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句子,不知道是真是假。
还记得辽宁的一位家长在自己的孩子(双胞胎女孩)进入重点高中后,在通过考试之前向指导孩子的老师举报了这件事吗?
举报补课老师的那家人怎么样了?
「父母的儿子,这是一个广泛的计划。
”显然,辽宁举报给自己孩子补课的老师的某家长,不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爱孩子,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孩子补完课考上重点高中了,立马举报当初求着给自己孩子补课的老师,虽然一时的确“占了便宜”,但长远看,失去的更多。当时,这位家长用讲课录音(让孩子在补课期间偷录)与转账截图作为证据,不仅要回全部补课费,还在去教育局举报前收了老师2000元“封口费”。那么,这位家长的双个胞胎孩子考上重点高中后,目前怎么样了?近日,后续来了。有了解情况的人在某平台爆料称,其胞胎孩子被孤立。这或许是家长始料未及的。
据了解,这对双胞胎在新学校被同学彻底孤立后,家长很担心孩子的现状,找到老师寻求帮忙。可是老师对双胞胎的态度非常谨慎,刻意保持距离。倒也不是想跟着同学一起孤立双胞胎,而是担心自己会因为一点小疏忽,就被双胞胎家长举报。
到了高中,学习压力更大,载初中就靠补课靠上高中的学生,在高中阶段,补课的需求更大。传双胞胎家长也试图找老师补课,但是没人再敢答应他家的事了。
谁知道这俩孩子身上是不是又带着录音笔?
谁又愿意和一个背后捅刀子的人合作呢?
同学鄙夷、老师“畏惧”,高中才刚刚开始,这两个孩子未来三年如何过?往后余生是不是都生活在这件事的阴影中?
有网友感慨道:成绩不好可以补,人性扭曲,是无法“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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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补课遭举报打伤家长”通报来了:老师停职,丈夫被行拘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8日电 沈阳市铁西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28日发布通报称,沈阳市第127中学教师金某丈夫打伤学生家长一事情况属实。涉事教师丈夫刘某,已由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霁虹派出所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已对涉事教师金某做出立即停职、调离班主任岗位的初步处理。
通报指出,11月28日晨,获悉媒体发布关于沈阳市第127中学教师丈夫打伤学生家长一事,铁西区立即组织教育、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媒体曝光事件开展调查。沈阳市第127中学教师金某丈夫打伤学生家长一事情况属实。涉事教师丈夫刘某,已由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霁虹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经调查,涉事教师金某存在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已对其做出立即停职、调离班主任岗位的初步处理。待具体违规事实彻查清楚后,将根据其违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铁西区教育局将全面排查整治系统内教师有偿违规补课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据《辽宁晚报》报道,方大姐的孩子在沈阳市第127中学读初中一年级,班主任是金老师。10月24日,方大姐的孩子参加了金老师组织的校外补课,课程上到一半被叫停,金老师质疑系方大姐举报。10月26日,方大姐到校想和班主任金老师见面解释,金老师的爱人出现并打伤方大姐。
值得注意的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早有禁令。
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就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六条禁令: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定》就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重案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