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应急厅〔2019〕382号)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1年招收青年学生章程》,目前,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于2021年公布了有关青年学生面试招生等审查相关事项如下:
1、招生计划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于2021年在江西招收了19名青年学生(男18名,女1名)。
(1)消防救援方向15人(男14人、女1人)、消防指挥专业2人、消防工程专业7人(男6人、女1人)、飞机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1人、消防政治工作专业2人、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3人。
(二)山火方向4人(均为男生),各消防指挥专业1人,消防政治工作专业1人,应急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2人。
除消防政治工作专业招收文科考生外,其他专业均招收理科考生。
2、报考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自愿加入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
有很强的组织纪律和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22周岁以下(截至2021年8月31日);
5.参加江西省消防员招募事务处组织的政治审查、体检、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全部合格。
6.高考成绩达到江西省本科第一次入学控制分数线以上(入学招生为本科提前安排,未通过的考生在后续安排中不影响进入其他高校)。
(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开设非英语语言,请非英语考生慎重申报。
3,入学待遇和毕业分配
from=article.detail&_iz=31825&index=9" width="14" height="39"/>(一)入学待遇。考生入学后,经复核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免交学费、住宿费、伙食费,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并按标准每月发放津贴,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相应优待。
(二)毕业分配。学员毕业并通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照属地分配,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四、报考流程
(一)预报名。考生于2021年6月24日前,通过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预报名入口填报预报名信息。
(二)体格检查。考生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及成绩单、2张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于2021年6月25日7时30分在联勤保障部队第908医院体检中心(南昌市井冈山大道1028号,原94医院)报到并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时必须空腹(6月24日20时后不得进食)且全程佩戴防护口罩。体格检查前,应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外出和远行,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等级等地区,做好每日体温监测和赣通码申报工作。体格检查前三日内,保持正常饮食卫生和良好睡眠,不参加激烈运动。考生高考后曾离开江西省行政区域,或体格检查前体温高于37.2℃,或出现咳嗽、咽痛、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与体征,或与曾经是新冠肺炎患者有过接触的,均须持距体格检查当日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地防疫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参加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共涉及7个方面:①外科。包括身高、体重、身体外表等项目;②内科。包括血压、心脏、肺部、腹部、神经系统、精神类疾病、口吃等项目;③耳鼻喉科。包括耳部、鼻部、喉部、听力和嗅觉等项目;④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部等项目;⑤口腔科。包括口腔、颞颌关节功能等项目;⑥妇科。对妇科相关项目进行检查;⑦辅助检查。包括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血免疫、尿液等)、胸部X射线检查、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等项目。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2021年6月25日13时50分在汇景国际大酒店(南昌市西湖区洪池路2号,省消防救援总队旁)五楼景盛厅报到,心理测试和面试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其中,6月25日14时组织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6月25日15时组织开展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
(四)政治考核。2021年6月26日至6月28日,考生下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并张贴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填写正面基本情况栏和签字确认后,交户籍所在地消防救援大队,由消防救援大队赴考生学校、户籍和常住地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开展实地走访考察。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学校和公安派出所考核意见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五)填报志愿。2021年6月29日9时至7月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次本科志愿(非军事类单志愿),相关代号及信息为:
1、“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代号0008。
2、“消防政治工作专业(消防救援)”代号0B,仅限文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2名。
3、“消防政治工作专业(森林消防)代号0C,仅限文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1名。
4、“消防指挥专业(消防救援)”代号01,仅限理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2名。
5、“消防指挥专业(森林消防)”代号02,仅限理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1名。
6、“消防工程专业(消防救援)”代号04,仅限理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6名。
7、“消防工程专业(消防救援)”代号05,仅限理科女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1名。
8、“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消防救援)”代号06,仅限理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1名。
9、“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消防救援)”代号09,仅限理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3名。
10、“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森林消防)”代号0A,仅限理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2名。
五、录取规则
(一)对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江西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调档时,认可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和培养方向时均适用。
(四)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五)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学生的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和体格复检。复核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环节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家长、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并严格考生出入验证登记,不得冒名顶替。考生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前往指定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报考志愿。
(二)整个招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考生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须在结果公布3日内向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核申请,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考生对体格检查结论有异议,且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体检医院均认定有复检必要的,可按规定进行1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五)考生应密切关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网和江西消防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各项招生工作动态,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七、咨询渠道及方式
(一)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联系人:尤老师、李老师;电话:010-69787118、69787119,、、
(二)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程助理;电话:0791-86558206(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指定邮箱:jxxfrsc@163.com
(三)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
江西教育考试院网:
江西消防网: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预 报 名 入 口:
江 西 消 防
微 信 公 众 号: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微 信 公 众 号:
附件:1.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
2.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1年招收青年学生章程
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上下滑动查看附件2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1年招生青年学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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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1年招收青年学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符合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英文名称:China Fire and Rescue Institute,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雁路4号。
第四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根据中央跨军地改革部署,2018年9月30日转隶应急管理部领导,同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培养、专业培训和科研等任务。目前,设置消防指挥、消防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消防政治工作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7000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院政委任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工、教务、纪检监察、医疗保障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应急管理部有关规定;
(二)根据教育部和应急管理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院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本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本院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院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核复检;
(七)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八)协助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九)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本院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七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需求,按照定向原则编制分省(区、市)招生来源计划。由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遂行任务的特殊性,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女生计划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
第九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条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青年学生,须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1年8月31日);
(五)参加生源地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
第十一条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
第十二条 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联合推进“消防指挥+飞行技术”“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航空航天工程”学士学位培养,设置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直升机维修与工程)。两个专业方向均采用“1.5+2+0.5”培养模式,即联合培养学员第一至第三学期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习,第四至第七学期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习,第八学期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习。
第十四条 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直升机维修与工程)只面向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0个省份招生。
第十五条 报考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的考生,体格检查、心理测试还需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Ⅰ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要求;报考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直升机维修与工程)的考生,色觉要求无色弱。
第十六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开设非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十八条 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投档。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对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省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并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第二十一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和培养方向时均适用。
第二十二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份的录取规则: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消防政治工作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第七章 复核复检
第二十四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学生的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和体格复检。复核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员待遇和毕业分配
第二十五条 考生入学后,经复核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享受学员待遇,按标准发放津贴、伙食补助以及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第二十六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直升机维修与工程)学员,达到联合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且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上注明联合培养单位。
第二十七条 学员毕业并通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照属地分配原则,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其中: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直升机维修与工程)学员毕业按生源地就近录用到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两个航空救援支队,生源地为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的,录用为大庆航空救援支队干部;生源地为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的,录用为昆明航空救援支队干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站、咨询电话了解。
第二十九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第三十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雁路4号,邮政编码:102202;
(二)招生网站:;
(三)招生办公室邮箱:xfxyzb@163.com;
(四)咨询电话:010-69787118,69787119。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1年招生宣传片-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