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部地区长期流传着关于“燕子二参”的传说。
许多人都知道“燕子李三”是民国时期的一个“神偷”“飞贼”,但却少有人知道真实的“燕子李三”究竟是什么样子。由于民间关于“燕子李三”的传说有很多版本,“燕子李三”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也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描写“燕子李三”的小说、评书等文学作品很多,大多数文学作品把“燕子李三”描写成能飞檐走壁的神偷,一个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侠盗”;而在有的文学作品中,“燕子李三”却又是一个祸国殃民的强盗、一个十恶不赦的歹徒。
那么,历史上是否真的有“燕子李三”?历史上的“燕子李三”和电视剧中的“燕子李三”有何不同?本文作者曾广泛收集资料,并亲身探访济南市当年“燕子李三”活动轨迹的遗址,撰写了有关“燕子李三”的文章,曾在《文史博览》《中华武术》《搏击》《武魂》《山东档案》等多家杂志刊发,在香港《中国名人榜》杂志、美国纽约《侨报》、《武当》、《龙门阵》等报刊进行了连载,被多家报刊转载,由于篇幅较长,将以“正说燕子李三”为标题,分段在壹点号“说古谈今”上刊出,以飨读者。
“正说燕子李三”之4
“燕子李三”监狱里与寡妇结婚,重审期间死在狱中
1935年1月,北平地方法院开始审理“燕子李三”李景华盗窃一案。此案屡经波折,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由于原告说李景华不仅偷盗财物,还持枪威胁仆人,法院因此认定李景华有“强盗罪”,同年一月份判处李景华有期徒刑12年。
为了防止他再次逃脱,判刑后给李景华戴上了一种类似木枷、叫做“木狗子”的刑具。这种刑具戴上三年后双腿就会彻底残废。当时李景华不服从判决,提出上诉。
由于当时此事影响很大,多家报刊均对此报道,时任北平律师工会副会长的蔡礼先生为他免费辩护。就在李景华上诉期间,由于他长期吸食鸦片造成的肺痨严重发作,没有等到最高法院的重新判决,便病死在北平看守所内,时年40岁。
对于“燕子李三”李景华的死,还有不同的说法,有报道称“燕子李三”李景华是被看守虐待而死的。1936年3月6日《京报》有报道称:“北平地方法院看守所李国华跋扈滥权,虐待人犯,据闻虐毙之窃犯李景华(燕子李三),即为彼虐毙者。”
值得称奇的是,“燕子李三”李景华在押期间竟与一位寡妇结了婚。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燕子李三”李景华虽然被关押在感化所,但他仍夜间潜出行窃,手头上仍很宽裕。当时有个姓刘的寡妇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生活,日子过得很艰难。两人相识后彼此印象很好,很快就开始谈婚论嫁,李景华为了照顾刘氏一家,夜间偷窃的次数更多了。有了李景华送给她的赃款赃物,刘氏的日子好过多了,她抛弃了所有的顾忌,跟定了李景华。以后李景华再次案发,被判了重刑,刘氏仍不改初衷,在李景华被捕后,刘氏仍经常去狱中探望,并毅然跟他结婚。此事成为当时的一大奇事。然而在李景华死后,刘氏却拒绝认领李景华的尸体,看守所只好把李景华的尸体葬在义地里,并立了一块石碑,上书“李景华墓”。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康鹏,图片来自网络)
下载齐鲁壹点客户端,关注本壹点号——说古谈今,就能查阅以前的文章并能第一时间看到更新。
本文内容由壹点号作者发布,不代表齐鲁壹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