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绥芬河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积极宣传和努力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使合格人员申请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承认的时间
1.笔试、面试合格者要在网上申请承认,全省网上统一申请时间:2017年4月20日~ 4月28日(每天7:00-24336000)。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超出了本次网报的范围。
2.牡丹江市教育局、绥芬河市教育局、宁安市教育局、海林市教育局、东宁市教育局、武陵市教育局、临县教育局、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4日至4月28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确认资料见州政府文件要求)
1.户籍或在各县(市)工作的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由当地县(市)教育局确认(具体位置由当地教育局确定)。
2.在户籍或牡丹江市内工作的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由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局决定。认定地点:爱民区文化馆201号(爱民区杨家358号井冈山小学大门东)
3.作为牡丹江行政区域内(包括绥芬河市)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牡丹江市教育局予以承认。认定地点:牡丹江市第11中学(光华街、东沙组路交叉口、东沙天桥旁)。
3.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参加,确认时必须提供本人在省教育厅《通知》中需要要求的7个要素和1张2英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请写下姓名、单位、所属县市)。
4.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到医院接受检查时,应事先下载并打印性教育厅统一要求的《体检表》(附件3或附件4、申请幼儿教师资格的《体检表》与其他教师《体检表》的区别)。
5.教师资格证发放时间请关注牡丹江教育网通知。
单击“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