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络新闻《杀猪版》等通信手段为什么能屡试不爽?公众应该怎样抵制诱惑,不要受骗?10月18日,神华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在法庭宣判的吴某、某、某辉等7人可以虚饰投资平台诈骗案,揭露骗术。
该案的庭审在湖南高院抖音直播,近13万人次围观,成为新化法院近年来传播范围最广、受众最多的庭审活动,对于提高群众防骗意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具有警示和教育意义。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王某光、廖某辉、刘甲、刘乙、伍某波(均另案处理)商量筹资以虚假投资网络平台实施诈骗。王某光、廖某辉负责购买了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王某光联系被告人曾甲召集业务员,曾甲便纠集被告人李某强、刘某浩、伍某磊,李某强纠集被告人李某某、彭某宝参与诈骗。曾甲与陈某雄(另案处理)负责管理业务员,李某强为小组长。王某光等人租下新化县某镇某村某宾馆,团伙成员均聚集于此并在虚假平台正式上线前大量添加好友聊天,物色并确定作案目标。陈甲(另案处理)为技术员,负责平台管理等工作,2020年12月27日,“领技共享”投资平台正式上线,业务员便诱骗聊天对象到该虚假平台投资。自2020年12月27日至2021年1月5日,该团伙从被害人刘某南等人处骗取钱款共计361693.9元,其中刘某浩从刘丙处骗得127466元,李某强从刘丁处骗得64053.8元。2021年1月5日下午,王某光将廖某辉、曾甲等七人遣散,后将作案地点转移至娄底。
据共同作案人伍某波供述,该团伙诈骗的流程是:购买作案手机、微信、电话卡后,先养号,然后业务员在抖音、贴吧等平台上引流加目标受害人的微信,目标一般会选择那些之前受过骗的,让业务员冒充受害人,更快的获取受害人的信任。每个业务员拿1-2台作案手机,包装成成功人士等,和加的好友进行微信聊天,获取信任,等资金盘(虚假投资网络平台)弄好后,就喊他们到资金盘投资。一般介绍对方先投资一点钱,然后让对方得点利息,把钱取出来,让对方相信这个平台,等对方进行大额投资时,他们股东就商量,把平台关闭,让受害人提现不了,从而成功实施诈骗。概括一下就是:先通过热门网络平台引流,加微信取得信任后,诱骗被害人到虚假投资网络平台投资,以钓鱼的方式,先通过支付利息(投资收益)获取被害人信任,让被害人放下防备,放心大胆地多次追加“投资”,在达到一定数额后,关闭平台,卷款“失联”。据多名共同作案人及被告人的供述,该虚假投资网络平台被黑客攻击后无法运行,因此决定提前崩盘。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辉、曾甲、李某强、刘某浩、李某某、彭某宝、伍某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新化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廖某辉等7名被告人八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罚金,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应当退赔给被害人。
该案多名被害人是在抖音平台上经被告人私信引流,一步步落入骗局,抖音成为该案的主要引流平台。在抖音平台上对该案进行全程直播,对于靶向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作用更大。“不要指望着天上真有馅饼掉”“要求法院严惩不贷”“都是想不劳而获,得便宜钱,才会上当受骗”“法律知识很重要”“这个好!直播判案,公开透明”“建议湖南评选十大最受老百姓喜爱、欢迎的庭审视频”“抓到了就好,牢底坐穿”“虚拟投资害了好多人”“人,只要不贪,就不会受骗”“这种模式很好,充分展示了法律的公正严明,为湖南高院点赞”。随着庭审的进行,湖南高院抖音直播间里观看人次迅速增加,最终有近13万人次围观了此次庭审。围观群众围绕该案案情进行热烈讨论,你一言我一语,表达对电信诈骗的看法和对这种通过庭审直播方式普法的认同。在休庭期间,大家热情不减,等待庭审的继续和当庭宣判,评论区还不时出现了在线催更,大家对于电信诈骗案件的兴趣可见一斑。持续了约4个小时的庭审直播成了一堂大型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法治宣传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