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提交材料:真实且清晰的个人照片及身份证、省联考合格证照片(未出省联考成绩的可以先用省联考准考证,港澳台考生提交“来往通行证”)。对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查实后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并报省级招办查究。
报名考试费用:报名及初试100元/人;复试160元/人(含二试、三试)。报名及交费前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妥善安排报考专业和行程,一旦交费成功,费用不退,亦不能更换报考专业。
打印准考证:完成交费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其显示的考试时间和考场提前一小时到校备考。
关于各考点复试查询及交费(非民族英才班):
各点初试结束次日(北京考点为2月26日晚)复试名单公布后,进入复试的所有考生即可在我校招生管理系统中交纳复试费160元/人,复试交费截止时间为2月27日上午11点,逾期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完成交费的考生可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复试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并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提前一小时到校备考。
特别提示:复试阶段的练耳听写考试将于2月27日下午2:00开始。
京外考点注意事项:
1.京外考点(非民族英才班)仅接受考点省份及其周边毗邻省份考生报考,其余省份考生可参加北京本校考点考试。违反此规定者,参试成绩无效。如京外考点所在省份对考生考点选择及专业报考有限定,请参照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专业方向不在京外考点举行初试。
3.乌鲁木齐考点考生注意:
★报考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专业方向中如下器种:马头琴、低音马头琴、冬不拉、热瓦甫、弹拨尔、艾捷克、手鼓的考生,初试、复试(二试和三试)均在乌鲁木齐考点完成,合格者直接取得文考资格,文考名单将于3月中旬与本校考点所有文考名单一同公布。
★乌鲁木齐考点其余专业方向及器种均只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按上表安排进京复试。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分为专业初试、复试(含二试专业主课、三试视唱练耳)。一试结束后,二试、三试同时进行。各专业各试具体内容附后。
(二)、考生可自带钢伴。
(三)、考生应根据初、复试公布的个人各科目考试时间提前一小时到校候考。逾期不到者不再补考。
(四)、凡要求一、二试演唱/演奏不同曲目的专业(详见专业考试内容),考生报名时均须填写一试曲目。
(五)、考生考试不得临时更换考试器种,更换者成绩无效。
五、专业考试内容
一 试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1.演奏音阶一组(包括大小调、连音、吐音、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大中型协奏曲中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巴洛克时期、古典、浪漫及现代乐曲中选择);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三个八度单音及琶音,三、六、八度);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克莱采尔以上;巴赫无伴奏一个乐章(慢板)。
2.中提琴: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琶音(三、六、八双音);练习曲一首;l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3.大提琴(含民乐大提、少器大提):音阶一组;包括单音、琶音;练习曲一首(170首第三册以上水平);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4.低音提琴(含民乐低音提琴):音阶一组包括单、琶音;练习曲一首。
5.竖琴:自选一个调的音阶、琶音。一首练习曲或乐曲。
6.西洋打击乐:马林巴:音阶一组包括琶音;练习曲一首;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7.民族打击乐:小军鼓练习曲一首;中国大鼓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演奏技术性肖邦练习曲一首。
2.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音乐表演(民乐拉弦吹奏)
二胡、笛子、唢呐等:演奏大型、中型乐曲各一首。
笙:传统笙曲目一首;键笙曲目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民乐弹拨)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中型乐曲各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
演奏练习曲一首,中小型乐曲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声乐)
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艺术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音乐学方向
音乐技能考察,演奏两首乐曲,具体要求如下:
1.钢琴:一首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含740);一首大型乐曲
2.其他乐器:一首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
音乐教育方向
1.演唱一首歌曲(本民族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艺术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2.演奏一首器乐曲(器种不限)。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根据指定动机写作不同情绪的单旋律,每一条旋律不少于16小节,限两小时内完成。
2.基本乐理:考试内容包括基本乐理涵盖的全部内容。
乐理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李重光:《基本乐理简明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
童忠良:《基本乐理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
二 试
音乐表演类所有专业方向及音乐教育方向二试均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演奏大中型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或演奏技巧性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2.中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3.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4.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5.竖琴:一首中型或大型乐曲(乐曲不同于初试曲目)。
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
1.西洋打击乐:马林巴:任选乐曲一首;小军鼓:毕业序曲或其它乐曲一首。
