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歙县1名密切接触者处置情况的通报
2021年8月2日17时24分,我县接黄山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要求协查1名四川省泸州市确诊病例陈某的密切接触者。接协查函后,我县立即按程序开展排查,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8月2日晚8时左右,该名密切接触者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落实医学观察。
二、8月2日,对该名密切接触者分别采样送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三、经初步流调,县内有17人与其关联,判定为次密切接触者,17人均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排查出的其他县外次密切接触者,已发协查函给当地予以协查。
四、8月3日,我县对密切接触者活动的场所进行环境消杀,并对密切接触者居住、工作区域人员扩大进行核酸检测,共检测1052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县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随意转发QQ、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及其他网络平台中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信息。请广大市民们切实提高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文明用餐、注意咳嗽礼仪。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知法守法,公民义务。请有高中风险旅居史,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接触史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县疫防办咨询报告电话:0559-6522663
歙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来源:歙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 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