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英律师
这几天同时爆出了——条名为“夫妻偿还”的大新闻
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的遗孀金燕因李明生前的《赌博协议》被判2亿韩元债务。
贾跃亭的妻子甘比发章文发誓说:“我们将负责到底”,勇于负责,是患难与共的户部先锋,占据财经版、娱乐版的明显篇幅,引起各方的慨叹、嘲笑和质疑。
怀疑嫁给了卫浩文,金融危机的负面消息和诱导、大小S姐妹、贾靖远、黄赫、李香等众多一线红星相继出现。其中“贤妻”柔道近年来更加拼命地拍摄,据说丈夫王克偿还了4 ~ 5亿韩元!令人咋舌。
对普通女性来说,夫妻共同债务也可以负担,但只是金额大小的差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从前有负债,现在有夫妻,有债务风险,已经成为第三者后,婚姻的杀手,女人的功绩,让围城内的女人提心吊胆,围城外的女人犹豫不决。
婚姻改变命运,啊,多么痛苦的领悟。
这个时代,女人太累了,美丽的花朵,还挣钱养家,男人的缺席(不回家,人间蒸发,肉体没落等),女人软弱的肩膀,背负着危机的负担。热火食油,新鲜衣服诺玛的日子,瞬间变成了从天而降的巨大负担,女人彻底崩溃,倒下哭喊,没有眼泪,想哭。
那么,中国的法律究竟是如何承认夫妻共同债务的呢?简单的摘要如下。
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被推定为共同债务,同时满足“无协议”、“无利益”、“法定义务”是债务方的个人债务,与非债务方无关。
甲男和乙女是夫妻,甲男对外债务,乙女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甚至明确反对(没有债务的共同意思表达),而且钱不用于家庭生活,乙女享受不到任何好处(没有好处),夫妻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例如孩子的抚养费、老人的抚养费、单边
原则:据推测,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这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24条患有胃病的地方。如果只有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估计首先是共有。离婚后也可以追缴离婚前发生的共同债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欠债,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最近三、四年来,第24条已经民怨沸腾,废除的呼声一片哗然。小马奔腾李明的遗孀金妍儿职是24个“真的是框架”。“一切都在里面”这句话代表了很多女性的心情。随着第24条受害妇女团的奔走,很多学者进行了笔罚,迫使最高院相继颁布2017年司法解释2的追加席位、《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虽然夫妻债务承认有一定程度的紧缩,但没有触及24项原则。
公众在讨论第24条时,不是24个被一棍子打死,而是另外3个例外情况下要注意——。
婚内个人债务的三种情况。
婚姻内发生的债务,第一,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第二,夫妻各自约定财产制,债权人对此很清楚。第三,债务和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欠债,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属于各自所有,夫妻或妻子方对外承担的债务,第三方知道该约定,以夫妻或妻子方拥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必须一起偿还。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少出现前面两种情况。主要判断在于“是否用于共同生活”。
用于共同生活吗?
用于共同生活的是共同债务,不用于共同生活的是债主的个人债务,这项规定本身非常公平合理。
司法实践中,两种诉讼证明负担的分配不同的——债权人起诉夫妻,是证明夫妻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债权人无法知道夫妻家庭生活的具体情况。(前)夫妻间诉讼证明主张共同债务的一方在共同生活中“谁主张、谁证明”。
上述举证责任的分配也是公平合理的。
问题是,非债务方往往很难证明贷款和收益没有用于房子。逻辑上证明“有”容易,证明“没有”难。这是客观存在的证明难题。
第24条的合理性和立法趋势
客观全面地看,第24条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理由:
1.“婚内债务共享”和“婚内财产共享”是对应的。权利义务对等。夫妻财产的法定共有制发展成现实的AA制是由于时代观念和人类的自私,板子不可能符合24条。
2.中国的夫妻债务承认不仅有24条,还有一系列配套法律和规则,24条不仅有一条原则,还有两个例外。诉讼中更多的是证据负担的分配和当事人证据意识的强弱、能力大小的问题。
3.这两种社会现象长期共存。即夫妻勾结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利益。夫妻一方与外人勾结,侵害配偶的利益。天平的一端保护债权人,维护交易的安全,另一端是越来越复杂和脆弱的婚姻关系。如何平衡,非常考验立法的价值取向和技巧,但两端本来就有“此起彼伏”的天然矛盾性,不可能达到完美的状态。
我相信,在这两三年里,关于承认夫妻债务的规则将进行一定的立法调整。例如,要区分某种交易,确定一定金额以上的债务,必须由夫妻共同签署确认。
立共同债务。婚姻的风险,远不止债务风险。一方面,防范婚姻的债务风险,不能仅仅依赖立法规则,法律往往是最后一道保障,但对于婚姻家事,法律经常无力、失灵。经营好婚姻,靠的是终身修炼。另一方面,法律虽无法确保婚姻的幸福,但是,法律可以做到,且应该做到,在合理范围内,降低婚姻的风险。期待着婚姻法的进一步完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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