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森林公安:切断向野生动物延伸的黑水
砍下向野生动物伸出的黑手
——封神林公安侦查4.18系列非法狩猎、收购、运输、出售珍贵的濒危野生动物事件实机
2019年4月至6月,奉新公安机关调查了一系列非法狩猎、收购、运输、销售珍贵的濒危野生动物案件,逮捕了1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了猫头鹰、眼镜蛇、银环蛇、虎蛙、黄鹂、山鸡等多种野生动物2000多只。
摸排线索 精心布控
2019年3月底,奉新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奉新县干洲镇余某常年在干洲镇境内收购野生动物。该局立即指派负责干洲林业辖区的澡下森林派出所着手对此线索进行摸排。
4月初,澡下森林派出所经过摸排锁定了余某在奉新县干洲镇、仰山乡、南昌市安义县等地收购野生动物的出行轨迹。
在干洲派出所及南昌市新建区公安、交警部门配合下,澡下森林派出所迅速摸清了余某将从奉新、安义等地收购的野生动物贩卖至南昌市新建区西山镇魏某某的犯罪事实。经过连续半个多月的监控追踪,现场跟踪摄像,已基本固定余某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给魏某某的相关犯罪证据。
行动迅速 及时收网
经过充分的摸排,收网时机基本成熟。4月18日14时许,奉新县森林公安局指派刑警大队、澡下森林派出所,并协调干洲派出所配合,到余某贩卖野生动物至魏某某家的必经之路——奉新县赤田镇至高安市大城镇省道设卡,成功抓获余某,并现场缴获各类野生蛇类活体数百条。
为进一步深挖线索,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决定趁势追击,在南昌市新建区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于当日15时许对魏某某家依法进行突击搜查,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魏火根某某,现场缴获各类野生蛇多达千余条。
当晚23时许,奉新县森林公安局组织民警前后两次对犯罪嫌疑人余某家中进行搜查,在其家里的冰柜中查获一条大王蛇死体,并依法扣押余某某近年来的生意记录账本和26张银行存单。
根据余某提供的线索,奉新县森林公安局于4月19日凌晨1时许组织民警对余某下线干洲镇余某某家进行搜查,现场抓获余某,从其家中查获疑似猫头鹰、眼镜蛇等野生动物死体数只,并扣押余某某收购野生动物的残缺账本。
4月19日8时,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召开紧急会议,调配优势警力成立4.18专案组,指定一名副局长专门侦办此案,下设审讯、抓捕、外围线索摸排小组,对魏某某、余某等人非法收购、经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专案展开系列侦查。
当日上午10时许, 4.18专案组依据线索,经安义县森林公安局的配合,在安义县桥头菜市场(停车场)内对余某下线野生动物贩子雷某某(安义县石鼻人)仓库进行突击搜查,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雷某某,现场缴获眼镜蛇数十条、大鲵(又名:娃娃鱼)2只、刺胸蛙、黄麂等死体数十只。
依法处置 放归自然
经过专门技术人员的鉴定后,4月20日,在媒体的监督下,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对缴获的数千条多种野生蛇类活体进行野外放生,对涉案野生动物死体全部进行掩埋处理。
深挖细查 成效明显
办案取得阶段性成果,专案组继续顺藤摸瓜、深挖细查,为了不让余某、魏某某等犯罪嫌疑人的上下线交易对象有所警觉,专案组民警夜以继日,不辞辛劳,克服重重困难,及时亮出打击犯罪的利剑。在省市县各级公安部门的协助下,经过数月的侦办,“4.18”专案组先后奔赴奉新、新建、安义、袁州、高安、宜丰等地进一步对余某、魏某某等人的上下线交易对象进行侦查,询问调查涉案人员30余人,逐步查明了这张破坏野生动物犯罪网,并先后将1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该案捣毁非法经营场所5处,查获涉案野生动物猫头鹰、银环蛇、眼镜蛇、娃娃鱼、刺胸蛙、黄麂、野兔等十余类野生动物二千余只(条),其中舟山眼镜蛇122条、银环蛇2条,大鲵(又名:娃娃鱼)2条,猫头鹰1只,棘胸蛙22只。
涉案犯罪嫌疑人余某、魏某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奉新县森林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4.18”专案及时在中国长安网及省、市、县政法媒体、电视台进行了报道,社会媒体积极进行转载,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该案的查处,有力的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江西政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