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惊梦/文
任谁都不曾想到,改变流行音乐传播格局的,居然是个短视频软件。
更没想到的是,由这个短视频软件衍生出的一档音乐综艺节目,大有掀起一番关于音乐“阳春白雪,下里巴人”的大讨论。
对,纳兰说的就是浙江卫视与抖音联合出品的跨屏互动音乐综艺《为歌而赞》。
从模式上来说,它是档典型的音乐节目:老牌歌手、新生代爱豆,嘻哈rapper,实力唱作人,各类型音乐人一应俱全;评委、投票、battle,环节要素一个不缺。
但它又不是从音乐单一维度评判优劣的打歌节目,由一百位短视频内容创作者组成的“百赞团”,评选的标准是“最适合网络内容传播的音乐作品”。
从细节上来看,《为歌而赞》也是档相当具有“网感”的音乐综艺,这种“网感”不是单纯的互联网情境还原与再现,更是基于互联网逻辑的内容制作。
譬如百赞团初始投票的依据,是根据六位歌手的“音乐碎片”进行第一印象投票。“碎片化”显然是互联网时代的显著特征,碎片化音乐更是短视频软件的显著特征。
譬如在歌手表演完后现场“百赞团”的弹幕评论,俨然一个去中心化的网络社区。评论的热闹程度,就连以嘴快出名的华少都插不上话,评论的犀利程度,远比舞台上的歌手表演还要精彩。难怪马思唯道破天机,“原本这个节目最重要的环节在这里。”
几乎每一期节目里,“百赞团”的观点碰撞就会迸发出一两个灵魂发问。
譬如,“短视频内容创作应该是音乐先行还是画面先行”,言下之意是,音乐到底是服务于视频内容,还是视频内容服务于音乐。
譬如,陈铭追问张韶涵“歌曲的传唱度与音乐性有没有冲突”,张韶涵比喻地很生动也很现实:“如果艺术只是挂在墙上没人看得懂,就有点可惜。”
在回答百赞团“热歌有没有什么共性或者规律”时,邓紫棋更是直言不讳,“今年和去年十首最热门歌曲,和弦只有三种,非常套路。”
当然,那么多歌手还愿意共同来参加这档节目,不仅仅只是参与一档关于热歌和新歌battle的实验,归根结底,还是短视频软件背后强大的流量资源。
而这种全新的宣发方式,也是彻底打破了以往音乐作品打榜的模式。早年前歌手发唱片宣传打榜的模式,是典型的自上而下打通传播渠道,进行洗脑式传播:资本雄厚的公司就银钱开道,上最热门的综艺节目打歌,买节目广告时段进行宣发;实力稍微不济的,就一家一家上电台做节目,勤快地路演签售。
换句话言之,在当时只要能够打通电视和电台两大媒体渠道,新歌单曲循环多放上几回,断然没有不红的道理。
但在分众与圈层时代,这个套路显然不可复制,理由很简单:传播渠道实在太多,人海战术不够用了。《为歌而赞》采用了一种类似MCN的模式,聚集了大量头部账号来为新歌引流。至于能否当真能够通过这个模式带火新歌热歌,还需要时间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