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不撞南墙不回头,有一种人不知道天高地厚,还有一种人没有自知之明,其实这三种人是一类人,活的太自我,不分场合,给人一种特立独行的感觉,习惯于不把自己当外人。朱元璋从乞丐到皇帝,一路走来,收了不少义子,纳了许多姑娘,自然也得到了一堆岳父。而在他的众岳父中,恰好就有一位符合上述个性的人,这个人名叫胡美
这个世界上,向来都是一物降一物,如果把胡美比作是一根刺儿,那么朱元璋恰好是那个酷爱拔刺儿的人。谁敢露锋芒,第一个灭谁。狼遇到羊,是羊的悲哀,狐狸遇到猎人,悲催的是狐狸,朱元璋碰到胡美,是胡美的不幸。羊知道狼的凶残,狐狸知道猎人的厉害,而胡美看不透朱元璋。所以,死到临头,叫苦不迭。
那么,朱元璋收拾胡美的理由是什么呢?单是因为他入宫看望了女儿了吗?当然不是,故事还得从头说起。
胡美,人如其名,胡作非为,感觉挺美。胡美做事很高调,做人亦如此,招摇过市,显山露水。这样,不免让我们想起了那个坑了干爹的某美,事后想想,两个美还真有同病相怜之处。只不过,胡美误了卿卿性命,某美生活照样滋润。
胡美原名胡延瑞,汉王陈友谅的擎天一柱,曾任江西行省丞相。朱元璋灭掉陈友谅后,胡延瑞望风而降,为此朱元璋赞叹其为:“持兵两雄间,可观望而不观望者”的智者,识时务的俊杰。胡延瑞表示死心塌地追随朱元璋,特意改名为胡美,以避朱国瑞(朱元璋,字国瑞)的讳。
(朱元璋)
归顺朱元璋后,胡美犹如三百年后的吴三桂,勇猛无敌、所向披靡。所不同的是,吴三桂为满清横扫西南,胡美则纵横东南,同徐达一道灭掉了张士诚,助朱元璋完成统一大业。因此,朱元璋于洪武三年大封功臣时,将胡美列为开国元勋,封中书平章、同知詹事院事。同年,朱元璋赐胡美豫章侯爵位,食禄一千五百石,而且还当众表彰胡美如归汉的窦融,特赐丹书铁券一块,可免死二次。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既然老朱这么慷慨,胡美也不吝啬,于是将如花似玉的女儿胡顺献给了朱元璋。朱元璋见到胡顺心花怒放,心说:如果大臣们都这么懂事儿,只怕身体吃不消啊!胡顺是一个难得的尤物,一夜过后,竟让故意压制欲望的朱元璋爱不释手。不久,朱元璋便晋升胡顺为嫔妃,夜夜召幸,巫山云雨。
女儿受宠,胡美脸上有光,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既然老朱这么慷慨,胡美也不吝啬,于是将如花似玉的女儿胡顺献给了朱元璋。朱元璋见到胡顺心花怒放,心说:如果大臣们都这么懂事儿,只怕身体吃不消啊!胡顺是一个难得的尤物,一夜过后,竟让故意压制欲望的朱元璋爱不释手。不久,朱元璋便晋升胡顺为嫔妃,夜夜召幸,巫山云雨。
女儿受宠,胡美脸上有光,回首自己多半辈子的成就,很有飘飘欲仙的必要。记得朱元璋曾把自己比作是助刘秀一统天下的窦融,而窦氏家族最终又成为了东汉最显赫的名门世家,而我胡家徒有其表,无有其实。到头来,不过是被朱元璋扣了一顶高帽子。想到此,胡美的心又凉了半截,谁让自己碰到了一个把外戚防成贼的皇帝呢!
人一旦怀有不满的情绪,多数不会憋在心里,必然会找到一个发泄的出口。胡美为了给心里找平衡,竟然想到了私自出入朱元璋后宫的方法,既新鲜又刺激。当然,理由是看望女儿。可是他不明白,自古皇帝的后宫是禁区,到处是雷,只要越入,就会被炸的粉身碎骨。而朱元璋规定,只有命妇、而且是在规定的时间段,才能入宫探视。
开始,胡美是一个人进进出出,犹如在探雷,当发现“安全”后,干脆把女婿和儿子也叫上,来了一个“风流三侠”的组合,大有替朱元璋分担劳累的意思。正当“三贱客”得意忘形之际,危险悄然而至,原来他们的一举一动早被锦衣卫画成图像,送到了朱元璋的手中。
朱元璋看到这三个“裸奔”的小丑之后,迅速出击,全部抓入大牢。最终,胡美的儿子与女婿被大刑伺候至死,胡美自尽而亡。当年正是洪武十七年(1384年),距胡惟庸案仅过去四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何况朱元璋是一个热衷刨根究底的皇帝,所以朝廷百官战战兢兢,如临深渊,更没有人敢去探听胡美的死因。
洪武二十三,老黄牛李善长案发被诛,朱元璋下诏列举奸党启示,将胡美归为胡惟庸余党,并公布了胡美的罪行——携众扰乱宫禁。
其实,朱元璋想收拾胡美,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如果给他按一个谋反罪名,御赐的“免死铁券”也作废。不过,朱元璋并没有那样做,而是把“家丑”扬了出来。在皇帝的后院点火,对于胡美来说,同样罪孽深重、十恶不赦。群臣知道真相后,交头接耳,拍手称快,都觉得胡美罪有应得,太活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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