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启动以来,乌尔禾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不等不靠,提前谋划。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以建设学法用法示范为契机,不断夯实基层学法用法基础,全区形成依法治理的良好局面,基层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示范引领 以点带面 全区推进
哈克村和查干草村是乌尔禾区乌尔禾镇下辖的两个行政村,有各族农牧民425户共1208人。2006年和2015年,两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乌尔禾区在取得历次普法工作成绩之后,站在了更高的起点上,将目光放得更长远,在“七五”普法规划中,决定将各族农牧民从“尊法守法”阶段,进一步迈进到“学法用法“的新阶段。
鉴于两个行政村在法治建设中取得成绩,以及其拥有良好的群众法治基础,乌尔禾区决定在“七五普法”工作中,将两村建设成为“学法用法示范村”,希望以此为契机,示范引领,推而广之,进而推动乌尔禾区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两村“两委”紧紧围绕建设学法用法示范村这一工作目标,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开展法治讲座,以自学等形式,不断加强自身理论建设,利用村图书角及远程教育室定期对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培训。通过宣传橱栏、派发宣传单页、广播等,多途径、多渠道把会议精神带到各族群众中去,使两村的民主法治建设真正深入民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村委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章立制确保了村自治组织能运作正常,使村干部能尽职尽责、依法办事,村上的民主自治逐步走上法治化的轨道,村民对村务工作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也大为提高。
通过领导小组自身的学习提高和对广大村民的深入宣传,以及依法治村工作的深入,两村的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环境有了根本的改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突出表现为村民的民主选举参与率积极性提高,农牧民的民主决策意识和依法治理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村务财务公开常态化。
通过创建工作,两村呈现出非常明显的变化,农牧民更懂法知法依法了,村两委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办事,依法治村正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两村的喜人变化是有目共睹的,乌尔禾区以此为契机,在全区广泛推行创建的经验和做法,启发创新,引领示范,全区出现“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全区依法治理和全区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进而将乌尔禾区的普法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形式多样 寓教于乐 突出实效
普法工作,最终要落实宣传教育上,即通过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最终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学法用法”。
乌尔禾区通过广泛的、形式多样的法律普及工作,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久久为功,使得全区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取得了应有的成效。
全区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微信、抖音等传播工具、渠道、平台,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寓教于乐,重在实效。通过有奖法治知识问答、竞赛、模拟法庭、收看专题片、排演法治专题节目等形式,传播法律知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针对村民不同的法治文化需求和文化程度的差异,两村开设了“法治课堂”,定期组织村民利用农牧民夜校学习法律知识,向村民传播与他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村民的“知法懂法”水平。
建立图书室,并在图书室设立法治书刊阅览专区,供村民借阅学习。同时派发法治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张贴标语横幅等,营造“家家都有法律书、人人都要学法律”的法治氛围,使村民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记者 马世军 通讯员 刘世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