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美容院、莫言高密、贾平和常州、苏东的乡街、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县、马尔克斯的马康多村。以具体的地理空间为基础展开的文章在文学史上留下了无数经典。
“85后”潮汕作家林培源尤其偏爱这样的小说。他喜欢鲁迅的《呐喊》与《彷徨》、詹姆斯 · 乔伊斯的《都柏林人》、舍伍德 · 安德森的《小镇畸人》、奈保尔的《米格尔街》、奥康纳的《好人难寻》与《上升的一切必将汇合》——它们都围绕着某种空间结构来叙述,在这个空间里,作品和作品相互缠绕、生长,形成了一个繁复的小说宇宙。按他的说法,“它们有根,有灵魂的落脚处。”
林培源从小在潮汕小镇长大,读到高中才去了县城。十八岁以后,他一直辗转各地求学和生活,从珠三角到北京,中间又去美国访学一年。在地理空间上,他离潮汕故乡越来越远;但在小说中,在情感认知里,他和它反而越来越近。
近日,林培源的最新小说集《小镇生活指南》由中信·春潮出版,书中那些故事里既有卤鹅、青梅酿酒、牛丸粿条等缭绕着烟火气息的“潮汕诱惑”,又有民间七月半“普度”的传统风俗,还总能让人感觉到一种岭南独有的湿热。不过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是在这片泥泞之地上奔来走去的战后士兵、越南新娘、单亲妈妈、失孤父母、裁缝匠、制棺人、庙祝、神婆……他们形形色色,既好像每天生活在你我身边,又像是生命中的过客。
比起去年出版的富有魔幻和寓言色彩的小说集《神童与录音机》,《小镇生活指南》呈现出另一副叙事面孔:更扎实,更日常,也更具耐心。两本集子似是截然不同,却又都源自林培源心中的“原乡小镇”。或许就像他自己说过的那样:“只要我在写,我便不可能绕开故乡。我的根在那里,魂也在那里。我是身体里住着‘老灵魂’的人。我无法将自己连根拔起,去书写其他陌生的物事。”
“85后”潮汕作家林培源
今年上半年,由于疫情,林培源与家乡小镇有了久违的“慢慢相处”的时光。“最大的感受是学会了和家人相处。以往寒暑假,我在家待的时间非常短,通常只有半个月左右。回了家,也基本足不出户。今年不同,我有了更多的机会四处走走,‘道听途说’了不少故事,了解了更多人的生活状态。我还骑着小摩托在镇上四处去,录了不少素材,算是一次难得的田野调查吧。”在刚结束博士毕业答辩之际,林培源接受了澎湃新闻记者专访。
【对话】
要写好小镇,最主要的是写活其中的“人”
澎湃新闻:《小镇生活指南》里出现了一些好玩的潮汕方言,比如姿娘仔(年轻姑娘)、新厝(新房子)、厝边头尾(街坊邻居)、后生仔(年轻人)等等。这些方言在你《小镇生活指南》之外的作品里也有出现过,是一种有意为之吗?在方言使用上,会有意控制一个“度”吗?
林培源:对我来说,把潮汕方言写进小说是件自然而然的事,也是这部“潮汕故事集”最鲜明的标识之一。不过方言进入小说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维持平衡和语言的流畅度,就需要克制,需要把握一个“度”。
《小镇生活指南》的后记有这样一段话:“潮汕方言异于现代汉语,它并非‘言文一致’……我的做法是,只保留个别的潮汕方言用词,将其植入叙事,像蝉蛹一样,蜕掉累赘的外壳,露出真身。不过这样一种语言,是经过裁剪和修饰的,它们附着于小说表面,尚不足以构成一种独立的风格。”
从具体的技术层面看,我保留的多半是些习惯性用法,如你举的这些例子,另外就是模拟人物说话的口吻,这个一般出现在对话当中。如果涉及到叙述的语句,我多用通行的现代汉语,但叙述语句里的个别动词我会用潮汕方言,比如在《最后一次“普度”》中用“刣”替换“宰”“杀”。
《小镇生活指南》由中信·春潮新近出版
澎湃新闻:要写好你心中的潮汕小镇生活,你觉得最重要的是什么?在“地域性”呈现上,你更侧重“潮汕”,还是“小镇”?
