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理解的情况下,
要做出不影响全局的商业判断。
这需要资历和阅历,
个人世态的商业角度直观透析。
我们对很多情况还不了解,
但是并不妨碍我们去做一个最基本的判断,
谁胜诉对伯爵公司的威胁更大?
是乐圣还是格律诗?
基本判断之后就是分析
可能对伯爵市场的影响。
如何应对,
可以保住属于自己的那块蛋糕。
这才是首要的。
其次,就是伯爵公司在这场角斗之中能否获取利益?
如何获取?需要什么途径?这才是重要的。
当然是格律诗胜诉对伯爵有威胁,
如果乐圣胜诉只是各自退回原位,
而格律诗胜诉则意味着
他们掌握了最低成本的生产方式,
价格是法宝,
市场规律就吃这一套。
而伯爵公司的全部产品是在上海生产,
综合成本跟广东相比要偏高一些,
那么比格律诗就更高。
本质上是一场价格战,
价格战再挖深一点,
会否影响伯爵公司市场商品的价格,
关乎切身利益的问题就是大问题。
我同意许部长的意见
我们希望乐圣公司是一场虚惊,
我们也希望这场诉讼只是Hi-Fi领域的龙争虎斗,
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预警在先和创造机会。
董事长的观点一直在把握自身行业风口风向。
当外界舆论和持币观望的消费者可能
或者说即将形成冲击风暴之时,
就是董事长出来顺波逐流还是力挽狂澜之时。
因此我建议,
伯爵公司以董事会的名义正式提出
我们愿以650万元的价格收购格律诗公司,
同时向媒体公开发布消息。
收购格律诗是预警和创造机会的需要,
200万收购是趁火打劫,
400万是抛媚眼。
乐圣向格律诗提出600万的损害赔偿要求,
说明格律诗有这个能量,
我们在这个数字上添加50万以示与争议标的有区别。
50万的余量既不会让乐圣反感,
也不会让格律诗难看。
老牌企业的姿态如此呈现,
不得不让人承认的行业巨头身份。
你不接近它、不了解它,
你怎么知道它值不值600万?
你怎么知道它会不会胜诉?
你又怎么知道该不该收购?
你接近它了没有?
看清楚了没有?
谈判了没有?
这一段看似反问的问话,
体现了伯爵董事长的全局观。
在摸着石头过河之时,
依然能够稳住脚跟的同时观望泽路。
问题是,丁元英看不出来吗?
所以,那只是问个好、作个揖,
一份人情而已。
既然是格律诗胜诉对伯爵不利,
那就做个姿态,礼尚在先,
免得日后都撕破脸皮。
这个动作要快,
要在他们交换证据之前心里都没底的时候发布消息,
过期就不值钱了。
表面上看是伯爵公司送给格律诗一份人情,
实际上是送给丁元英一份人情。
丁元英对此早有预料。
不要把观棋不语的君子
当做你对面已经陷入战局的对手。
毕竟旁观者清?
可是旁观者真的清吗?
这已经不重要了,不是吗?
观棋的另有其人,不是吗?
狼眼怪谈,本期结束。
这两期主要是针对同行同业之间,
观望态度和对持态度做个简要阐述。
毕竟竞争是商业之间的永久话题,
价格战更是会伤筋带骨。
能否在商业战争中活下去和能否赢得商业战争
获取最终利益是两种商业阶层的分化标线。
也是企业领导应该关心的问题。
不知不觉又说多了,就到此结束吧,
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