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的土匪具有鲜明的地域色彩。
第一,黑和:的本质成为了并不坏的土匪。他成为托比是阴差阳错造成的。如果不是战争惨败,他就不会成为土匪。只是他一旦成为土匪,就是土匪中响当当的人物,也是一个土匪佩服的土匪。
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陈忠实先生对黑娃身上那种英豪之气的欣赏。黑娃作为一个土匪,围绕白鹿原的生活记忆干了两件半事:一件是打断了白鹿村族长白嘉轩的腰,他打了,打了之后,白嘉轩至死与拐杖为伴。(小说中打白嘉轩的腰是有深层次的含义,首先,如果要取白嘉轩的性命,则黑娃会流于滥杀,因为白嘉轩曾经对黑娃有过真正的关心。其次,黑娃要表现的是对白嘉轩身上那种泛有专制意味的自信和无视他人尊严的冷漠的反感)。另一件事是对着抢来的一桶冰糖撒了一泡尿,他撒了尿,那桶冰糖也沒人敢吃了。(这其实表现的是黑娃源于社会地位的自卑心阴影之重以及基于命运不济时欲求报复的偏执)。半件事是要替小娥报仇,他查了,也查明白了,知道是父亲鹿三所为后,便在极度的痛苦中放弃了。查明真相而又不了了之,只能算为半件事。(这半件互了集中表现了黑娃那溶于骨髓的底线意识和尚存的良知)。至于最后被朱先生认为是最好的学生,我们只能看作是陈忠实先生对黑娃这形象欣赏的发自肺腑了。
二、大拇指:一个为了个人私情,而主动远离了主流社会的人,他参与交农事件,是一种不甘寂寞的躁动,而当他一旦做了土匪,他又时时刻刻为兄弟们着想。坚守着做人的底线,他基于自己朴素的认识,在保全自己的前题下,为了不被利用而远离政治社会,认认真真做着自以为能做的土匪。
三、白狼,是一个寄托着人们面对现实的爱恨交织与面对命运饱含憧憬的土匪形象。太平盛世时,他只是人们的谈资,社会动荡时,他又凝结着人们小心翼翼的希望。其实白狼传说,源自于清未民初的土匪白朗,白朗初为匪,后又依附宫府,最后被平息。其实白朗被夸大并流传是很值得人思考的:白狼至少是关中人潜意识里反抗的欲望和对反抗者清醒祟拜的形象载体。
白鹿原,作为一块被关中文化深深浸染并代表着关中文化底蕴厚重的土地,在这里很少有失去底线,嗜血残暴的悍匪,有的也是泛着“侠匪”色彩的土匪,白鹿原上孕育的土匪就是具有着这样的特质!因为,这里的土匪常常是个体原始生命力躁动的结果,只是这个结果往往会打上文化的烙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