林培源:中学初拾写作到现在,我的小说大多取材于家乡的小镇。即便去年出版的《神童与录音机》写到了北京,也是乡镇和城市经验的交汇与碰撞。在我看来,要写好小镇生活,最主要是写活其中的“人”,《小镇生活指南》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有庙祝、养蜂人、失孤父母、卖菜妇人、逃债的男子、游戏厅老板娘……不少朋友和我说,读完集子,他们记住了里面的人,这是很让我欣慰的。
在“地域性”的书写上,潮汕和小镇是互为表里的。相比已经越来越同质化、城市化的城区,乡镇才最大程度保留了地方特色,对潮汕地区来说更是如此。想吃地道的美食、看最正宗的祠堂,了解传统民俗,我能想到的,也只有乡镇了。
打个比方,我喜欢吃糕粿(一种潮汕小吃,也叫猪朥粿、豆糕粿),城里流动摊贩做的,就没有我们镇上大榕树下摆摊、卖了几十年的摊主做得好吃。我在小镇上长大,读高中才去县城。高中三年住校,除了学校周围那一带熟悉些,我对县城其他地方是陌生的。可以说我几乎没有县城和城市生活的经验。最开始写小说的时候,小镇生活的片段、氛围、人物的形象和熟悉的空间,就像潜意识携带的东西一样自然地冒出来。在我眼里,小镇就是潮汕的代名词。
乡里的三山国王庙,《小镇生活指南》故事发生地之一。林培源 图
澎湃新闻:小说集《神童与录音机》《小镇生活指南》接连出版,一部具有鲜明的魔幻性和隐喻性,一部充满了日常烟火气。它们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那为什么说“它们都发轫于同一个‘原型故乡’?”这个“原型故乡”是什么,对你的写作意味着什么?
林培源:小说家本来应该让作品说话,不要现身说法。但既然提到这个问题,我就不妨闲话几句。我写小说,和中学阶段对《百年孤独》《佩德罗·巴拉莫》等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痴迷不无关系。读高一的时候写的仍是些伤春悲秋的青春文学,后来经文学社指导老师的点拨,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青春文学里的城市、大学校园,离我这个小镇青年太遥远了,为什么要放着自己熟悉的地方不写,而去写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呢?
我第一篇比较像样的短篇讲的是一个独居老人在春天的死亡事件,当时读完余华的《活着》有感而发,就写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了个良好的开头,后来就陆陆续续写了一系列潮汕题材的故事。这里面又分出两种不同的小说路子,一是追求技巧、形式(互文、元小说等),带有些魔幻和寓言色彩的,另一路是剔除掉这些外在、炫技的东西,老老实实讲故事的。但不管怎么写,最内在的现实经验还是来自小镇,小镇的经验是基石,将它抽掉的话,恐怕我苦心经营的文学大厦就只有坍塌的份了。
澎湃新闻:对于“小镇文学”,也有批评家曾质疑“千镇一面”,甚至认为存在“消费小镇”的嫌疑。你怎么看待这样的质疑?
林培源:我们当下的文学是依托一套成熟的生产制度在运作的,从写作、发表到出版流通,再到被读者阅读、被批评家研究,形成了一套话语方式。我并不认同“千镇一面”的说法,如果存在,那恐怕更多是因为作者写得不好,而不是批评家看走了眼。
另外,的确存在你说的“消费小镇”的现象,何止是小镇呢,我们的乡村不也被消费了吗?快手、抖音……新媒体把很多原本日常的东西变成了奇观,满足人的猎奇心理。但小说的存在不是为了满足这种猎奇,而是去靠近、去触摸和呈现人的精神世界。在这点上,我是个绝对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拥护者。写作者需要和当下时代保持一定距离,要带着批判性的目光,去凝视、去质疑生活。我写潮汕小镇,也不是为了迎合部分读者的猎奇心理。
镇上卖粿条面的小店。林培源 图
潮州市饶平县汛洲岛,游客正步行往码头准备登船。林锐彪 图
从潮汕小镇,望向更多人共同的精神困境
澎湃新闻:我发现在《小镇生活指南》里,《躺下去就好》《最后一次“普度”》《秋声赋》都写到了“父子关系”,尤其《濒死之夜》更让我想到你的长篇小说《以父之名》:小说主人公都身处“失父”的困境,试图去异乡寻找自己精神上的归依,最后无功而返。为什么对“父子关系”这一命题格外关注?
