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抖音(抖音)(世卫组织)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命令法院立即停止腾讯这一行为,发表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要求赔偿抖音(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韩元
这是自2020年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国内首例互联网平台间的反垄断诉讼。抖音称自2018年4月起,腾讯旗下产品微信、QQ以“短视频整治”为由,开始了对抖音等产品长达三年的持续封禁和分享限制。而腾讯公司的微信、QQ,作为月活用户分别超过12亿和6亿的国民级社交通讯产品,不仅有完备齐全的用户好友关系,而且已经深入用户生活的各个领域,属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基础设施。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毫无疑问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
腾讯则回应称,字节跳动“恶意构陷”,说多款产品包括抖音“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破坏平台规则,已被法院多个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对此,抖音在2月2日晚再次发布最新声明。声明称腾讯最初以“短视频整治”为由,封禁抖音等相关产品长达三年之久,涉及数亿用户,并在此期间推出十几款短视频产品。而抖音认为腾讯所谓的“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不属实,因为腾讯认为用户的头像、昵称等用户数据都属于腾讯公司的“商业资源”,并据此认为,除非腾讯同意,其他任何产品,即使获得用户授权,也不能使用这些用户的相关数据,否则即构成腾讯所谓“非法使用”。与此同时,腾讯旗下产品、游戏及其投资公司却可以“合法使用”这些用户数据。腾讯这种行为,属于对用户数据的垄断,严重影响了行业创新发展。
抖音称那些支持腾讯关于个人信息属于腾讯商业资源的主张,本质是认定腾讯对用户个人信息数据的权利高于用户本人。但抖音认为,用户对自己的数据具有绝对的、可完全控制的权利,应该远远高于平台的权利,用户数据不应该成为腾讯公司的“私产”。
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对经济学家圈表示,抖音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没有法律依据。腾讯公司禁止其他公司从自己的平台上分流客户,包括客户的时间、注意力,是腾讯正当的经营权利。
在微信平台上,抖音只能作为微信用户来使用微信功能,而不能作为商业竞争者出现。其商业使用不能超出腾讯允许的范围,更不能在微信平台上,进行损害平台利益的行为。
抖音通过微信分享,把客户引流到自己的app上,是对微信客户的分流,损害了腾讯公司的权益,是对腾讯公司的侵权行为。
抖音的这种行为,就像在一家大戏院里,抖音把腾讯的观众拉到旁边的自己的戏院里。戏迷都到腾讯的戏院里看戏,你就说腾讯的戏院垄断了,你就有权利从腾讯戏院里把客户拉走。这是非常荒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