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陈兴老师的大嘴巴又惹麻烦了。4月18日,在《极速前进》第三季发布会上,她带头炮轰《非凡搭档》型号“抄袭”,凭借“盗版飞德”标题党辞令一下子受到关注,抢上了头条。随后,《非凡搭档》方案组发表了题为《好口碑谁都抢不走》的严正声明。文中提到,《非凡搭档》的“发动机”是自主创新的“伙伴”模式和新的赛制。
《非凡搭档》和《极速前进》的恩怨已经不是一两天了
偶然全面改变了VI,甚至需要更换“转椅”的《中国好声音》,这两天原创模特公司Talpa指控侵权,从去年到今年从《无限挑战》到《极限挑战》。
那么,综艺节目是否抄袭,或者参考也不知道该如何把握这一程度,这是从法律到行业都迫切需要“牛角尖”的主题。
在讨论《谁是大歌神》和《隐藏的歌手》的异同之前,我先讲一个例子。在娱乐产业最发达、知识产权保护最严密的美帝,类似的唾液诉讼也不少,很久以前就有可供我们参考的先例。
2003年,美国纽约地区法院以CBS的《非凡搭档》 (Survivor)和ABC的《极速前进》(I AM A Celebrity-GETMEON)为主角,审理了综艺节目的版权诉讼。
这两个节目都属于生存类真人秀,但前者更像素人版的荒岛,参与者不仅要以有限的条件与自然环境进行生存斗争,还要与其他参与者的“不足”竞争。后者更倾向于明星版的生存游戏,除了直播外,观众还可以互动投票,直接投出讨厌的明星。
根据我们的智商,这两个节目其实有些不同,但偏偏更有名气的《幸存者》认为《我是名人——救我出来》抄袭了它,原因是侵犯了“独特的风格和整体感觉”。尤其是侵犯了“篝火旁的闲聊、脱落环节、森林全景”
但是,纽约地区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运用著作权法中常用的“思想表达二分法”,做出了CBS败诉判决。以下是科普中的“思想表达二分法”是什么鬼?请看科普法的建模——《金字塔模型》。在版权领域,金字塔模型经常被用来解释深刻的、不可预测的思想,表达二分法,笔者努力用人们能理解的语言来解释。
所谓的“思想表达二分法”是将作品分为“思想”和“表达”。如果按照这个原则建立金字塔,金字塔尖就是顶层的“思想”,通俗地说,如果综艺节目以生存为主题,那么生存就是“思想”,这个思想水平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这就好像我可以参加选秀节目,别人也可以参加选秀节目一样。不能因为我先参加了选秀节目就说把别人限制在选秀节目范围内。
“表达”是金字塔底部的具体表达。这个“表达”在打官司的时候特别具体,特别是根据音乐的使用情况,可以具体知道是轻柔的抒情风还是紧张的重金属,故事发生的场景是森林还是沙漠。大卫亚设,Northern Exposure简而言之,版权保护只涉及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本身。所以,一部作品(不仅仅是综艺节目)是否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取决于“表达”的具体差异。
但是事情的复杂性是,金字塔除了顶部和底部,还有很多中间层。这些中间层是推动作品从“思想”到“表达”的过程,也是相互关系的。例如,上一层对“思想”的“表达”如下。他们将捕捉可能是无数层的“思想”、“表达”中最具体、最详细的表达方式,比较两部作品之间的异同,让法官觉得他们有道理。
例如,例如,琼瑶阿姨起诉了茶马抄袭的诉讼。琼瑶不能规定别人不能写《庆公背景》、《龙沱峰》等,但可以归类为“思想”层面的剧本,琼瑶证明了21个3360010个。
纽约地区法院在《幸存者》和《名人》的诉讼中判定CBS败诉的理由。
也是从“表达方式”上入手,而且这个切面是非常非常细致的,细致到恐怖的程度。比如,在对比两者“表达”上,法院会提出,两者在音乐风格上,一个是紧张刺激的部族风格音乐,一个则是轻松舒缓的格调;在录制的场景上,他们一个是在干燥的内陆丛林,一个发生在茂密的植被中;角色设置上,他们一个的主持人表情很严肃,另外一个更喜剧点。
在比赛目的上,一个是为了赢得100万美金的素人,另一个则都是单纯为了荣誉(顺带拿下奖金),或者赢得奖金后捐给慈善机构的名人……最后CBS输了官司,但大家也可以从这个案例里得到许多信息,就是鉴别两个综艺节目是否抄袭,是要举证到非常变态的细节的,不是说肉眼判断一下就能轻易下结论的,这点上,金星老师的炮轰被对手评价不严肃,倒也不冤枉。
