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新闻网7月15日消息(记者丘陵通讯员毛样品生)7月15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转发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通知》,要求天津正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停止销售生产批号为15040001的安用紫丙烷气体。
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产品用于医疗机构眼科手术。但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近日的监测数据显示,该产品在北京、江苏两地发生可疑群体不良事件。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下发通知,决定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该产品。
为了有效控制产品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第一时间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知,要求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立即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相关经营企业,立即暂停销售该产品;各设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立即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使用单位,立即暂停使用该产品;相关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配合做好该产品的召回和调查工作,同时加强对该产品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发现可疑不良事件应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