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城市现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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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都市现场》据报道,韩娜女士(化名)在南昌的“我主演”直营店隐约支付了5万韩元费用,在店内遇到店员,遇到了“诱导她的分期贷款”和“先付钱再看合同”
11月15日上午,都市频道记者再次来到了这家我主良缘直营门店,进行追踪报道。我主良缘直营门店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峰创国际大厦24楼,接待记者和罗女士的门店客诉部门负责人胡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公司方面同意进行全额退款。
针对记者暗访体验后,发现该门店确实存在“引导客户花呗分期”以及“先交钱再看合同”的情况,对此,胡女士表示,得总公司的品牌部门负责人来进行解答。
深圳我主良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品牌中心负责人高先生:“像花呗等等这些方式,很多年轻人都在用,我们只是说去建议这样一个方式,手机在她手上我们不可能去把手机抢过来去给她操作,合同肯定是在交钱之前要去看的东西,这是我们的规定,如果有人刷卡刷在合同之前的话,我们内部是判定这个单子不能通过我们的法务审核系统的。”
但在现场,罗女士对于这位高先生的回答有异议。
罗女士:“当着我们的面还在撒谎,还是表示先看合同再付款,但是通过我们的亲身经历,还有跟其他维权朋友的沟通过程中都是先付款再看合同,而且在签合同的过程中也是没有任何提醒,包括电子合同,在场的工作人员都是没有任何提醒的。”
记者在罗女士提到的这个维权群里看到,里面的群成员有300多个,并且群文件里大多都是自己维权的经历、以及注意事项,由此可见,大家对于维权,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随后,记者随机联系上了一位群友了解情况。
福建厦门消费者丁先生说他交了12800元钱,被约在一间3-4平米的小房间面谈,先让交钱,然后也没有说什么签合同,工作人员直接拿了一个POS机过来让他刷卡。
这位丁先生告诉记者,南昌的罗女士的遭遇,被《都市现场》报道出来,并将成功从“我主良缘”拿到退款,让维权群里的成员很欣慰,也很振奋,大家的遭遇也都跟罗女士(化名)相似。随后,针对此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表示,消费者在跟商家签订相应合同时,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相对方应该对服务进行明确而且公平平等的条款设置,而本案中所设立的条款是明显的有部分不合理的,消费者在不确定不明知的情况下签订了该份合同,至少是存在有失公平,如果前面3-4个小时进行的宣传与最后合同约定的条款不一的话,可能还存在欺诈的嫌疑。
那么,针对此事,辖区市场部门的态度如何?类似行业该如何监管呢?《都市现场》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