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临淄区通过夯实“两个基础”落实“四大举措”,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为民、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切实解决群众在行政争议领域“急难愁盼”的问题,扎实推进临淄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一、夯实“两个基础”,确保改革落地落实
(一) 出台相关文件,打好制度基础。临淄区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研判面临的任务难题,制定具体解决措施,于4月22日制定出台《临淄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我区行政复议调解、案件通报和督察等制度,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打好制度基础。
(二) 健全组织架构,夯实队伍基础。构建了“三委一办”的行政复议组织体系,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咨询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具体承办行政复议事项。
二、“四大措施”并举,坚持复议便民为民
(一)提高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全力推动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在临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立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实行“前台后厂”模式办公。建立配备高标准审理室、庭审室、调解室和档案室等功能室,保障日常办案需求,满足了行政复议便民、高效、公开的需要。
(二)开展“普及改革”普法宣传。加强复议体制改革的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临淄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临淄云APP及发放宣传单页等途径对行政复议受理案件范围、条件、程序进行宣传,提高了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和“行政争议选复议”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三) 非诉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临淄区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始终坚持把非诉纠纷化解挺在前面,本着“调解优先,能调尽调”的基本原则,耐心了解群众最深层的诉求,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自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区司法局通过释法说理劝退复议申请13宗,调解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11宗,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1宗。
(四)专班处置“疑难杂症”成效显著。由行业专家和律师组建“疑难杂症”工作专班,实行“一案一团队”工作模式,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复议案件的专题研判,提高“疑难杂症”案件的办理质量。认真查清案件事实,针对三旧改造、工程建筑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组织开展案件调查,通过质证、询问、听取被申请人及有关人员陈述等方式,进一步查明案情,为依法公正审理案件打下坚实基础。
临淄区将在新的起点上,紧盯目标,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审理质效,提高行政复议文书质量,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和指导,为营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