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申报书及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高校和推荐单位须完成报送信息的审核和在线申报、推荐提交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采取以下任一方式,组织相关高校进行申报、评价,并向我部推荐:
1.网下评价网上推荐。组织高校申报并进行一定形式评价,确定推荐课程后,登录“工作网”,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上传推荐意见。
2.网上申报与推荐。组织高校直接通过“工作网”进行申报并开展评价和推荐。“工作网”可为此提供平台支持与技术服务。请有此需要的部门联系人于2021年4月19日前联系“工作网”(如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则直接联系“实验空间”)。
(四)纸质材料报送
相关单位完成网上申报、推荐后,须通过“工作网”打印具有防伪标识的申报备案表(附件2),与平台生成的汇总表(附件3)一并按要求签字盖章,于2021年7月10日前寄送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课程教材与实验室处,每份材料一式一份。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纸质材料直接报教育部。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和其他地方高校的纸质材料由其主管部门统一报教育部。
本次认定工作不再接受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以网络填报和打印提交的材料为准。
四、评价与认定
我部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五类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对课程进行网络和会议综合评议。其中,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三类课程,通过中央高校赛道和地方高校赛道分别进行评议。
在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入选名单将在教育部网站和“工作网”公示,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五、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教育部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资格。
六、组织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荐单位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
(二)严把质量关。推荐单位和各高校须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严格工作纪律。推荐单位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收受贿赂、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接受社会监督。各高校、推荐单位须分别对拟申报推荐课程的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七、相关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及材料邮寄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课程教材与实验室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联系人:许学琳、竺超今,电话:010-66097856、010-66096925,电子信箱:gaojs_jxtj@moe.edu.cn。
(二)填报咨询及技术支持
1.“工作网”联系人:张秀芹,电话:010-58581673,电子信箱:zhangxq@crct.edu.cn。技术支持:陈老师,电话:。
2.有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填报咨询,请联系“实验空间”。联系人:王妍,电话:010-58582357,010-58581546,010-58582301,电子信箱:service@ilab-x.com;技术接口联系人:韩老师,电话:010-58582364。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4月6日
此前,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511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按第一建设单位统计(一门课程有多个主要建设单位的,按第一建设单位统计),清华大学总计170门课程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为所有高校中最多;北京大学紧随其后,被认定102门;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浙江大学被认定课程数为6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