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IT home 8月9日消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北京微广播地科技有限公司侵犯版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原告腾讯公司称,被告明知其“抖音”网站及“抖音”App 上的《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未经授权,为了吸引流量,放任、帮助用户传播侵权短视频,且接到原告的侵权告知函后拒绝删除。被告作为同行业竞争者,应该知道原告禁止游戏用户“未经腾讯许可以任何方式录制、直播或向他人传播腾讯游戏内容”,更明知其“抖音”平台上的《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未经授权,属于侵权短视频,为了吸引流量,放任、帮助用户传播侵权短视频,且接到原告的侵权告知函后拒绝删除,依法应向原告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
腾讯公司还表示,被告放任在其“抖音”平台传播《王者荣耀》游戏内容,进而利用《王者荣耀》游戏内容吸引的用户和流量获取商业利益,不正当地攫取《王者荣耀》游戏视频市场和用户资源,属于典型的“损人利已”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此,腾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王者荣耀》游戏著作权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520 万元等。
法院认为,被告微播视界公司未经许可、未支付任何费用,与玩家分工合作或教唆引诱玩家将《王者荣耀》的游戏画面进行录制,并在抖音平台上大规模传播,抢占了腾讯公司《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市场份额和用户流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涉案用户未经许可,在抖音平台传播涉案游戏视频,构成对原告就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被告作为抖音平台的运营者,未在合理的时间内对侵权视频进行删除,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帮助侵权,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帮助侵权的法律责任。
IT之家了解到,判决结果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50 万元及合理维权开支 1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