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和年长自己12岁的成年男子黄某交往,年仅14岁的红红竟答应了黄某的要求,将同班女同学婷婷带到黄某家,为黄某和婷婷单独相处提供机会,最终婷婷惨遭黄某强奸。
记者今日从广州市黄埔区法院获悉,黄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红红因未满14周岁及相关证据问题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为讨心上人欢心 将女同学带至对方家
出生于2002年8月的红红是名初一学生,她为了成为比其年长12岁的成年男子黄的女朋友,经常会邀请其同班女同学婷婷前往黄某住处玩耍。在此期间,黄某遂向红红提出,如果红红将婷婷带至他住处并提供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黄某就答应和红红发展男女朋友关系。
为了满足黄某的要求,2016年8月11日下午,红红带着同学婷婷去到黄某的出租屋。在做饭过程中,黄某借故支走红红。之后,黄某持菜刀恐吓并使用言语威胁、打头、抽耳光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婷婷答应做其女朋友,后使用暴力强行与被害人婷婷发生性关系。性侵害得逞后,黄某允许婷婷离开,但威胁婷婷不许报警,因为红红已经告诉了他婷婷家地址和学校地址,他会报复婷婷和家人。在婷婷回到家后,便向母亲哭诉,并在家人的协助下报警。
据婷婷证言显示,事发当日,同学红红来她家,说自己喜欢上黄某,但黄某一直不喜欢她,所以希望婷婷一起去找黄某,要婷婷在一边帮说好话,而在此之前,红红也带她去过黄某家,红红当时说她喜欢黄某,叫她去帮忙参考一下,婷婷想着之前去见黄某也没发生什么,而且红红还说今后会在功课上帮助她,所以婷婷就答应了。之后,到黄某家,红红不久就出去了,但答应下午3点就回来,可之后打红红电话却关机。黄某便对其说,红红不会回来,且红红手机要到晚上7点才会开机,婷婷一听就觉得不对劲说要回家,但遭黄某拒绝,之后黄某殴打她,并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
最终,黄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红红因未满14周岁及相关证据问题而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红红本人及其父母在本案中的相关行为和认知情况,法院特邀请华南师范大学的亲职教育专家针对红红家长在日常管教红红的行为过程中的偏差及不足开展了针对性的教育,并在亲职教育专家的指导下,协同公安机关和红红就读学校的政教老师,共同对红红及其家长的日常家教及交往行为制定了针对性的矫正方案。经过近半年时间的跟踪帮教,红红之前叛逆和早恋、厌学等不良习性得到了很好的矫正。
开展“亲职教育”项目 涉少刑案同比下降三成多
针对红红开展的“亲职教育”项目并非个案。据悉,“亲职教育”项目是黄埔法院联合黄埔区司法机关、团区委、妇联等单位共同创建的少年司法工作新品牌,旨在针对区域内失足青少年父母、在校学生家长及部分外来工父母,将亲职教育制度置入涉少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和审理程序,以促进监护人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有效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
(注:报道中未成年人均使用化名)
文 |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编 | 广州日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