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李白诗《春夜宴从弟桃李园序》
《浮生六记》是清朝长洲人沈复著于嘉庆十三年(1808年)的自传体散文。清朝王韬的妻兄杨引传在苏州的冷摊上发现《浮生六记》的残稿,只有四卷,交给当时在上海主持申报闻尊阁的王韬,以活字板刊行于1877年。
作品描述了作者和妻子陈芸情投意合,想要过一种布衣蔬食而从事艺术的生活,由于封建礼教的压迫与贫困生活的煎熬,终至理想破灭。本书文字清新真率,无雕琢藻饰痕迹,情节则伉俪情深,至死不复;始于欢乐,终于忧患,漂零他乡,悲切动人。
正因为深深刻于心上,沈复才会感叹“多情重诺,爽直不羁,转因之为累。”他十三岁一见陈芸,便不再移目,那时的他哪里会知二人后来的流离颠沛,在著《浮生六记》时,往事早已无痕,只剩记忆,再想初见陈芸的心动,沈复添了一句“窃恐其福泽不深”。
沈复家境不差,十三岁的年纪正是天真烂漫,喜欢中丝毫不带一点杂质。三十二年后再将记忆翻出之时,爱妻早已香消魂断,自己却是不得不为生活奔波。此时的心境再看自己的爱情婚姻,应是相当客观,故而,文字中多了些剖析,平实叙事更催人情绪翻涌。
就如沈复自己所述的“人生坎坷何为乎来哉?”自己的生活为何是甜苦夹杂呢?沈复并不是一个严格恪守礼教之人,他一直努力营造相爱相知的小家庭氛围,只是大环境在那,对女子的要求,最终,在他的婚姻生活中设下了各种无形的坎。
他能跨越么?
就看其父让陈芸代笔一事,明明里面充满了太多的误会,沈复也清楚,只是在听到陈芸的阻拦后,他就放弃了。
为所爱之人撑起那片天,才能挡得住雪雨风霜。
世人都叹沈复、陈芸爱情的至纯至真,但是,爱情不是绝缘体,可以自动隔绝伤害。相反,若是身处其中的人,处处以大局考虑,最后,首先抛弃的往往就是爱情。
沈复爱陈芸,只是他并没有好好的护着自己的爱妻。为何就要让陈芸受委屈呢?难道一句话“宁受责于翁,勿失欢于姑也。”就能让他打消替陈芸的“辩护”么?沈复的老爹只不过就是见信上笔迹不是陈芸,就开始怪罪,这当爹的难道不清楚陈芸在家里的地位么?
沈复当时的做法也算理性,回家问明情况,方知爱妻受了委屈,只是他放弃了,为爱妻说句公道话真的就如此难么?因为他不能,不能顶撞自己的父母。后来,父亲对他说“想在老家寻一个伺候起居的人”,他也照办了,交给了自己的妻子。
事实上,从某种规矩上来说,媳妇是不能插手长辈房内事的。沈复父亲的意思很明确的,“儿辈果能仰体亲意”,这位父亲大人要的不是什么佣人奴仆,于是,沈复密信给陈芸,瞒着他的母亲。不管此事成功与否,婆婆都会怪罪媳妇。
沈复真的不清楚此事的后果嘛?
沈复在回忆初婚时的那段光阴之时,“芸作新妇,初甚缄默,终日无怒容......事上以敬,处下以和......”沈复对此反倒不以为然,还以此“笑”陈芸:“何尚畏人嘲耶?”他哪里知道做女子的艰难呀。
沈复的确不太介意那些“规矩”,只是他还生活于各种规矩之中,他可以和陈芸调侃李太白、白乐天,但他却是不敢在父母面前为自己的妻子多说一句话。他和陈芸有一样是共通的,都是在委屈自己来维护某种和谐,故而,在父母那完全失去了“分量”。
也正是如此,当沈复弟弟借钱事发后,陈芸成了“弃子”,他和陈芸后来也不得不搬离。事情怎会发展到这一步呢?难道上苍真的容不下如此心意相通的伉俪么?
沈复著此书,虽是感叹人生恍如一场大梦,但是,文字点滴中的怅然,何尝不是对往事的一种竭力强留?若不是眷念那一丝美好,笔下之景怎会就如昨日发生之事一般清晰呢?他的陈芸是勇敢的,不论是穿他的衣服去庙会,还是最后强撑着接绣活填补家用,她都在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包括给沈复纳妾。
对纳妾这事,很多人就是不明白,若是再细读那段文字,就会理解她的想法了。古人一直说“人以群分”,沈复虽然对“上进”不太上心,但是,好歹也是在社会上走动的,他的周遭一圈人都是左拥右抱,陈芸不想自己的夫君被边缘化。书的开篇就赞爱妻“才思隽秀”,陈芸心思太细腻,总是害怕他人说自己做的不好,所以,她一直很努力。
但是陈芸忘了,若是只想着他人,只会委屈了自己,很多事情是没有必要介意他人的眼光,但是,她没有那个实力去忽视这些,同样沈复也给不了。沈复对钱财不上心,对仕途也无过多的想法,但生活的本质还是很“俗”的。沈复自是不会想到有一天被赶出家,连遮风挡雨之地都给不了心爱之人,又拿什么袒护着这份让无数人羡红了眼的爱情?
沈复回头再看,自是另一番体味,上苍其实待他不薄,能觅得如此知心知己娇妻。只是,滋养爱情除了心心相映外,还缺不了环境的共容。
参考资料:
【《浮生六记》、《春夜宴从弟桃李园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