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济南市教育局直属的7所学校(事业单位)计划招聘49人。
各学校的招聘人数如下: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南校区(3人)、山东省济南高级中学(4人)、山东省济南中学(4人);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宪法和法律、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大学以上文化水平(包括2018年全日制普通大学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所有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方向,委托毕业生报考要经过方向、委托机构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时,必须得到招聘权限部门或相关机关的同意。受到刑事处罚并被开除公职的人不能申请。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不能申请,也不能以已获得的学历学位为条件申请。现役军人及依照法律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应征。申请人不能报考需要避免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职位。
招聘职位分为A、B、C三类,A是教师级职位,B是会计、校医职位,C是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
招聘职务要求有规定的年限专业工作经验,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职业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累积为足年满月,以2018年4月26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省统一组织招收和选拔的“选拔高中毕业生到村任职”、“三个一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年以上,通过考核,三年内(2014年,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此次济南市教育局共将招聘49人到7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见《2018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招聘计划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未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三、登记和资格审查
(a)登记时间和方法
登记以统一的时间、现场登记方式进行,限制每人只报告一位。
申请时间:2018年4月26日-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位置:各招聘单位注册地址见《2018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附件三)。
(b)个人登记
申请人可提前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下载《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应由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在指定位置签名确认,内容要详细准确。
申请人需要在现场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和3张近期铜板1英寸照片。经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2018年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无工作人员需提供到达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人,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留学回国者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料。上述证明和相关资料都必须提交检查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核签名后,要留下进行确认。
在职人员申请的话,还需要提交就业权利部颁发的同意支持介绍信(经招聘机关同意,调查检查时也会提供)。
报考指定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三支一扶"人员也是山东省"三支一扶"业务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审查资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应当提供经团省委员会审查认可的证明材料。“村任”大学毕业
生需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委托他人报考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选派2名以上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定向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即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幼儿园“幼儿教师二(定向岗位)”岗位调整至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幼儿园“幼儿教师一”岗位。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C类岗位采取先技能测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形式,B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技能测试、综合考察环节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技能测试
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5月5日-5月6日(具体详见测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根据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结果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A类岗位笔试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B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C类岗位笔试主要包括从事所应聘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15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详见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3.确定综合考察人选。A、C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B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综合考察范围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A、C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与技能岗位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B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综合考察
A类岗位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B类会计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B类校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了解和处理学生事故等实际问题的能力;C类岗位采取现场模拟情景或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相关职业素养。
综合考察时间:2018年5月26日-27日(具体事宜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招聘计划与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考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A、C类岗位,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综合考察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现场报名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按照相关规定,招聘收取笔试费40元、面试(综合考察)费70元。应聘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费,领取综合考察通知单时缴纳面试(综合考察)费。
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详见《2018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监督电话:
济南市教育局人事处0531-66608051
济南市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0531-6660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