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晚22点左右
在横县那阳镇加油站前
一辆白色小汽车从加油站驶出
想要从一辆停靠在路边的
小货车面前驶过
没想到此时停止的小货车突然行进
造成了两车刮擦
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中队长
徐建敏
我们接到报警以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到了现场后我们发现货车驾驶员有饮酒的嫌疑,从而进一步对他进行吹气检查,发现他的饮酒量已经达到了醉驾标准。
经询问,小货车驾驶员姓雷
不仅涉嫌酒驾
通过后台查询还发现
这位小货车驾驶员今年以来
存在车辆未年检、准驾车辆不符等
11项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计分累计更是高达49分
当晚,交警也将雷某带到横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再进一步对这起交通事故及雷某的其它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希望大家一定要把规则
牢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