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两位妙龄女子探出宝马汽车天窗划拳玩耍的视频,配上抖音神曲“好嗨哟”,被网友们疯传。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两位女孩中的一位双脚都伸出了车顶天窗,从路边的参照物来看,当时宝马的车速并不低,而且对向车道还有不少车辆迎面驶来,场面十分惊险。不少人看了之后都为她们捏了一把汗。
视频显示,涉事宝马SUV悬挂的是广西河池车牌,路牌显示为高岭。当天,广西河池交警支队都安大队交警迅速行动,通过车牌号等信息找到了车主和驾驶人,5月3日上午,驾驶人和当事人等4人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随后民警联系到车主的女儿黄某艳,据她讲述,此事发生于2018年6月,当时她也坐在车上,但因喝了酒,车子给了另外一名女士黄某玲驾驶, 车上两名女孩是同车人员。
视频中车顶上的两个女孩则说,当天她们是到同学家吃完饭回来,喝了一点酒,当时确实站起来把身子伸出了天窗,整个过程大概5分钟左右。但她们强调,自己是站着把身体伸出去的,而不是坐在车顶上。视频中感觉像坐着应该是拍摄角度不对,可能是有人将腿搭在了车顶上。而当天车辆的驾驶人黄某玲曾经劝阻过两个女孩的危险行为,而且过了一会儿就把车靠边停车了。
交警经过调查核实,确认视频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确实发生在去年6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 元 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交警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每人20元的处罚。
经交警耐心教育,两位涉事女子当场认错,并向警方及广大网友致歉。至于一些自媒体的不实报道还有一些细节问题,警方表示也会向网络主管部门反映。
网友们纷纷留言:
HC:真是无知者无畏啊。罚20元能长记性不?
Gardi:智商30
GTKYGQY :这不要命了吧
周周不是英语老师 :坐在宝马上笑…?
刘能:你不要命没事,请尊重别人生命
东海小公举:去年有一个身体伸出天窗外的,被限高杆拦住,惨剧发生了,不知大家还记得吗……
也有网友评论得很委婉:应该让她们看看江西那个男孩的视频(后车拍下前车一男孩头部伸出天窗撞上限高栏当场死亡的视频)
2018年10月28日16时58分许,江西新余。一辆小轿车在行驶中,一名13岁男童将身体探出天窗,当通过道路限高杆时,身体与限高杆发生碰撞,当场死亡。
有专家朋友留下“专业评论”:“交通事故发生具有瞬间之特质,试想如有突发状况,当驾驶人紧急刹车或变换车道,车顶的人或被甩至路面,由此亦可能衍生二次事故”,
“对全民交通安全教育缺乏,缺失相应制度和规则,像这样的汽车,在销售环节就应该要求车主签告知书,告知天窗的安全使用方法,在学车环节也要有明确环节让每个司机都知道此危险。”
在汽车行驶时,乘客若将头伸出天窗,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风险,尤其是生性好动的儿童,尤其喜欢将身体伸出天窗。
须知一旦发生意外,必将追悔莫及!在汽车行驶时,儿童若将头伸出天窗,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风险。
风险一:
被甩出车外
车辆运动状态下,如果遇意外情况紧急刹车,或遭遇后车碰撞时,由于惯性,极易将儿童甩出。在日常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也见过许多坐在车内的驾乘人员由于未系安全带而被甩出车外的情况,更何况未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半身露在车外的儿童?
风险二
天窗夹人
如果在头部伸出车外时,手部不小心触碰天窗开关,很可能造成颈部被夹的事故。四川省江油市曾经发生的“父亲车内与朋友聊天,女儿被天窗夹死”的惨剧,更是这一问题的真实例证。
风险三
乘客被车外物体碰撞
在车辆外部可能存在线缆、树木或其他侵入道路的异物,也可能有前车抛出的垃圾、车轮溅飞的石块,如果这些异物恰好与车身高度、位置相近,在车辆运行时,异物碰撞将对将身体伸出天窗的乘客造成巨大的伤害。
孩子活泼可爱、好奇好动的天性值得尊重,但及时预见到孩子行为的后果、果断阻止危险结果的发生,则是家长应当承担的责任。决不能因为孩子喜欢就无节制地给予,甚至以纵容的方式逗孩子开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驾乘人员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否则将构成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警将对违法人员予以处罚。
再度温馨提示——
请勿将头手伸出车外
机动车行驶过程中,请勿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包括车辆天窗和侧面车窗。
有效锁止门窗
车辆启动前应检查车窗锁和车门锁位于锁止位置,避免儿童随意触碰门窗开关,导致行驶过程中车窗、车门误开而造成的安全风险。
驾驶人不应与孩子嬉闹
在行驶时,作为驾驶人的家长应专心开车,不应边开车边与孩子嬉闹,甚至用手触碰儿童,避免紧急情况下反应迟钝而出现危险。
天窗虽然带来驾驶的享受,却也会因为不当使用带来安全隐患。
道路安全,关系的不止是一家人的幸福!需时刻谨记!
来源: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看看新闻
编辑:Y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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