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宁强县境内的东皇沟铅锌矿曹家沟尾矿库在停用后长达八年时间内,仍存在尾矿泄露、溃坝等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检察机关对此提出检察建议,在行政机关仍未依法全面履职的情况下,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9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陕西省宁强县检察院督促履行尾矿库安全监管履职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就在其中。
该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
陕西省宁强县境内的东皇沟铅锌矿曹家沟尾矿库位于嘉陵江上游,属B级尾矿库(B级为较高危险)、重金属矿。该尾矿库从2010年停用至本案立案前长达八年时间内,未依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实施闭库,存在尾矿泄露、溃坝等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
2020年8月24日,代家坝镇堰坎村,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当地村民的见证下对曹家沟尾矿库未依法整改闭库进行调查取证。
立案后,经宁强县检察院调查查明,该尾矿库于2010年停用,2014年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2016年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宁强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在该尾矿库长期未依法闭库时,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018年12月12日,宁强县院向该县应急管理局(原宁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实施闭库并消除相关污染隐患。
2019年1月25日,宁强县应急管理局回复称,已对曹家沟尾矿库主要隐患进行了先期治理,正在申请项目资金完成闭库,待项目资金到位后由代家坝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隐患治理及闭库工程。收到回复后,宁强县院进行跟进调查,发现宁强县应急管理局虽于2019年对曹家沟尾矿库实施了应急治理工程,但没有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实施闭库,加之2020年汛期连续降雨,应急治理后的曹家沟尾矿库有尾矿外溢风险,安全和环境隐患仍持续存在。
2020年10月30日,宁强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判令宁强县应急管理局对宁强县东皇沟铅锌矿曹家沟尾矿库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庭审中,宁强县应急管理局称已履行了相关职责,且其不是实施闭库的主体,无责任实施闭库。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证明宁强县应急管理局未对曹家沟尾矿库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宁强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对曹家沟尾矿库进行闭库治理。目前,曹家沟尾矿库的闭库工程已完工,正待验收。
2021年7月12日,代家坝镇堰坎村,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航拍曹家沟尾矿库闭库后情况。
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确保尾矿库安全和环境隐患彻底消除。针对尾矿库存在的安全和环境隐患问题,宁强县院将相关办案情况提请汉中市院向汉中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引起高度重视,汉中市政府要求全市各县区对所属尾矿库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来源:正义网 文字整理:徐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