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负责人通过向上级官员行贿,控制下级行政区域的势力范围。现实中甚至存在官员利用黑社会组织攻击同僚,帮助自己晋升的情况。
文|杨佳瑜 实习记者 赵栋
很难在大陆找到一个长命的黑社会组织。
当下,大陆黑社会与境外黑社会的一个重要区别是,与已存续99年的日本山口组、自19世纪初期就已经形成的意大利黑手党相比,大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非“百年老店”。
在目前已经完成的各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调查报告中,研究者们认为生命最长的黑社会,也不过20多年。时间最长的,是黑龙江大学论文《黑龙江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调查研究》里提到的陆宝义黑社会性质组织。
而更多的组织,存在的时间为十年之内。
2012年的《江西有组织犯罪实证研究》称,江西的这类组织成立时间集中在两个时间段:1996~1997年以及2000~2004年,而被破获的时间则集中在2005~2008年。
2010年《重庆的“涉黑”案件审判》白皮书称,13个公司化“涉黑”组织平均存在时间为7.3年,11个暴力型黑社会性质组织为4.3年。
重庆的这份报告还透露另一个信息——进行公司化伪装的组织,比单纯的暴力组织多活了三年,这也印证了上篇文章所述,这些组织会出于对官方打击的适应,经历由暴力犯罪转至在合法机构掩护下犯罪的阶段发展。
五六十年代:社会主义来了,黑社会没了
建国之前,比较著名的帮会是青帮、洪帮和哥老会,它们分别把持互不干涉的多地势力,比如青帮的势力范围覆盖浙、赣、苏、皖、鲁、豫等省。
而如今处于黑社会雏形样态的大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与建国前黑社会的规模,实在相差甚远。之所以截然不同,是因为建国初期执政党发起的一场镇压反革命运动。
运动中有一项针对的是“会道门”。这是对反动的封建迷信组织的统称。有数据统计,解放初会道门的道徒约有1300余万,研究材料进一步称,这些会道门大半被国民党特务利用。
在这场从中央至地方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之后,黑社会被认为已经在大陆绝迹。不过除了官方镇压的原因外,也有当时的另外两个因素:
由于人民公社与“大跃进”运动等,大陆的农业、工业发展程度一时处于低水平,而恰恰是这种贫困和物资匮乏,在客观上缩小了贫富差距——以获得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的黑社会,此时失去了追求的目标,自然难以形成。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在农村,人民公社这种体系有效地抑制了黑社会产生。
接下去是另一个十年,上世纪60年代。此时的黑社会和50年代类似,也处于一个空白期。1966年至1971年公安机关的统计表里,大陆黑社会的数量为零,但实际的情况可能迥异。众所周知的是,此时的大陆正在进行文化大革命,特别在武斗时期,社会各地矛盾重重,公安机关的统计工作显然无法进行。
七八十年代:从耍流氓到打家劫舍
“文革”后,社会治安状况一时急剧恶化。从1978年起,刑事案件数量以每年增加十多万件的速度在发展,而1978年时也不过50多万件。
70年代的官方文件尚未有“黑社会”的提法,但团伙犯罪是当时最突出的问题。比如天津曾有40多人组成的团伙,手持凶器,封锁道路,见人就打,见东西就抢;几十个人的团伙在白天的上海街头,对一名妇女进行凌辱。
刚刚复出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彭真在一次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指出,当时的犯罪团伙就是黑社会。
这些团伙手法大胆、残暴,并且与现在大陆黑社会组织不同的是,他们并不一定为了掠夺财富。针对这样的“黑社会”,1979年,大陆诞生一项罪名:流氓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都被它包括在内,是当时适用最多的罪名。
而80年代的大陆黑社会组织依然存在,但与70年代不同的是,他们一般都以寻求经济利益为目标。比如当时河北唐山一个“菜刀帮”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再比如,邯郸的某个矿区到了下午就家家门户紧闭。
另一个显著特征,是开始有了官员的参与。活动于80年代、1990年被查的著名“乔四”案件,是大陆第一批被熟知的黑社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秉松的研究里,这个案件让官方意识到“保护伞”的存在——乔四在80年代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其所牵涉的包括黑龙江省人民银行、省委办公厅、哈尔滨市车辆厂、省供销社及其他部门的官员。
此后,公安部在打击黑社会时,逐渐提高了对“保护伞”的警惕。
当下:深挖“保护伞”
接下去90年代的黑社会组织的发展,除了组织结构越来越成熟之外,还呈现三个规律(这些规律在80年代曾部分出现,但90年代更加明显)——
首先,刀棍换成了枪支,而且数量庞大。在2001年公安部一次专项行动中,从各地收缴了各类非法枪支138万支,其中军用枪一万多支——它们被广泛用于90年代的犯罪。
然后,犯罪活动逐渐披上合法外衣——为了躲避官方80年代以来开展的“严打”,这些组织成立了合法注册的公司。比如说,浙江省温州一个黑社会组织开了很多个经济实体,其中一个为“参茸交易所”,业务是定期向经营户收取每公斤0.3至2元不等的“交易费”。
最令人警惕的是,80年代“严打”时被抓获的人,被释放后在90年代又回归“黑社会”。在《天津市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的现状》一文中,作者统计了1995年至1996年被打击的366名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发现“两劳”释放人员占58.23%,而骨干成员,是在80年代“严打”中被判过重刑的。
在每个十年周期的进化中,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直往越来越严密的组织结构进化,其犯罪手段越来越高明,最突出的表现是它与“保护伞”的关系。
进入2000年之后,黑社会组织所涉及的官员数目越发令人震惊。2005年,福建的陈凯犯罪团伙牵扯出各级政府官员113位;2006年侦破的辽阳系列涉黑大案,共有64名党政机关人员涉案;在2009年重庆“打黑”中入狱的官员,有50多名。
数量的增加也说明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影响力的扩大。与此同时,“涉黑腐败”被当作一个课题,出现在纪委系统的调查报告里。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报道了浙江省纪委一份未公布的调研课题,该纪委负责人称,与过往黑社会组织仅仅向“保护伞”寻求“保护”不同,现在的“保护伞”甚至能提供“控制力”——黑社会组织通过向上级官员行贿,控制下级政权。另外,这位负责人也谈到,现实中甚至存在官员利用黑社会组织攻击同僚,帮助自己晋升的情况。
“保护伞”的更多规律已在上一篇文章中有所阐述。至于下一个十年,黑社会性质组织将会以一种什么态势发展,有学者曾做过这样的预测——境内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合流,将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并且,大陆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向跨国黑社会组织发展的趋势。
为了不断逃避官方的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往往会不惜重金购置先进的杀伤性武器和现代化通讯工具,途径一般是寻求与境外黑社会的合作,这使得国内外黑社会组织相互勾结成了必然。
而现在正在接受审判的涉黑的刘汉集团,据媒体报道,其资产帝国已经延伸至海外,比如,在获得了国内方面的贷款后,他曾以2亿多美元收购了澳大利亚钼矿公司55.49%的股份——这在当时的媒体报道里,刘汉的形象是,“崭露头角的中国民营投资者突然有了在整个行业呼风唤雨的实力”。
本文由《壹读》杂志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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