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北省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教育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建立充分反映中小学教师工作特点的评价机制,严禁以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
长期以来,在一些地方中小学校教师评价体系中,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是评价中小学教师业绩水平的决定性依据,教师评价被简化,标准被单一化。因此,学校和教师为了追求学生考试成绩,反复进行填鸭式教育、机器训练,加剧了教育的应试化倾向,制约了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
教师肩负着德育、育人的重要使命,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导师和引领者,教师工作的职业状态与教师评价机制密切相关。教师评价评价是学校管理和教师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评价科学与否是对学校整体工作和教师潜力的评价。构建科学的中小学教师评价机制对促进基础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以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一直受到批评,但其中一些特质为实践新标准提供了借鉴。也就是说,标准客观性、学生的考试成绩、升学率用客观数据量化,数据形成过程最大限度地排除主观因素,其结果很容易被教师个人、社会大众接受。如果对操作性、考试成绩、升学率进行排序,不会给教师个人和学校管理者带来太多负担,结果会立即显现出来。结果简单明了,教师和社会大众容易看到,可读。关注点适宜性、成绩仍然是升学的主要标准现实中,升学率、学生成绩是学生个人、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以教师的评价标准与社会对教育的关注点非常吻合。
严禁单纯以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能否实现取决于实施情况。关于如何兼顾标准客观性、可操作性和关注的适当性,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明确学生成绩所占教师考核评价的比重。在审查中不回避学生考试成绩也是符合社会关注的现实考虑,根据非同学段的特点,可以区分刚性规定。
第二,建立多元互动评价体系。评价方式应从结果评价转向过程评价,根据不同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主体的特点,给予每个评价标准、评价主体不同的分数比率,并分类构建教师自评、学生、学校、同事、家长共同参与的多种教师评价体系。例如,课堂教学的效果要由学生、深入教室观察的同事来评价。在教学研究、提高反思、发展自己专业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果,要由教师本人和学校来评价。师生关系、师德表现应由学校、学生、家长进行评价,最后综合各评价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最后,将一次性评价改为动态评价。现在很多教师在学期末都有各种审核、各种表格,教师很难应对,学校和教育部也很难对这种提交表格进行审核,最终审核也好,填写的表格大部分都是根据形式浪费教师的精力,而且无法达到审核效果。
教师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新的评价标准、评价项目很多,如果集中在年底或期末,评价效果很难保证。因此,要将评价项目分为分类、时段、主体,在期末或年末之前自动生成综合评价评价。就像在教师的科研、课程资源建设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果出来的时候给注册打分一样。学生满意度、家长满意度评价也可以在学期中进行。
此外,一些项目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如家长满意度评价、学生满意度评价,从而减轻学校的评价负担,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
(作者是浙江省衢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中国教育报》 2018年6月07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