从美国回到我国,综艺节目因为这两年的红火,版权的意识也越来越深入人心了。不过相对应的,版权的口水仗也越来越多,但真正诉诸法律的,还仍然是少数。
比较早的口水仗,是芒果台那时候买了《Take Me Out》的版权做了《我们约会吧》,结果却被《非诚勿扰》抢了相亲节目的风头,但如果硬要说《非诚勿扰》抄袭《Take Me Out》,其实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就足以区分两者的不同。
后面比较典型的案例则是《中国星跳跃》和《星跳水立方》,虽然同是明星跳水节目,但这两个节目本身都各有其国外的原模式,这就从“思想”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原理上说明了,你能做明星跳水节目,我也能做明星跳水节目。
相对来说,《非凡搭档》和《极速前进》就会复杂些,因为其实地球人都知道,把《极速前进》原版模式带到深圳卫视并做出影响力的人,正是如今《非凡搭档》的总制片人易骅。所以,从主观印象上,大多数人都会觉得,既然是一个人拍摄的作品,那么风格上肯定会有相似之处啊。
事实上也的确不能否认,《非凡搭档》可以被看做是站在《极速前进》肩膀上的作品,但这和作品是否侵权,是两个概念。因为创作者从之前作品中获得知识和经验,再用到新作品中,这本来就无可厚非。重点就在于,这个运用和承袭,是不是有自我的创新和改造。《非凡搭档》在启动的时候,是一直强调经过一年的自主研发创新,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两者在“表达”上,究竟有什么不同之处。
相对于《极速前进》,《非凡搭档》最大的区别是“更换搭档”,这是《非凡搭档》一直在强调的节目核心价值观。
和《极速前进》的参与者几乎都是亲友熟人关系不同的是,《非凡搭档》所做的变更,是让12个互不熟悉的人(除了郑元畅和林依晨外,但据说郑元畅是因为吴尊临时退出林依晨加的塞),透过不同搭档组合中投射出来的人际关系变化,来传达出节目立意和社会价值——节目旨在探讨的陌生人的携手而战,更像是现实职场的丛林法则。
这种变化性其实是节目最大变量,也构成它自身的看点,与《极速前进》有着根本的不同。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在“思想表达二分法”中,这种立意本身其实也是属于“思想“范畴,即意味着其他人同样可以采取”随机搭档“的形式来制作同类节目,《非凡搭档》并不具有独占性,但至少也能旁证,从出发点开始,《非凡搭档》就想做上一条与《极速前进》截然不同的路。
围绕着“更换搭档”这一核心,《非凡搭档》在更底层的“表达“上,衍伸出了许多种体现细节表达的玩法,比如,用藏在接力棒中的丝巾颜色来抽取队友、不同的城市风貌、更重竞技而非竞速,从前9期随机组合搭档,到后3期固定搭档的9+3的积分淘汰“混合赛制”、从中英文名均有独立性的节目整体VI元素等等,这些都可以构成《非凡搭档》在“表达”自有体系。
相比之下,“二人组队”、全球竞速这些被外界诟病“抄袭”的元素,其实更偏重于“思想”层面,根本不会构成被保护的条件。甚至于,金星老师连用了同一个赞助商都拿来说事,那真的是有点哭笑不得了。
事实上,从《中国好声音》发生版权风波后的调整,也看得出灿星在“表达”上的调整。比如,更换节目整体UI,尤其是去除剪刀手的标志特征,甚至连“转椅”也要取消。由此可见,灿星这番改动背后应该也是有律师在指点,从“表达”层面进行独立,从而让Talpa无话可说。这一调整看似简单,但比起去年某些节目连名字都懒得大改的来说,还是聪明许多的。
最后还想说,模式不是万能的,再好的模式,核心还是在人。不管是节目中艺人的表现,还是创作者本身的能力,这个才是决定节目好不好看,观众买不买账的关键。在国内综艺节目市场日渐繁荣的今天,我们也期待有类似的案例判决来指导今后行业的法律标准,让版权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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