林培源:不单是你提到的这些,《神童与录音机》里的几篇如《消失的父亲》《诞生》也写到了父子关系,我曾说那是一部“父子之书”,而《小镇生活指南》更多写到了女性。如果非得找个理由的话,可能我在潜意识里把潮汕当成了一种“父权制”的象征。我是家里也是家族这一辈唯一的“男丁”,从小生活在一种“光宗耀祖”的压力之下,长大后从事文学,又和大环境格格不入——这么说露骨了些,不过话说回来,现实生活中我和父亲相处得不错,“家人父子”那一套伦理在我身上很牢固地存在着的。这好像又是矛盾的。
澎湃新闻:确实,《小镇生活指南》里许多故事写到了“重男轻女”,写到了女性的被动与卑微,比如越南新娘陈文瑛、单亲妈妈慕云、因为儿子被拐而发疯的张翠霞、独自养育一双儿女的张寡妇……你对小镇女性生存境况的观察与反思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林培源:我从小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中。在计划生育时代,身边有为了偷偷生二胎而将生下来的孩子寄养在别人家里的,现在也有连生了几个女儿还不罢休的,这些现象当然不是普遍的,但极端的“重男轻女”的现象对我刺激很大。如果非要找一个开端的话,我的反思可能从2014年写《奥黛》的时候就付诸笔端了。2016年出版的长篇《以父之名》是从《奥黛》那里“长”出来的,里面的信德老人年轻时候娶了个越南新娘,但生不出孩子,最后不得不去“借种”。
澎湃新闻:《奥黛》确实让人印象很深。其实《小镇生活指南》里的其他故事也多以小家庭为单位,无论衣食住行、岁时节俗都充满了浓郁的地方色彩。但在我看来,小说里写到的人性之谜与人生之苦其实超越了地域,指向了人类共同的更为广大的精神困境——已经很努力地想过好日子,但总有意外击碎一切努力。书名叫“指南”,有想给这个困境找出一个方向吗?
林培源:我觉得你的解读很好。取名《小镇生活指南》又冠之以“潮汕故事集”,我是有些忐忑的,毕竟我眼中和笔下的小镇并不能代表整个潮汕,它可能更多指向80后、90后这一代在乡镇长大的潮汕人的集体记忆。书名原本是其中一篇小说的名字,后来那篇小说改了题目,“小镇生活指南”就用来做书名了。这多少有点讨巧的意思,毕竟很多读者关注这本书是从书名开始的。名为“指南”,但小说写到的多是破碎的、被命运摧折的人生,谈不上指明道路。鲁迅的很多小说都写了人“无地彷徨”的状态,《小镇生活指南》也希望向此靠拢。所以说这个书名是带有些反讽意味的。
澎湃新闻:在很多人的印象里,潮汕是一个乡土秩序极强、传统观念极深的地方。随着现代社会不断发展,你认为老家的传统秩序维系面临着哪些冲击?这些冲击对当地人的生存状态产生了哪些影响?