2.民族打击乐:马林巴乐曲一首;定音排鼓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乐曲一首。
2.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
音乐表演(民乐拉弦吹奏)
1.二胡、笛子、唢呐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2.笙:传统笙曲目一首;键笙曲目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民乐弹拨)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
演奏练习曲或民歌一首,大型乐曲一首。(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如加试第二乐器(主考乐器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乐器)演奏并达到中级水平的考生,加计第二乐器分。
音乐表演(声乐)
1.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不含通俗歌曲)。
2.两首歌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音乐学方向
关于考生音乐学基础知识、理论素质、分析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的综合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音乐评论创作。
2.面试:考查考生音乐学基础知识以及相关内容掌握。重点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组织能力。
音乐教育方向
1.演唱一首歌曲(不得重复初试曲目,不含通俗歌曲);
2.演奏一首器乐曲(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3.加试综合才艺展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作曲:根据指定主题,创作一首单主题(即展开性中部)的单三部曲式钢琴曲,限四小时内完成。
2.和声:范围为《斯波索宾和声学教程》一级关系转调,限三小时内完成。其中包括:为高音配和声、为低音配和声各一道。
3.钢琴:演奏程度在车尔尼299以上的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可加试其他乐器。
4.面试:对考生进行音乐及相关问题的提问,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唱一首民歌或戏曲唱段(曲目自选)。
三 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所有通过一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练耳考试。
练耳部分(笔试)
一、声乐、民乐、管弦、打击乐、音乐学(不含音乐教育民族班)
听写部分 (无升降号调内)
1.音组
2.音程
3.三和弦
4.节奏填空
5.旋律填空
二、作曲、音乐表演(钢琴)
1.音阶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2.音程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3.三和弦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4.节奏听写(包含所有基本节奏)
5.旋律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视唱部分
一、声乐、民乐、管弦、打击乐、音乐学(不含音乐教育民族班)
1.视谱即唱:无升降号调内视唱。
2.视谱精唱:在指定参考书曲目范围内,抽选一条旋律视唱。
3.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
(1)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无升降号调部分。
(2)《法国视唱》(1A 、1B),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无升降号调部分。
二、少数民族乐器、音乐教育民族班(模唱)
音组模唱
节奏模仿
旋律短句模仿
三、作曲、音乐表演(钢琴)
1.视谱即唱:一升降号调内五线谱视唱,唱名法不限。
2.视谱精唱:在指定参考书曲目范围内,抽选一条旋律视唱。
3.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
(1)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一个升降号调部分。
(2)《法国视唱》(1A 、1B),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一个升降号调部分。
六、各专业评分细则
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
专业校考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
音乐学方向
专业校考成绩=技能(一试成绩)20%+面试40%+笔试(音乐评论写作)40%
音乐教育方向
专业校考成绩=专业二试成绩(演唱40%+演奏40%+综合才艺成绩2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校考成绩=钢琴5%+作曲(钢琴曲写作)70%+和声10%+面试10%+乐理5%
七、文考证发放及录取原则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专业(含音乐教育民族班)不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校考成绩全国排名,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名单(以下简称“文考名单”)。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分男女)、器乐各方向(分器种)根据校考成绩全国排名,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分省计划,并与文考名单同时公布。在已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相同方向、器种、科类(如所在省份分文理)的考生按照校考成绩排队,在不超过该省相同方向、器种、科类计划数的2倍之内可顺延进入文考名单。
3.兼报音乐表演(民族英才班)和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且校考成绩全国排名均进入相同方向(或器种)招生计划1:1范围的考生,以民族英才班的报考信息为准制定分省计划,其余兼报专业不再分配分省计划且不再进入文考名单。
4.考生的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必须达到合格要求。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方向考生的视唱练耳成绩仅作参考,但五音不全者,不予录取。
5.我校将于2020年3月中旬在本科招生网开通成绩查询系统,并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等信息,合格考生同时可自行打印《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准考证》。
录取原则:2020年艺术类文化线划定及录取原则以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布)为准,请考生保持关注。
八、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信息由我校统一报送各省级招办,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请勿填报未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由各省级招办编制,请考生以本省招办发布的志愿填报资料为准。
九、联系方式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