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道信记者余春英于4月17日上午公开了一位网民怀疑是贾乃亮及李素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详细列出了两人子女监护权和财产分割的决定。今天下午,李小罗代理律师朱晓雷在接受南岛记者采访时首次回应了此事。
朱晓磊回答。
一、今天互联网所谓的贾乃亮、李小罗离婚协议,不管这个协议的内容是否真实,都有严重侵权的嫌疑!如果内容属实,涉嫌侵犯当事人隐私;如果内容不属实,则涉嫌以“诽谤”的形式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
第二,所谓的贾乃亮、李小罗离婚协议内容的公开发表和传播是违法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知道,互联网用户利用自己的互联网服务侵犯他人的民事权益,不采取必要措施,要对该互联网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互联网平台不采取必要措施,阻断侵权信息的传播,或将明显的侵权信息上传到“热搜”,不仅相关侵权内容发布者(互联网用户)涉嫌侵权,互联网平台也可能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三、贾乃亮、李小罗当事人都明确否认了所谓离婚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因此相关网络平台必须进行第一次删除处理,以避免权利人侵权损害的持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