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2018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州将明确网络监管主体,将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机构分布、分支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监管主体,对主体基本信息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和完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监管档案,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隐患。
明确网络监管重点,对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进行重点监督登记备案,要求重点监管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建立档案记录并保存其交易信息和经营行为,加强送餐人员培训管理。要求所有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格才能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要规范加工操作过程,定期维护相关设备设施,严格原料控制、消毒保洁、信息公示、贮存运输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明确网络监管频次,对辖区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一年不少于1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少于2次。同时开展网上巡查,入网餐饮店巡查率达20%以上,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编辑:李雨艳 审核编辑:邹骐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