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大丽花”惨案
1947年1月15日上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洛杉矶,有一名叫做贝蒂·勃辛格的家庭主妇带着自己三岁的女儿出门了,勃辛格女士要去附近的鞋匠那里取自己之前送去修的鞋子。
路上,勃辛格一直和自己的女儿玩闹着,可是,就在经过诺顿街区一片茂盛的草地的时候,勃辛格似乎察觉有一些不寻常,草地上躺着一个类似于人体模型的东西。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勃辛格慢慢靠近了那具模型。当勃辛格靠近看的时候,她忽然惊恐地尖叫着后退了几步,因为此时勃辛格看到的并非一具模型,而是一具被肢解的、赤裸的女性厂体。惊吓过度的勃辛格一边捂着三岁女儿的眼睛,一边朝着警察局的方向跑去。接到勃辛格报警的警察迅速赶到了案发地点,这时他们看到了非常恐怖的一幕,只见被害者的尸体全裸,面朝上仰卧,嘴角被人用刀割开至耳部,尸体被人拦腰切断,两腿分开,手肘抬高到了头部。
可是,令人奇怪的是,案发现场并未发现任何血迹,警方推测,这里可能并非第一案发现场,同时受害者的血液已经被放干净,而且尸体上还有被清洗的痕迹,从手指蜷缩的状况来看,受害者曾经长时间被放置在冰上。
与此同时,令人气愤的是,就在警方仔细搜寻案发现场的时候,一大批记者以及众多的围观者也闻讯赶到了。为了在第一时间获取有重大新闻价值的信息,这些记者和围观者不顾警察的拦阻,一股脑冲进案发现场,肆意踩踏和拍照,这为日后破案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对于这具无名尸体体的调查,警方最初是没有任何头绪的,他们只能先尝试确认死者的身份。警方从受害者的尸体上提取了指纹,并将其与尸体照片发送到FBI总部,希望在FBI的帮助下,能与记录在案的DNA进行比对并确定身份。
很快,FBI总部传来了信息,证实了死者是伊丽莎白·安·肖特,肖特是美国当时一位不入流的演员,由于她本人喜欢黑色,不管是衣服还是包,哪怕是看不见的袜子和内衣,肖特都会选择黑色,所以人们称她为“黑色大丽花”。
伊丽莎白·安·肖特的身世是比较悲惨的。肖特于1924年7月29日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海德公园市,她家里有姐妹五个人,她排第三。在肖特很小的时候,父亲假借自杀的名义离家出走,为此,肖特对父亲直耿耿于怀。
1940年,16岁的肖特辍学去当了一名服务生,当时肖特出落得非常甜美动人。由于自身优越的外在条件,肖特一度十分自信,她效仿自己的偶像影星——迪安娜,总是一身黑色的着装,以此来树立自己的形象。同时,由于于父爱的缺失,肖特一直渴望自己周围出现一个力量型的男人来保护自己。她曾经发誓,长大之后一定要嫁给一个军人,最好是空军。在外面打工的日子,肖特有两个愿望,一个是嫁给一名军人,为此,肖特常常混迹于军营和海军基地附近的公共场合,并和多名军人发生过关系;另一个是成为一名演艺界的明星,所以她总是将金钱花费在装扮自己的外表上。
1945年,肖特的第一个心愿达成,在不断的交际中,肖特和一名叫做马特·戈登的飞行员恋爱了,可是,恋爱没多久,戈登就被派到海外去执行任务。不幸的是,戈登在一次飞机失事中死亡,这件事情对肖特的打击非常大。
戈登死了之后,肖特又将希望放在了实现自己的第二个心愿上。肖特在白天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徘徊在好莱坞的街头,她幻想自己某天被某个“星探”发现,可是这个愿望迟迟没有实现。
同时,到了晚上,肖特不得不从“白日梦”中回到现实。由于肖特的虚荣和懒惰,她没有任何维持生计的手段,肖特的生活一直处在贫困线以下,她有的时候甚至连一美元的房租都付不起。
