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杰里米克拉克森
翻译:张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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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西装革履的政府官员、保险公司大佬和警察都认为开快车的年轻人是危害最大的道路杀手。
这种危害被思想无限放大,相应的惩罚也严酷到令人发指。开车太快的话,哪怕就一会儿,都会被吊销驾照。然后,你的工作前程就都会付诸东流,某天你回到家就会发现你老婆正在跟一个驾照没被吊销的人滚床单。
就算偷一辆车,惩罚也不过是被送到红海做几回水肺潜泳。但是开快车被抓的话,一辈子就玩完了。
然而,我从没觉得年轻人开快车给我造成过什么困扰。一眨眼功夫,你就看不见他们了,只剩下他们烧胎留下的一阵浓烟,关我什么事?烧的又不是我的胎。
到目前为止,我在路上最烦也是最怕遇见的车就是日产阳光。它们简直是长着轮子的杀人魔鬼。如果把各种车辆比作纽约市各个区的话,阳光就是周六凌晨两点的黑人住宅区。
任何对汽车不感兴趣的人都成不了好司机。而最能体现一个人对汽车缺乏兴趣的方式就是买阳光,开阳光,或者不管怎样跟日产阳光沾上边儿。
阳光车看起来很蠢,操控像是手推车一样垃圾,又慢,又不经济,还不便宜,可恨的是消费者协会说这车几乎不会坏。
所以老年人喜欢买,然后像是时光回到了1947年一样在街上晃悠。他们搞不懂环岛,不会上高速,弄不清分流车道还有自控人行通道(行人过马路时可自行按交通灯使车停下),基本就是一塌糊涂。至少大多数时候还不会逆行,我已经谢天谢地了。
如果你不幸跟在了一辆阳光后面,你可能会觉得司机是故意挡你的道儿,他不停地来回晃,无缘无故的刹车,其实他们通常不是故意的。
首先,司机的身体因为饱受骨质疏松的折磨,已经缩成了一团,连前方的路都看不清了,更别提车后的情况了。
其次,他会觉得,车后怎么会有其他车呢,他的思想还停留在1947年呢,那时路上车真的不多。
不管怎么样吧,如果老天显灵真让他发现他车后有30英里的车队都因为他时速只有20英里而堵着,所有年轻司机都气得咬牙切齿,这时你得想到,他可是《which?》(英国消费者杂志)读者,也是有脾气的。原来你不停地尝试超车时他可能是无意间挡的道,现在,他会故意挡道的。
上周,我跟在一辆阳光后面跑了15英里,在全世界那么多地方,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骇人的驾驶方式。
最后,我实在是受不了了,然后做了可能是我这辈子最愚蠢的一件事,我挂到一档,在一个急弯迅速超了过去,之间还咆哮着摆了个胜利的手势。
如果我撞车了,所有的法律都会对我不利,那老头子会向所有听他说话的人解释到:我时速20英里正好端端地开着呢,这辆又大又嚣张的捷豹突然从我旁边窜了过去,都是他的错,他得负责。
从那次开始,我越来越关注日产阳光,在遇见的所有阳光中,他们不仅仅是驾驶风格堪忧,甚至让我觉得这司机是不是瞎子,要不就是疯子,要不就是行尸走肉。
如果他们打转向灯了,也是胡乱打的。我见过一辆阳光在伦敦公园路打右转向,结果左转进了另一条路。他们见红灯也会停车,但如果是老款阳光,他很可能就停在中间道上,然后在没有任何警示的情况下就突然开门出来一个醉汉。
最可恨的是,当他们准备从一条岔路转进主路时,司机会非得等到主路上几公里内都没车的时候才会一下子冲进去。
问题是在路口等太久不违法呀。你可以举报他们:“开车不够小心”,可我认识的交警告诉我,你几乎不可能从法律上证明这一点。
我在疑惑是不是有必要制定一些新法律。比如“严禁受过Clement Attlee(1945-1951年任英国首相)影响的人开车”。但还不如直接禁止日产阳光车上路来的干脆。
现在,如果你在路上看见阳光了,我敢打包票他会做出一些奇怪的驾驶行为,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
可是,如果阳光车真的被禁了,这些坏司机就会换开其他车型,比如宝腾,卡罗拉和罗孚200。这样的话隐蔽性更强,更不容易被发现了,等到出事就为时已晚了。
所以,我觉得还是保持现在的状态吧,所有这些无可救药的司机都接着开阳光,但为了让他们更显眼更容易识别,全部阳光车都给喷成鲜艳的黄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