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静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来源:正义网
对于很多人来说,高考是人生征途中最激动人心的驿站之一,是自己掌握人生的开始,是改变命运的机会,对于一个河南考生来说更是如此。闭上眼,高考的记忆零碎却又清晰:校门口正上方“三年影响一生”的六个大字;每天朝五晚十的十二节课程表;课桌上一摞摞比人头还高的资料和试卷;为防止打瞌睡主动站到教室后排听课的同学;宿舍熄灯后人手必备的台灯和小桌板;每次大考后定期更新的“光荣榜”宣传栏;一个月才能回家一天的住校生活……这段当时觉得如炼狱般难熬痛苦的备考时光,竟在往后的日子里最让人回味无穷,成就了今天的自己。
还记得高考前一天的天气特别热,躺在没有空调的宿舍床上,头顶是呼呼作响的风扇,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却因生怕第二天在考场上睡着,不得不借数羊催眠自己。高考第一天,平日模拟考能考到满分的数学,一道函数大题却怎么也解不出来,平日里擅长的几何题连辅助线也作不对,考试结束铃声响起时,不得不在监考老师催促之下不甘地交卷,调整心情、强打精神准备之后的文综考试。第二天结束考试时,放空地走出考场,带着在校门口等待已久的父母,一起平平淡淡地收拾了两麻袋书和试卷回家,想象中的“报复性撕书”和集体狂欢的场景也并未上演,甚至还在暑假给学妹做起了家教……这些点点滴滴,同考试当天考场外的蝉鸣和吹进来的热风一起了构成那年夏天的珍贵回忆,成为再也回不去的美好青春。果真也验证了那句话:“人们声称的最美好的岁月其实都是最痛苦的,只是事后回忆起来的时候才那么幸福。”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一个特别的考生,因为在高考前,我从来没想过自己必须要上清北复交或其他的某个名牌大学。因为在我看来,这样的目标,过于遥远,不够真实;每次考试更低的出错率,更高的分数,才更为实际,让人更加踏实,更有动力投入到无边的题海中去。所以,紧张彷徨时,摒弃杂念,再翻一遍手中的错题集,再默背一遍重要的知识点,再回顾一次各个老师的考前叮嘱。梧高凤必至,花香蝶自来。相信自己,你,准备好了。
有考试,也一定会有欢欣,有失意,有离别,有遗憾。作为一个过来人,我想告诉少年们,人生处处是考场。高考不是终点,它的意义在于,无论你多么平凡渺小,只要你竭尽所能,同这场仗死磕到底,你吃过的苦、流过的泪、付出的努力,都会让你蜕变成更优秀的自己。感谢我的母校高中,让我时刻铭记“为实现人生价值作准备”的训词;感谢我的母校复旦,设置的通识教育课程让我有机会学习了解法学理论知识,坚定了自己要成为一个法律人的理想信念。细细想来,对法律的信仰,始于本科时法理学课程上对法的价值的激烈探讨,合于硕士阶段时对各个部门法的深入学习,敬于在检察院实习时带教检察官的严谨审慎,忠于工作后身穿检察制服时所肩负的神圣使命。
其实,自己从事检察事业也不过两年,对检察公益诉讼,也经历了从初识时的无知无畏,到进识后的欣赏憧憬,再到热爱后的相伴而行的过程。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结合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铁检院”)集中管辖上海市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的有利条件,我有机会在短时间内接触、办理大量的公益诉讼案件。第一次制作法律文书,第一次勘查污染环境现场,第一次询问案件当事人,第一次走访行政机关,第一次到法院开庭……
工作后的无数个第一次,有些看似微不足道、无足轻重,却让我愈发体会到,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没有“小案子”。全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来,上海铁检院开创了上海市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多个首例:组织开展本市第一起污染环境案件公益诉讼诉前磋商,首次探索公益诉讼劳务代偿,首次督促案件当事人在全国性媒体发布诉前消费风险警示,首次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确定环境损害后果等等……
办案绝不是拼数据,法律绝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充分体现人民国家之情、人民立法之义,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因为,我们办的何尝只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同时也构成了自己的人生。
在高检院第八检察厅借调工作的半年,让我更加深刻意识到检察公益诉讼是以司法手段保护公益、促进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要不断提升自己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的能力,筑牢自己身为公益诉讼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何其有幸,在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初创时期,能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福祉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贡献自己的一份小小力量,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少年自有少年狂,藐昆仑,笑吕梁。磨剑数年,今日显锋芒。”少年,加油!相信未来的你们大有可为,也必会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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