗议。审判长认为,被告人的律师无视法庭纪律,视为拒绝为被告人当庭辩护,将另行指派律师为莫焕晶辩护。在征求莫焕晶意见时,被告人当庭表示还是希望原来的律师进行辩护。之后,审判长宣布中止本案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