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9月11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明确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内设一室六司,行政编制8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1名。
“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医疗保障局的11项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等。
“三定”规定还明确了国家医疗保障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据“三定”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副部级。设立一室六司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待遇保障司、医药服务管理司、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基金监管司、和机关党委(人事司)。这些内设机构都是副司局级。
国家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8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据公开信息,国家医疗保障局的1名局长,3名副局长已经履职。今年5月31日,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当日亮相。时任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出任国家医疗保障局首任局长。时任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价格司司长施子海,时任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以及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司长李滔出任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