林培源:我不是人类学家、社会学家,没法从学理和知识体系上对你提出的问题做准确概括。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对生活在本地的人来说,宗族秩序依然是个具体且强大的磁场,婚丧嫁娶,总要亲戚帮忙,做生意的,也要借助人脉关系,有个朋友在银行工作,刚入职时为了冲业绩,需要从内到外,向亲朋好友拉存款……可以说,宗族秩序还是个人依靠的基石。潮汕人讲求“人情世事”,除了逢年过节,平时也注重礼尚往来。说个有趣的细节吧,在我老家,父母一辈人的交往基于一种近乎前现代的信任感,互相串门无需事先打招呼,别人送自家种的水果,比如青枣、荔枝、龙眼、火龙果之类,如果碰到我们家没人,就会放到门口,不用担心会给人拿走。我的父母会判断这是谁送的,下次家里有了好吃的再送过去。但我已经不习惯这样的交往方式了,去别人家总要先打招呼,掐准了时间去。我们镇上每年正月初十、十一都有游神赛会,今年因为疫情取消了,社日到宫庙内祭神(俗称“拜老爷”)也禁止了,乡里人也都配合。春节虽然冷清了不少,但大家不会觉得不妥,日子照旧过。
举这些例子是想说,传统秩序的内在结构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不过人的日常生活、交往方式、价值认同等却在经历着巨大的变化。不管是在年轻一代还是老一辈人身上,变化都确确实实发生了。《小镇生活指南》试图用小说的形式去捕捉这些变化。
小镇“局外人”,慢慢学会和周遭相处
澎湃新闻:《小镇生活指南》里写到了很多“去异乡”的小镇人,有为了帮女儿带外孙去深圳的蓝姨,有在福建学开男式摩托的姚美丽,有外出务工的庆喜……在城市化进程中,小镇的人口出现了巨大的流动。你怎么理解这些人的“去与回”,以及他们的喜怒哀乐?
林培源:《小镇生活指南》并不是只写小镇无涉其他,“去异乡”也是小镇人的一种生活常态。《青梅》里的蓝姨代表了一个女性群体,她们大半辈子也没有去过大城市,在高铁还没普及的时代,为了子女,她们坐大巴,提着家乡物产,大包小包,寒来暑往,也是一个现象。我身边就有不少这样的女性长辈。《奥黛》《青梅》写的是到城市里生活的中年男女,《姚美丽》《拐脚喜》《濒死之夜》写的是从外地归来的年轻人。在写这些人物时,我着重的还是他们的生存状态——无奈的、被现实打回原形的,找不到出路而走向寂灭的……印象中人口的大规模流动是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的,犯罪率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提高,拐卖儿童、偷窃等时有发生。我们潮汕话里称外地来的讲普通话的人为“外省仔”,带有些排外的、不太友好的色彩,可惜我很少写这类人物,唯一涉及的是《姚美丽》里为歌舞团开车的哑巴司机。姚美丽和哑巴司机相遇,一个说话,一个沉默,那种微妙的关系和情态,是这个小说里很动人的片段。
澎湃新闻:是的。许多人恰是在离开家乡之后,才重新审视自己与故土的关联。十几年来,你一直辗转各地求学和生活,从珠三角到北京,中间还去美国访学一年。在熟悉的故土面前,你是陌生的“异乡人”,既无法完全融入城市的生活,也无法重新适应成长的故乡。但我好奇的是,小镇“异乡人”这一身份,给你的写作带来怎样的影响?
林培源:我觉得,一个作家写什么题材似乎是命定的。1994还是1995年,我头次出远门,跟我爸一起搭乡里的货车去深圳探亲。那时要办边防证才能入关,我只会说几句简单的普通话,我爸则几乎不会。我们入关后折腾很久,才跟的士司机讲明白要去的目的地。我爸普通话发音不准,把“罗湖”说成“罗福”。在深圳的那个暑假,我开了眼界,除了学好普通话,就是暗下决心长大后要到大城市生活。那时候深圳给我的冲击太大了,我从小性格比较敏感,下乡人的自卑和落差大概就是从那时冒出来的。后来一路求学,到外地生活,那种自卑演变成了焦虑,即使投身写作,出了书,读了博士,焦虑感还是挥之不去。到现在,我还是觉得自己就是夹心饼干里的那块小小的“夹心”——不过我有一种能力,不论身处什么样的境地,总是可以抽开身,用一种局外人的目光来打量自己和周边的世界。我写小镇可能也受这种经历的影响吧,可以和人物共情,也可以拉开距离,变成一个“冷漠”的叙述者。我喜欢加缪的《局外人》(这部小说也被翻译成《异乡人》《陌路人》),用“小镇异乡人”来形容自己,倒不如用“局外人”,后者可能更贴切。
澎湃新闻:未来你可能回家乡生活吗?离开家乡,来到外面的大城市,无论留下或是离开皆需要很大勇气。我自己经历过这样的纠结,所以好奇你有过这样的困惑时刻吗?
