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宁武县委、县政府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对标市级“4433”工作机制,结合宁武县情实际,创新开展“543”工作法(即坚持“五个推动”,狠抓“四个结合”,落实“三个保障”),全县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五个推动,强化“六乱”整治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是坚持组织领导推动。宁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实行分管领导双组长制,明确了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原则、方法步骤、整治要求、保障措施等工作。建立了县领导包乡(镇)责任制,明确下乡调研检查工作必看“六乱”整治。同时,将“六乱”整治作为县领导包乡督导推进工作的主要内容。乡村两级均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形成了全县一盘棋、乡村齐步走、部门齐发力、全面总动员的工作格局。全县“六乱”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2次调度会议,3次现场推进会议,研究推进“六乱”整治工作,县委书记、县长亲自下乡督导检查“六乱”整治工作,分管领导和其他包乡领导先后下乡督导调研58人(次)。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构建起了全县上下共同关心,支持推动“六乱”整治的良好格局。
二是坚持舆论宣传推动。宁武县十分重视发挥村民在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中的主体作用,通过舆论造势、大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县委、政府印发了“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县妇联发出了“致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倡议书”,县教育部门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发出了“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县融媒体中心通过开设专栏,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各乡镇、各村通过智慧大喇叭、印发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多样手段,宣传解读“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政策措施、治理要求和重大意义,让群众形成了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行动自觉。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主动搞好自家环境整治工作的同时,通过组织召开村民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开展群众思想工作,号召村民主动参与房前屋后、家庭院落整治,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六乱”整治工作的内生动力。
三是坚持典型示范推动。在“六乱”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宁武县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在每个乡镇选择1-2个基础较好、特色鲜明的村进行先行示范整治。整治完成后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各乡(镇)进行实地参观学习,并按照示范村标准,由县爱委会统一制定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的标准和规范,在全县全面推进。通过典型示范相互交流、相互借鉴、相互学习,进一步激发了各乡镇之间比学赶超的积极性,推动了全县“六乱”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是坚持督导检查推动。县委政府成立了4个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督导指导组,明确了督导组的督导重点、督导内容、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要求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要真督、实督、细督、严督,既要看宏观又要看微观、既要发现问题又要发现典型、既要顺着督又要回头看,并且要求督导组将督导发现的“六乱”问题在微信工作群公开曝光,通过督导检查有力地推进了“六乱”整治工作的开展。同时宁武县还建立了日报告、周通报、半月一调度工作制度,既给各乡(镇)形成了压力,也激发了动力,推动了工作。
五是坚持社会力量推动。在“六乱”整治工作中,宁武县将各类企业特别是驻宁煤炭企业也列入整治的重点,既要求企业进行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治,又要求企业帮助所在村进行村企共治、综合整治,成效十分明显。同时,团县委、妇联组织青年志愿者到农村、进农户开展“六乱”整治政策宣讲,帮助群众整理庭院、清洁卫生。通过社会力量帮扶,为“六乱”整治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狠抓四个结合,创新“六乱”整治工作的新模式
一是将“六乱”整治与拆危拆违相结合。为确保“六乱”整治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宁武县委、县政府组织专班,全力推动对拆违拆危工作,县领导亲自调研、亲临县场、亲自指挥、一线解决。各乡(镇)划定区域,实行包保责任制,全面排查,全力推进。县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直面问题、直面矛盾,确保了拆除工作有效展开。
二是将“六乱”整治与落实农村自建房“四办法一标准”规定相结合。对农村建新住房,严格按照自建房“四办法一标准”的相关规定规划、审批、监管,按标准建设。对不在原址建房,另行选址建新的,原有住房必须拆除,原宅基地退还村集体;对过去已建成的农村自建房,原旧房废弃不住的,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将原旧房拆除,宅基地退还归村集体;对长期不在村居住,且农村住房破损严重的,采取适当补偿的办法予以拆除。
三是将“六乱”整治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利用政府“三自一带”奖补政策和资金,鼓励农户在自家庭院、房前屋后闲置空地种植果树、蔬菜、毛建茶、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发展庭院经济。这样既整治了农户庭院环境,又增加了农户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发展了农村经济。
四是将“六乱”整治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相结合。结合“六乱”整治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宁武县制定了《宁武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农村通村公路、小型水利设施、农村公厕、文化设施、体育设施、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了权责明确、制度完善、管护到位的公共设施管理和环境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
落实三个保障,建立健全“六乱”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六乱”整治的资金投入,整合财政资金投资6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激励支持乡村两级开展工作。支持村集体将光伏扶贫收益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公益基础设施和农村保洁公益岗位支出,为“六乱”整治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目前,全县累计投入“六乱”整治资金共1710万元。
二是队伍保障。各乡(镇)成立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所,由乡(镇)长任所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乡(镇)长任副所长,负责对各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管理。各村成立了村级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站,由村委主任担任站长,聘请专兼职的管护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本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村内环境卫生的保洁和安全管理,为“六乱”整治建立了较强的队伍保障。
三是制度保障。各村制定了《村责任区环境卫生标准》《道路保洁责任区环境卫生标准》《垃圾清运管理办法》《村级环境卫生评比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制度管事、管人,为“六乱”整治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来源:忻州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