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让美国火热的纪录片经过中国的字幕组翻译,又在中国掀起了追捧的热潮。
那么这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纪录片呢?为什么这部电影会火遍中美两国?
请介绍给江直哥~
表示,去年年底,美国最大的视频网站之一Netflix(我国的优酷)播放了名为《Making A Murderer》的10集犯罪纪录片。
从这部纪录片的名字可以看出,这部纪录片讲述的是一个名叫Steven Avery的美国男子是如何被美国的司法系统“陷害”的,最终被冤枉入狱两次,人生被毁的故事。
Steven是美国威斯康星州居民,智商只有70,因此缺乏对是非的认识,容易在人类的怂恿下做出错误的事情。例如,他曾活活烧死猫。在当地警察中,他也已经被认为是“省油的灯”,有一些事件。
然后,1985年,23岁的斯蒂芬被警方认定为强奸案的凶手,出庭,最终被判处32年监禁。
但是,这个事件有很大的漏洞!——那个被强奸的女人在急于破案的警察诱导下,外貌与她印象中的强奸犯不符,不在场证明充足的斯蒂芬。遗憾的是,当时法庭没有引入DNA检测作为证据,因此受害者的指控直接决定了斯蒂芬的命运。
直到1995年,强奸该女子的真凶在邻县被捕。然而,面对这一新情况,处理Steven事件的警察却选择无视。最终,到2003年,随着DNA技术被引入法庭,法庭终于承认Steven是清白的。因为1985年强奸案中强奸犯留下的阴谋是经过DNA对比于1995年在邻县被捕的真凶。
真相大白后,当地舆论也被炸毁,谴责当地警察的事件不公。同时,斯蒂芬也开始申请3600万美元的国家赔偿。
但是两年后的2005年,斯蒂芬为了赔偿而与当地政府出庭时,他再次因涉嫌杀害一名女摄影师而被捕。
这又是怎么回事?当地警方进行调查时,在史蒂文的汽车回收工厂发现了女摄影师的车,车上有他的血迹。警察还在他家附近挖出了女摄影师部分烧毁的遗骨。他房间里的DNA发现了有的女摄影师的车钥匙。另外,在他的车库里发现了带有女摄影师DNA的子弹弹头.——更重要的是,斯蒂芬的侄子也承认和叔叔一起杀死对方,分尸焚烧。
但令人惊讶的是,虽然这次警察支持DNA证据,但在拍摄这部纪录片的两名记者眼里,这次斯蒂芬仍然很委屈。
1.事件发生时,斯蒂芬仍与当地警察局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可能导致警察局破产的3600万韩元,因此,两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当地警方必须避免这一新事件,但他们直接介入本案调查。
与斯蒂芬有利益冲突的当地警察局的刑事
2.出现在斯蒂芬艾弗里房间的女摄影师的车钥匙在警察进行了6次搜查后“突然”出现在显眼的地方,在当地被与斯蒂芬有利害冲突的警察发现。
3,同样,带有女摄影师DNA的子弹弹头也是在警察开始搜查Steven Avery的住所4个月后被当地警方发现的。
4.女摄影师的车上有斯蒂芬艾弗里的血,但斯蒂芬的律师表示,在1985年的那次事件中,斯蒂芬抽取的血样的封条被转移并移动,装有血液的试管也被眼睛刺穿,这让他大吃一惊。也就是说,斯蒂芬的血可能是故意涂在女摄影师的车上的。
om=detail&index=6" width="554" height="307"/>5、Steven的侄子IQ也只有70,可他却在没有律师的陪同下,被警方轮番审问了4次,期间还多次被警方以 “不认罪就要坐一辈子牢”的话给吓唬。因此,存在他被警方逼供的可能性。
不过,即便这些证据都存在疑问,但陪审团和法院却最终认定Steven和他的侄子就是凶手,结果两人全都被判了终身监禁。而且两人虽然之后多次上诉,但州高院也拒绝重审…
至此,就是这部总共10集的纪录片所涉及的全部内容。而正如您此刻的心情一样,不少看完这部纪录片的美国网民也都被纪录片所说服,认为Steven是被冤枉了。
于是,他们纷纷在美国白宫的官方网站上请愿,要求总统奥巴马特赦他。不少美国的娱乐明星和社会名人也站出来呼吁法庭释放Steven。
就连众多看到这部纪录片的中国网友,也坚定地认为Steven是被冤枉了,认为美国法院“草菅人命”。
而这也是这部纪录片能够火爆中美两国乃至世界其他地方的一个主因:它展现了一个被强权多次欺负的弱势者,触动了我们的同情心。
然而,在这种几乎一边倒的同情中,也有人站出来提出了质疑。
比如在中国的知乎网上,虽然大部分网友都认为Steven被冤枉,但一位名叫“黄七竹”的网友就表示,在看完这部纪录片后他也确实一度坚信Steven被冤枉,可冷静下来一思考,才发现自己其实根本不了解这个案子,而只是在跟着纪录片的逻辑走。而他进一步的搜索后也发现,这部纪录片其实并没有包括其他一些对Steven不利、并且难以撼动的证据。
所以,他认为虽然这部纪录片确实暴露了美国司法体制在这起案件中存在的严重的“程序问题”,而且此案也应该重审,但如果现在就说Steven无罪则有些草率。