林培源:我未来不会回老家工作,不过父母在老家,根在那里,从情感上来说是割舍不断的。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变得宽容一些,可以和过去、和曾经极不喜欢的家乡达成某种和解。
但是回过头来看,在几个重要的节点,比如本科毕业、考研、读博上,我是有过恐惧和动摇的——万一失败了,就要面临被“打回原形”的命运。可以说,我自己身上有一套非常偏执甚至固执的成功学:一路念书,希望摆落在身上的那种将我“拉回来”的力量。人最怕失去了选择的自由,我一直追求的就是这样的自由。
澎湃新闻:说到一路念书,从本科到硕士再到博士,从深圳大学到暨南大学再到清华大学,你的青春时光和读书是密不可分的。《秋声赋》这篇写到了因为没钱上大学而发疯的阿秋,让人很是感慨。按照另一篇主人公姚美丽的说法——“(小镇)是块贫瘠的盐碱地,长不出什么好果子来,即使没有游戏厅,还是有其他新鲜东西闯进来‘误人子弟’的。”就你自己的观察和体会,读书对于小镇青年而言最大的意义在哪里?
林培源:《秋声赋》主人公的原型是我一个小学同学,《姚美丽》则更多是虚构,他们形成了某种关联和对照。目前来看,对小镇青年而言,“读书”可能是最稳妥也是最公平的一种改变命运、摆脱自身所处境地的渠道之一。从个人成长的层面来看,我是通过读书、求学走出小镇的,所以我一直相信知识的力量。但我对读书这件事并不“迷信”,想要改变命运,并不只有读书这种方式。
澎湃新闻:你说“《小镇生活指南》中收录的作品,大部分写于 2012 年到 2017 年间,它们代表了我对文学最初的认知和理解”。这段时间你的生活状态是怎样的?为什么说是“对文学最初的认知和理解”?这些认识和理解到了今天,有些什么变化吗?
林培源:我集中精力写中短篇小说是从2012年开始的。那时在广州读研,课业相对轻松,当时还没有抱定考博的念头,所以课余时间全拿来写小说了。写完了小说,我会发给身边的师友看,打电话交流。后来考博,写小说的热情骤降,也没有那么多精力了。现在回过头去看,读研的三年是很快乐的,每个月都沉浸在创造的快乐之中,很纯粹,也很难忘。我对短篇小说的认识,怎么写,写什么,细部如何刻画,措辞如何讲究,采用什么样的视角等等,也是从那时候才笃定起来的。
2013年,我花了几个月时间读了《金瓶梅》,后来尝试着用一种略带古雅的现代白话写了一篇叫《白鸦》的小说。这个小说我至今还很喜欢,它为我撑开了观察现实别样的角度。卡尔维诺在《新千年文学备忘录》里讲到珀修斯用盾牌做镜子杀死了不能直视其眼睛的美杜莎,以此说明文学和现实的关系。我想,我“对文学最初的认识和理解”,也可以用卡尔维诺举的例子来说明。
我在《小镇生活指南》“后记”里提到我们的写作总是受到“伟大传统”(the great tradition)的“调教”,实际上,我一开始对文学的认知也是受文学经典影响的,但随着生活阅历的增加,慢慢地就摆脱了阅读施加的影响,转而朝向生活经验,注重从生活、从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从内心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去寻求对文学的理解。如果说对文学的认知有变化的话,就是不再对“文学”那么“痴迷”了,有了更宽容的态度,也尝试着更用心地去观察当下所处的世界,理解自身和他人的痛苦。我现在觉得,文学是用来盛放“世道人心”的一个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