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1 16336032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叶梦婷通讯员王勇
数据图
住在豪宅里,但本性难移,又把小偷的手伸到隔壁邻居身上。食用盐、调料、调和油、洗衣粉、水果刀、窗帘布、米油盐都不放。最近,涉嫌盗窃罪的建筑物某某被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23日下午6点左右,住在东方市高级小区的建筑物某某出去扔垃圾,发现隔壁邻居张家的门没关,喊了几声,没有人回答,打开防范门进去了。
确认房间里没有人后,建筑物某某手痒。她前几天听到老张说要搬家,干脆把能拿的东西都带回家藏起来。
楼某某偷了什么?
卢某从张某家偷了一瓶12元的电话洗衣粉、一把小泉菜刀、两把水果刀(共3支7元)、一双50元的黑色杂牌天鹅绒鞋、两个20元的窗帘、一罐48元的福林门葵花籽原香食用调和油和一只30元的爱情。
接着又偷走了放在门外墙旁边的80韩元的铝梯子。
两天后的晚上,12月25日晚上,张某在建筑物某某家找到被盗物品,报了警。
经过验证,楼某的盗窃金额为252元。数额虽小,但根据案件检查分析,建筑物某仍可能被判处实刑。
因为她有盗窃前科。
原来从2015年建筑物某某开始就有盗窃行为。那年5月31日上午,我去东方市其他小区的家庭住宅偷了1支430韩元的硬皮中华香烟、1个20韩元的包、1个15韩元的斜挎包、1部20韩元的白色酷比手机、1瓶15韩元的洗面奶和1瓶8韩元的洗面奶。当年7月6日,卢某被判处5个月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