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钱财:
如果确有证据证明、体现行为人在恋爱之初就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目的,在具体“恋爱”过程中,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大量骗取对方“赠与”“借款”,或者用其他形式获取对方财物,且没有任何归还表现,或者部分归还是为了骗取更多钱财,骗取数额较大的,即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涉嫌构成诈骗罪。如果情节轻微或者事后归还弥补,可能只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处以相应的罚款和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一方人身控制另一方:
如果达到限制对方人身自由的程度,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受害人通过报警,可以追究对方的行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如果故意学习违法违规PUA教程,并教授学员按照方法达到骗财等目的:
一方面,可能构成学员所犯罪名的教唆犯,如果被教授的学员构成此前所述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那么教授者属于教唆他人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另一方面,可能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传授犯罪方法具体是指以语言、文字、动作或者其他方式方法将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传授给他人的行为。
如果情节较为轻微、不构成犯罪,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也有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如果一方教唆另一方自杀:
教唆自杀是指行为人故意采取引诱、怂恿、欺骗等方法,使他人产生自杀意图。如果教唆他人自杀且引起他人自杀时,教唆者具有救助义务(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不救助的教唆者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当然,适用刑法必须遵循罪刑法定的原则,结合上述女孩跳楼身亡的案例来说,如何证明女孩跳楼与其男友的行为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有待讨论的重要问题。如果没有男方实施间接故意实施杀害行为的证人、证据或者其他相关材料,没有证据证明女孩的自杀与男方上述话语之间的直接关联性,证据不足且行为和结果之间关联性较弱,就很难定罪,所以将该行为认定为承担侵权之责。
3
受害者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当受害者出现被PUA情形时,受害者自身或者亲戚、朋友应第一时间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比如手机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据等,固定相关的证人证言。
如果受害者遭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应第一时间报警。如果遭到人身损害却未能在第一时间报警的,应尽快前往医院或医疗鉴定机构,获取医疗记录或鉴定报告,为后续维权做好准备。
但值得提示的是,PUA受害者常常深陷其中,未必能清醒脱身,所以这就需要自己提高警惕,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敢于说“不”,及时向亲属或朋友寻求帮助,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受害者或其家属可以通过向公安报警、向法院民事起诉或者刑事自诉,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感谢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界、北京锦钟律师事务所律师聂洋城对本文提供的专业支持!
作者|罗聪冉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韩玉婷 李金凤 丁兆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