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城市现场综合四川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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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朋友,好像对包有感情,怎么说是“包”不治疗慢性病?但是这个包也会引起苦恼。
四川成都市民王女士最近就遇上了这样一件烦心事,她说自己花了上万元在大商场买的背包,却被二手商家告知是假的,这让她怎么也想不通。3月25日下午,记者在成都春熙路见到了王女士。她告诉记者,两年前她在成都春熙路迪奥专柜,花费26000元购买了一个心仪的背包。
前几天,王女士想将这个包包出售,却发现了问题。王女士说,她找了多家收购二手包的商家和机构,但在看过自己的背包后,对方都拒绝收购,说她的包是假货。
王女士:我很肯定这个包从迪奥专柜拿过来,从来没有说被调过包什么的,只是我一个人背,中间是不可能出现调换的。
在现场记者看到,王女士这款价值2.6万的背包,有不同程度的磨损,不过磨损影响的应该是商品的二次销售价格,与商品真伪无关。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了两年,王女士的话怎么求证呢?这只背包到底是真货还是假的?为了了解实情,记者首先跟随王女士去了多家收购二手包的商家和机构,得到的答案都是包包不是正品。
收购二手包的商家在对王女士的包进行一些步骤的查验后,都表示了拒绝收购。拒绝收购的原因也与王女士之前得到答复一致。
难道王女士通过专卖店所购得的背包真是冒牌货吗?当初买包的专柜又会给出怎样的说法呢?为了了解更多情况,王女士带着记者再次来到了位于成都市春熙路的IFS,这家迪奥品牌专卖店。
迪奥专柜销售人员 :这个我们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收了,因为确实查到了您的一个购买记录,确认这个包就是这里的,然后你们看现在这个包只是有点脏而已,其他没什么问题。
迪奥专卖店的销售人员在对王女士的背包进行肉眼鉴别之后,告知她这只包并无问题。
专卖店店长自始至终表示,这只包经过初步检查,并无问题,对于二手收购店为何会都给出假货的说法,他们表示暂时无法回应王女士所反馈的问题。对此,他们会将情况上报给公司。
对于目前王女士所遇到的这一情况,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有欺诈行为,应当赔偿消费者所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金额,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退一赔三。
虽然王女士所购买商品的时间较长了,但是她是最近才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所以仍然可以向经营者索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女士应当举出确凿的证据,以证明所购商品为假货,之后就可以找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