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一艘船沉入海底时,“水鬼”下潜后,新华社记者杨大韩、熊丰、鹏祥、卢嘉堂一艘船沉入海底,过去成为谜的时候。然而,一群人担心睡在海底的古代沉船。
2020年11月22日,夕阳西下,几个人开车来到福建漳州漳浦县六鳌镇虎头山码头,韦某超就在其中,他们从车上搬下装备,装船出海。
23日凌晨1点多,在六鳌镇一宾馆内,公安侦查员冲进房间,将潜水归来的韦某超、黄某航、罗某荣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缴获2箱瓷器文物及作案车辆、潜水服等装备。
面对突如其来的抓捕,韦某超等人满脸错愕,全然不知自己是如何落入法网的。
“水鬼”现身 法网张开
为了这一天的抓捕行动,福建漳州市、漳浦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历经50多天的缜密侦查。
于唐代建县、已有千年历史的漳浦,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100多公里的绵延海岸线,使漳浦县见证了“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繁盛,其海域成为重要的必经通道,有的过往船只遇到风浪或触礁沉没,因此散落的水下文化遗存较多。
这些水下文物,往往被一些犯罪分子盯上,盗捞人员也被俗称为“水鬼”。
时间回溯到去年9月底,一个盗捞海底沉船文物的线索,引起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三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10月10日,公安机关集中刑侦等多部门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研判、摸排等侦查工作陆续展开。同时,此案也及时上报公安部,作为部督案件,紧锣密鼓向前推进。
侦查发现,广西籍人员韦某超、吴某华、罗某与福建平潭籍人员李某兴、李某明、李某春有犯罪嫌疑,漳浦县六鳌镇郑某城也有参与作案的犯罪嫌疑。
专案组循线跟进,11月17日韦某超联系一名湖南口音男子表明要到漳浦县海域打捞海底瓷器,并进行准备工作。次日,韦某超伙同两名不明身份男子入住漳浦县六鳌镇一宾馆。
专案组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已经着手准备实施盗捞文物。经过连续三天三夜的蹲守跟踪,初步确定韦某超、李某元、欧某菊、黄某航、罗某荣、韦某敏、郑某城等7名重点犯罪嫌疑人准备实施盗捞犯罪。
漳浦县公安局桥仔头边防所副教导员陈达章介绍:“11月22日下午,他们两辆车从宾馆出发开到码头,卸下车上的潜水设备,把泡沫箱、食品和网兜搬到船上,一辆车留在码头,欧某菊开车离开,其他人开船出海。当时考虑到在海上抓捕,风浪比较大,就决定等待其上岸后抓捕。”
陈达章回忆,当晚海边的风又大又冷,他在港口的车中蹲守,车都在风中晃动。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时针指向了凌晨1时许,这时欧某菊开车回到码头,船也回到码头靠岸。“看到韦某超等人搬了两个泡沫箱放进车后备厢,我们做好了等他们回到宾馆实施抓捕的准备。”漳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四队队长李春辉说。
人赃俱获 追回文物
辛苦的等待,迎来了关键一击。6名犯罪嫌疑人刚回到宾馆房间内,公安侦查员突然推开房门进行抓捕,韦某超等人猝不及防被擒。
犹如神兵天降。参与行动的漳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四队副队长李加方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依然很兴奋。“因为潜水后要冲洗身上的海水,他们有的人在洗澡,有的坐在床上等着洗澡。我们突然出现,他们都愣住了,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抓了。”
人赃俱获。同时还起获了犯罪团伙刚从海里盗捞上来的大量文物。“我们马上清点,总共105件,这么多天的努力没有白费。”李春辉说。
韦某超等人对盗捞海底沉船文物供认不讳。在侦查人员深挖下,盗捞沉船文物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分工逐渐明晰——
该团伙由出资人和潜水员组成,出资人负责采购设备,潜水员利用潜水技术入股,两方事先约定按“五五分成”瓜分捞上来的文物。韦某超、罗某荣负责下潜盗捞沉船散落在近30米深海底的瓷碗等文物,黄某航负责在船上拉伸氧气管。找到文物后就放在网袋里,由船上的人把网袋提拉出水。李某元、欧某菊为出资人,负责购买潜水衣等下潜设备、租船找车等。
“盗捞下潜人员多是在海底捞海螺、鲍鱼等海产品的潜水员,靠着长期在海里作业,水性好,对相关海域也有一定的了解。”李春辉说。
警方分析,从团伙人数、分工和所使用的工具来看,这是一伙比较专业、经验丰富的犯罪团伙,这次盗捞并非该团伙的首次行动。
据韦某超供述,2020年9月底,他曾伙同福建平潭籍李某明、李某春、李某兴和广西籍吴某华、罗某等人在同一海域盗捞文物瓷碗300余件。
兵贵神速。公安人员立即赶往福清、平潭等地,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兴等,并陆续追回涉案瓷器文物169件。
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发现还有一团伙在漳浦县古雷海域实施盗捞海底沉船犯罪,遂开展并案侦查,一并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收缴盗捞瓷器476件。
震慑犯罪 保护沉船
海底打捞文物是一项很危险的潜水活动,水下温度低,本案的潜水员利用简陋的潜水器材直接下潜到几十米深的海水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因缺氧或巨大的水压而危及生命。
“打捞文物比捞海螺下潜的深度要更深,本身呼吸就会更急促,如果输氧管出了问题,呼吸不匀称,很容易休克。”韦某超说。
在漳州市漳浦县看守所里,韦某超、黄某航、罗某荣讲述了犯罪经过,原本以捞海螺为生,却铤而走险,为牟取暴利走上犯罪道路。
该案经漳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另外14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案现场缴获及追缴的文物共846件,均为元代龙泉窑瓷器,三级以上文物76件,经济、历史价值较高。目前这批长期浸泡在海水里的文物正在纯净水中进行脱盐处理。
谈到涉案文物和沉船的保护,漳州市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阮永好介绍,“瓷器在海底的环境中浸泡了很多年,如果脱离了原来的环境就会对瓷器造成损害,所以要脱盐处理。”目前对于水下沉船,正在由国家、省、市文物部门统筹进行考古调查发掘工作。
阮永好分析,沉船中不仅有瓷器,应该还有其他物品。一条沉船就是一个古代的浓缩小社会。通过水下考古调查发掘,可以了解当时的经济状况、器物制造工艺、造船技术等多方面信息,可谓价值巨大。
该案系福建省近年破获的一起较大盗捞海底沉船文物案,避免了文物流失。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郭志良说,近年来,福建警方先后发现、打掉了盗捞平潭水下遗址、连江定海“白礁一号”等犯罪团伙,成效明显。本案的侦破达到了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良好效果,为漳浦县乃至福建省的文物保护,特别是海底文物保护起到了重要警示作用。
此案打击了盗捞文物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也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正如公安侦查员、文物专家所说,要把盗捞水下文物消灭在萌芽状态,公安、文物、海事部门要探索形成联合巡查、执法合作机制,加强区域之间配合协作,对预防和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要有更具针对性的举措,同时发动群众及时举报犯罪线索,提升全社会共同保护好文物的意识。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水下文物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加大盗捞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还要加紧推进水下文物调查,尽快摸清底数,才能更好保护珍贵的水下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