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城市现场综合北清报,河北师大青年(hbsd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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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上、商场前面,甚至校园门口,经常可以看到路边停着一辆有红十字的爱心献血车。看到心爱的人走进来,微笑着离开。
爱心人士无偿捐献的健康血液,也许就是另外一个在死神边缘徘徊的病人活下去的希望。而献血的多少,应该按照献血者的意愿来决定。但4月2日,有网帖称,湖南郴州的小倩去无偿献血,却被采血工作人员强行多抽了100毫升。这是怎么回事呢?网帖介绍,大三学生小倩和朋友事发当天在校门口的献血车上献血,并约定每人捐赠200ml。在检查血型时,采血工作人员发现小倩的血型为罕见的“熊猫血”,建议其多捐血。当事人称并未同意其建议。等到抽完血后,小倩发现自己的血抽的怎么比朋友多,便询问了工作人员,没想到对方却不以为意,称抽都抽了,反正你也没什么事情,等会多送你点吃的就好了,听到这个回答小倩也很生气,这么强硬抽血,以后再也不来献血了。
记者注意到,在网友晒出的献血证上,小倩的献血量标注为“叁佰”,献血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发证单位显示为湖南省郴州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
记者随后也电话联系了涉事单位。
【现场】
郴州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这是我们单位的,因为这个献血证都已经摆在这里了,上面拍的照都是我们单位的。但是事情的经过是什么样子的,我们要找到当事护士她来核实。
记者:去年那个当事护士你们找到了吗?
郴州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找到了就在我们单位,但是她现在没在单位上,出去采血去了。这个网友说的确实是不准确的。
记者:哪里不准确?
郴州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有很多,到时候再说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九条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记者4月3日致电郴州市卫计委,医政科工作人员介绍,献血过程中,献血者有知情权,血站也有告知的义务。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依据我国献血法采血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超过400毫升的规定,血站并没有违规采血。但是对于血站工作人员是否有未经献血者同意的情况下,将200毫升采血量升至300毫升的行为,尚无明确回复。
对此,有很多网友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君Zizi★:这护士这么没职业操守的!
@小安快跑V:这工作人员过分了
@爱迪198510:血站是不是有任务?逮着一个抽个没够!这在国外也算触犯法律了吧?
@晚安悟空:突然想到余华的活着,富贵的儿子被抽血抽死了
献血本来是一件好事,传递自己的一份爱心,一份正能量。然而当自己的爱心被工作人员过度“消费”之后,下一次,我们会不会还有这样的决心呢?血是热的,爱也是热的,但是别让付出爱心的人们心凉了......
献血后的几点注意事项:
1.首先,献血后静坐休息15分钟左右,并用棉球三个手指加压穿刺部位,禁止揉搓,直至5~10分钟后不出血为止,如无不适或不良反应再缓慢站起离开;
2、适当增加水分摄入,及时补充体液损失(献血车上将提供热糖水);
3.2小时内献血侧手臂不要过度用力,不要提重物;
4.绷带20分钟后,敷料2-4小时后可以除去;
5.要保护好静脉穿刺部位,穿刺部位止血后不等于完全愈合,至少在24小时内不要被水浸湿也不要被不洁物品污染,建议献血后24小时内不要洗澡,避免感染;
6.献血后当天不要从事通宵娱乐等活动,2天内不要做剧烈运动;
7.献血后正常饮食即可,切忌暴饮暴食,注意不能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