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很重视父母的命和媒人的话,所以男女对婚事的主导权很少,很少自由、难堪。
相亲的风俗历史悠久,相亲成功,皆大欢喜;即使不成功,婉言相告即可,也绝对不能恶语相向,互相贬损。就像前面介绍的,每人在以前的婚姻中扮演着重要的绝色。不像现在的媒人只是个介绍人,以前的媒人介绍成功后,好处很多,因此催生了不少专业媒婆。也就有了没鼻子的男人,被媒婆介绍为“眼下没什么”的笑话。
在费县,相亲也叫见面或相媳妇。确定日子后,一般要做些准备,至少要梳妆打扮,穿戴整齐,男方最好还要带点小礼物,以示礼貌。孩子去相亲,家长往往也是千叮咛万嘱咐,尤其女孩要沉住气,做到既不张扬,又不露怯。
相亲的时候,男方要出于礼貌先到,女士从历史上就有迟到的特权。以前,下馆子没有那么普遍,相亲地点一般就选在没人家里。
男孩一般就是只身前往,女孩可以带着嫂子姐妹等人。见后,媒人先把双方介绍一下,然后互相相看相看。
然后就是众人回避,留下男女两人单独交谈。以前的女孩比较腼腆内秀,一般都是男孩先开口,或者问问情况,或者递个糖块,打开尴尬的局面。这个过程短的几分钟,长的十几分钟,成与不成也就心里有数啦。
相亲结束后,如果男女双方都有意,就留下吃饭,加深了解,婚事也就基本确定了。如果女方不同意,会由嫂子委婉的说出来。男方不管同不同意,都不能提前离开,这既是对女士的尊重,也是一项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