不过,虽然他这样的声音在关注此事的中国网友中只是“少数”,但在美国的舆论场上,呼吁大家冷静思考的声音,甚至公开对纪录片是否在刻意误导公众的质疑声,就比较普遍了。
其中,美国知名的“纽约客”杂志就刊登了一篇文章,深度剖析了这部纪录片。这篇文章的作者表示,其实早在这部纪录片公映之前数年,自己就对此案已有所了解,所以,对于纪录片所暴露出的Steven于2005年被卷入的这起案件中所存在很多警方在办案程序上的问题,他也表示肯定。
不过,他也毫不留情地指出了这部纪录片的问题,比如这部纪录片的两名记者,其实早就认定Steven是无辜的了。可这恰恰犯下了调查记者的一个大忌,就是不能“预设立场”。
而虽然两名记者曾经公开否认自己“预设立场”的事情,但“纽约客”这篇文章的作者却指出,那两名记者曾经在制作这部纪录片的时候,找到了1985年那起强奸案的受害女子,希望她能协助拍摄这部纪录片,但被那名女子拒绝了。
而她之所以拒绝,就是因为她已经“错过一次”,不想再错第二次,而当那两名记者和她说起这部纪录片时,她明显感觉到两人已经预设了Steven这次也“无辜”的立场。
1985年强奸案的受害者告诉“纽约客”这篇文章的作者说,她觉得两名记者预设了立场
不仅如此,“纽约客”这篇文章的作者还质问说,如果拍摄纪录片的两名记者真没有“预设立场”,为何不在纪录片中强调这一点,避免公众被误导呢?相反的,两人却多次在纪录片中暗示Steven是被警方陷害的——要知道,这是一项很严重的指控,必须有证据支撑。而且,两人还漏掉了不少对Steven不利,而且并不容易被撼动的证据。
比如:①女摄影师确实在生前与Steven Avery有过接触,并反感此人,但Steven对女摄影师却很有好感,并且在女摄影师被杀当晚多次匿名打电话约她出来。②Steven的前妻公开表示Steven完全有可能作案,因为当年她和他在一起时,就曾多次遭到他的家暴。③女摄影师汽车的前车盖背面也有Steven的DNA。
再者,纪录片也并没有回答一个最本质的问题,那就是那位女摄影师到底是在何时、何地、如何被杀死的。
因此,“纽约客”那篇文章的作者认为,在上述这些问题都没有一个清晰答案的基础上,这部纪录片却让从“高中生”到“娱乐名人”在内的很多人都坚定地认为Steven是被陷害了,进而导致人们都去要求总统特赦Steven,要求惩罚恶警,这显然并不是在做真正的案件调查,倒更像是在宣扬一种“街头正义”,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最后,“纽约客”这篇文章的作者也表达了类似知乎网友“黄七竹”的观点:即便此案真有问题,那么按照法律程序,也应该是重审,如果重审发现确实证据不足,再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释放,而不是现在立刻就宣布Steven无罪。
另外,有其他关心此案的美国博主还提出了一个更值得注意的问题,那就是在这部纪录片发布的几年前,一位曾经帮助Steven洗脱1985年冤情的检察官,在2005年的案件发生后,作为一名局外人的他,在观察了此案的审理后,写了一本书。书中,他反而认为这次判Steven有罪是没问题的,并分析了当年辩方律师的策略。
比如,今天这部纪录片中所暗示的“警方取走1985年保存的Steven的血液用来陷害他”的说法,其实早在当年的庭审上就被Steven的辩护律师提出过。不过,当时辩护律师宣称,警方是用一种化学物质来保存这种Steven的血液不变质的,可是FBI的调查却发现被杀害的女摄影师车内Steven的血迹中,并不含有这种化学物质,结果一下子就击穿了辩方律师所设计的这套“阴谋论”…
所以,这位拥有大量粉丝的博主最后也呼吁,应该全面的认识此案,而不应该简单盲从一部10集的纪录片….
目前,在知乎网上关于这个纪录片的讨论中,网友“萌C”在自己一篇被点赞最多的文章中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美国这个国家之所以强大,是因为这个国家允许媒体揭露其体制中的伤疤,以供后人反省,而不是掩盖问题,粉饰太平。
耿直哥非常同意他这个观点,但我觉得美国更值得敬佩是,虽然面对公众近乎一边倒地支持Steven的情绪,美国仍有不少新闻媒体和民间“大V”并没有一味地盲从大众,而是敢于从另一个角度提醒公众不要陷入“舆论审判”的陷阱,要全面的看待此案。
这种清醒,才是令美国的“自由表达”可以更多发挥积极作用,而不至于“脱轨”的基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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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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