最后为了维持生计,肖特开始出卖自己的身体,她不断用低廉的价钱招揽男人到自己的住处,但是尽管如此,肖特在服饰方面的开支并没有减少。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年之后,1947年1月8日,肖特似乎有了其他想法,她给自己认识的一位男士写了一封信,在这份信中,肖特告诉这位男士,自己要去芝加哥实现梦想了,因为在那里她要尝试去做一名时装模特。就在肖特发出信的第二天,有一名叫做罗伯特·红·麦瑞的推销员开车将肖特送往去芝加哥的长途汽车站,这是肖特出事前最后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这次肖特又告诉麦瑞,她要去芝加哥看望自己的姐姐们。就这样,直到1947年1月15日,肖特的尸体被人发现。这时候,肖特已经失踪了一周的时间,没有人知道肖特在这一周干了什么,见了什么人,甚至在肖特失踪的一周之内没有人向警方报案。
最后,这位渴望成名、渴望被关注的“黑色大丽花”被葬在了奥克兰的一处公墓中,当时的肖特只有二十二岁。肖特的葬礼无比凄凉,因为只有六位亲人前来看望和凭吊了她。
总结肖特的一生,我们可以发现,肖特是一个可悲的女人,尽管她直努力、甚至不惜运用任何手段让自己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但是真实情况是,到最后都没有一个人真正关心她。
警方在对肖特的尸体进行详细的检验之后发现,肖特大概死于1947年1月14日下午15:00-17:00点之间(由于尸体有冷藏的痕迹,所以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她的头部曾经遭到了重击。
毫无疑间,肖特的死相是十分惨烈的,她的尸体被人从肚脐处切割成了两部分,身体上有许多致命的伤口,正是这些伤口导致肖特体内的血液全部流干净了,同时,肖特的乳房被破坏得很严重,除了周围大量的烟头烫伤之外,她有一侧乳房几乎被全部切掉了。
还有,验尸官还在肖特的胃里发现了大便的残渣,由此可见,在肖特临死之前,凶手曾经给她喂过大便。最后,凶手还从肖特的下半身取走了很多器官,总之,凶手对肖特的折磨起码长达十几个小时以上。
“黑色大丽花惨案”被曝光之后,美国社会一片哗然,他们极力声讨凶手的残忍和变态,也迫切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
就在“黑色大丽花”惨案发生的第八天,有人给报社寄了一个包裹在这个包裹里,有肖特的出生证明、社会保障卡、肖特和许多军人的合影以及一本通讯录,这本通讯录上有几页被撕毁了,但是仍旧留下了七十五名男性的联系方式。
随着这些肖特生前的东西一同寄来的,还有一张信笺,这张信笺是用从报纸或者书刊上剪下来的单词拼凑的一句话,即“这是大丽花的财产,后面还会有信件寄上”。
就在报社以及警方人员对寄件人的做法摸不着头脑的时候,在第一封信被寄出的第五天,又有一封信被送到了警察局,这次信笺上的话是用手写的,即“周三,也就是1月29日上午10点是转折点,我要在警察那里寻开心”。这封信的落款写着“黑色大丽花复仇者”几个大字。
细细品味第二封信的意思,警方的人认为,这封信很可能是凶手写的,他写这封信的意思有可能是想告诉警方,他将在信中提到的日子来自首,但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凶手可能会制造另一起谋杀案,以此嘲笑警方的无能。
1月29日,在第二封信中凶手提到的这个日子,警方每个人的神经都紧绷着,他们不知道这一天要发生什么。最后,警察预测的两种情况都未发生,凶手又寄来了第三封信。
在第三封信里,凶手挑衅似地写道:“我临时改变主意了,你们是不会和我公平交易的,大丽花的死是合理的。”就这样,等待凶手自投罗网的愿望落空了,警方不得不继续调查这起惨案。
其实,自从“黑色大丽花惨案”发生之后,警方曾陆陆续续接到了十六封信,但是被认定为是凶手寄来的信只有以上提到的这三封,这三封信出自同一个人的手,并且这个人很可能是杀人凶手。
