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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不吝评论与转发是作者持续创作的原动力,欢迎大家加入深入讨论!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不吝指正!】地雷一:共有的二手房
张女士前不久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但是这套房子是继承房产,在卖主提供房产证等相关资料时,陆先生发现,在房屋产权证附记一栏中,该房产的产权共有人还有卖主的两位兄弟。张女士在中介的提醒下,提出让卖主带着两个兄弟一起过来签协议,但是卖主一直未能履约。最后张女士只好放弃了这套房子。
业内资深人士表示,共有产权的二手房,在目前二手房交易中也是比较容易起纠纷的类型。根据房地产相关法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共有人不能转让该共有房产。
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一般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只记载夫妻中的一人,在购买这类二手房时一定要求其他共有人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其同意转让该房产,否则该买卖行为无效。
地雷二:两证不全的二手房
因为两证不全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也是二手房交易中风险最大的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该规定属于强制性法律规定,因此买二手房一定要查验房主的产权证,还没有办出产权证的二手房产不能购买。转让无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为了一套交易了"一半"的房子,邱先生打了2年多的官司,案子也从区人民法院一路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
邱先生的这套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当时,在房子还未取得两证的情况下,邱先生通过中介,与购房者王先生签订了《房屋转让意向书》,对方付了7万元定金,并暂搬进该房居住。双方约定等两证办出,余款结清,过户手续办好之后正式交房。后来祁先生的房子终于办出了两证,此时该套房子所处地段的房价上涨了近50%。此时邱先生后悔了,他希望在按意向书约定,赔付双倍定金后,以现行市场价重新签订正式的商品房转让合同。但是买房不乐意,并且一纸诉讼将与邱先生告上了法庭。于是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正式拉开了大幕。双方都为此身心俱疲!
事实上,因为两证不全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也是二手房交易中风险最大的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该规定属于强制性法律规定,因此买二手房一定要查验房主的产权证,还没有办出产权证的二手房产不能购买。转让无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老铁,这些你都弄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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