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报
石香洋花
最近,一个孩子真实的故事打动了无数群众的心弦。最近纪录片节目《正在连接》针对12岁的小网红,引起了广大网民的热议和关注。白天上学,晚上直播唱歌,小时候的直播少年凭借唱歌才能成为家庭的经济支柱,直播收入远多于家庭的工资。所以虽然拥有远远超过同龄人的成熟,但他也仍然是12岁的少年。面对压力时,他说:“(我)不哭,藏在心里,我好像没有哭。”
报道的话,直播少年不仅要交房租,还要还妈妈的信用卡。“因为信用卡还不能进监狱”,甚至给15岁的哥哥生活费。事实上,孩子的母亲也不容易。她一个人拉着两个孩子生活,每天凌晨3点去酒店食堂发早餐补贴。直播少年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很容易让人想起“穷人家的孩子早早承担生活”这句老话。
向家人直播的少年没有负债。因为他为家人做了这个年龄的孩子不该做的事。只要其他孩子在学校努力学习,回家休息玩耍,他学习回家是勤奋工作的开始,晚上的网络直播是工作时间。(萧伯纳,教育)虽然他给了家人更多的经济支持,但也献出了童年的休息和娱乐,这也是生活胁迫下的负担。他没有哭,他说他会把一切藏在心里,但心理上,这种压力和痛苦注定成为一个孩子成长中幸福健康的养分。
当然,这个家庭不容易。不做直播收入可能会陷入更悲惨的境地,但说实话,这种直播赚钱养家的“快”模式不适合这顶帽子。因为已经有违法的嫌疑。我国法律严格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身心健康。《劳动法》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非法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况严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类似的保护规定。
不仅如此,国务院令第364号还发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该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均不得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禁止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人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处罚”。从严厉的禁止性条款到处罚标准,表明了国家保护孩子的决心和态度。
当然,网络直播是一种新兴职业,但不是“不可分割地”。网络直播不仅具有个人色彩,还具有公共属性,主播也是公众人物,未成年人直播容易产生不好的示范效果。国家网络情报局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提供网络演出、网络视听节目等网络直播服务,必须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素质。”从各地的立法情况来看,对未成年人网络直播的限制也接连不断。2016年4月,北京市发布了《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要求所有播音员必须实名认证,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播音员注册通道。
12岁少年通过直播赚钱养家。对这个家庭来说,这项事业很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符合规定。有关部门要介入。当然,从政府到社会再到学校,对这个贫穷的特殊家庭也需要伸出援手,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帮助孩子的天赋不被消灭。从长远来看,为了使网络直播成为更加健康的规范,必须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
(作者系空军军医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