虽然这三封信被认定为和凶手有很大的关系,可遗憾的是,警方在这三封信以及之前寄来的包裹里的物品中没有找到凶手的指纹以及其他有用的线索。所以,这些证据毫无价值。
可是,有趣的是,在“黑色大丽花惨案”被曝光之后,曾经有三十三个人来到警察局自首,说自己就是杀害肖特的凶手。但警方在对他们进行了审问之后,均排除了嫌疑,还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送到了精神病院。对于最后见过肖特的名叫罗伯特·红·麦瑞的推销员以及肖特最后给其写过信的那名男士,警方对他们均进行了多次审问以及测谎仪测验,但他们也被排除了嫌疑。
警方甚至根据肖特生前所用的通讯录里记录的信息,对里面的七十五个男人都做了详细调查,但是并未发现任何异常和可疑的现象。关于肖特的死,就好像是从未发生过一样,警方没有找到一丝一毫的线索。
根据警方后来反馈的信息,针对这起“黑色大丽花惨案”,警方先后调查了数千名有可能存在嫌疑的对象,但是依旧一无所获。最后,“黑色大丽花惨案”成为了二战之后,美国加州最耸人听闻的悬案。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年的“黑色大丽花惨案”已经逐渐淡出了人们的实现。可是令人意外的是,就在当年的“黑色大丽花”被杀68年后,另一起谋杀案再次将其推到风口浪尖。
2013年2月19日,加拿大华裔女孩蓝可儿的尸体在一家旅馆的顶楼水箱被发现,在此之前,蓝可儿已经失踪了一段时间。之所以要提到“黑色大丽花惨案”,就是因为蓝可儿死亡的酒店所在地正是未侦破的“黑色大丽花”碎厂惨案发生的地点。
同时,蓝可儿死亡的时候也仅仅21岁,人们不禁在猜测,是否存在这样一个变态杀人狂,他专门对年纪轻轻的女孩下手,并且手段极其残忍。到底是谁制造了“黑色大丽花惨案”,“黑色大丽花惨案”和蓝可儿的死到底有没有关系?估计这一切都只能等待时间给我们答案了。
犯罪心理分析
根据“黑色大丽花”死时的惨状,凶手可能是个心理变态或者虐待狂。
首先,从对肖特尸体的破坏程度上来看,凶手有着出于愤怒或者惩罚的暴力行为。
“黑色大丽花”被发现的时候,她的尸体被人切割成了两截,她的身上有很多致命的伤痕,比如指甲被人拔掉,乳房周围有烫伤以及一个乳房几乎被切割下来,嘴角被割开等。这充分体现了杀人凶手的残忍和暴力,他试图从受害者的痛苦中获取快感。
同时,凶手还曾给受害者喂过大便,这一举动反映了凶手的阴暗心理以及极其恶劣的暴虐行为。
其次,从凶手抛尸的地点以及后来给警方发出的三封信来看,犯罪心理学家指出,凶手非常自大,有表现自己的欲望,同时也不排除凶手偶然作案的可能。
“黑色大丽花”的尸体在一个草坪上被发现,这并非一个十分隐秘的地方,凶手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一来可以说明他自己对草坪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二来也表现出凶手想让其他人发现尸体,以此证明自己的能力。在杀害“黑色大丽花”之后,凶手并没有保持沉默,而是多达三次给媒体和警方寄了信,挑衅和质疑警方的破案能力。由此可以看出,凶手对自己的犯罪手段非常自信,对警方的破案能力非常蔑视。
再次,凶手是一个精力旺盛,并且有着“恋尸癖”的家伙,这可以从凶手对受害者尸体的摧残上看出来。同时,在心理学上,恋尸癖的含义是指个体试图从尸体上获得性满足。
在“黑色大丽花惨案”中,我们发现,凶手似乎酷爱受害者的乳房,不但用烟头在乳房周围烫了许多伤疤,而且还将一个乳房几乎切掉了,同时凶手取走了受害者下半身很多器官。由此可以看出,凶手一直在受害者的尸体上寻找乐趣。
最后,犯罪心理学家指出,凶手应该是一个智商很高、非常狡猾的人。不管是在受害者的身上,还是在凶手给警方的信上,都未发现任何指纹以及有用的线索,这说明凶手的反侦察能力非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