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历史崔
往届历史崔说,唐高宗李志时代的第二个太子李红在他母亲武则天怀孕时,与皇帝的关系是不正当的密探,很明显,监业公司的饮食不能提供孕妇的营养,所以李红从小体质就变弱了。
公元675年,李弘跟着父亲唐高宗,去洛阳,参加国际会议,却不知道什么原因,年仅23岁,就死了,甚至没留下一个传宗接代的儿子,直到692年,在李弘去世17年后,由武则天做主,把弟弟的儿子,过继给他,才算没断了香火。
这个继子,后来也成了皇帝,他就是唐玄宗李隆基,历史崔后面再讲。
在历史上,对于李弘的记载,是偏正面的,因为他孝顺,也因为善良,给母亲情敌的女儿求情,为犯罪的哥哥开脱,更对严苛的立法,进行改革,当然由于武则天的存在,处于对立面的人物,史书上的评价都不错。
包括下一位出场的太子,武则天的第二个儿子,李贤。
李贤是20岁继任的太子,但是今天历史崔要讲的人物,是在李贤11岁时,招募的侍读,能当王子的老师,这人来头肯定不小,他就是在唐高宗时期,相当有名的才子,王勃,滕王阁序的作者。
聊下面的话题前,先熟悉下前面的章节:
1、李治最看重的太子,阻止武则天的最后一枚棋子
2、他,是李治的长子,靠装疯卖傻活着
王勃写的滕王阁,在江西南昌,是李世民的弟弟,李渊一大把儿子中,排行二十二的李元婴建造的。
这个李元婴,九岁的时候,被分封到了山东滕州,所谓的滕王,取的就是滕州的简称。
李元婴是个聪明人,和皇帝做兄弟,是份十分危险的工作,虽然荣华富贵,什么都有,但是很容易擦枪走火,指不定哪天,就有一个谋反的帽子,压下来,不死也脱层皮。
所以这李元婴到了滕州,既不搞政绩,也不关心民生,只搞地方建设,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这些楼里面,就有一座,叫滕王阁,造的相当好看。
身为皇亲国戚,整天喝酒吃肉,还造这么多大楼,有人看不过去,就向皇帝上了一份弹劾奏章,没几天,皇帝的判决就下来了,滕王李元婴,被贬到了苏州,再到南昌,最后去了四川阆中。
滕王在这仨地方,都建了楼,名字一样:滕王阁。
楼建了很多,但是出名的,只有南昌的这座,就是因为王勃的那篇《滕王阁序》。
公元675年,落魄诗人王勃,从洛阳出发,去越南的河内,看望自己的父亲,路过南昌,当时南昌都督,叫阎伯屿,刚翻新了滕王阁,打算找一帮文人雅士,过来喝喝酒,谈谈诗词歌赋。
阎伯屿有个女婿,叫吴子章,也是唐初的才子,阎都督对这个女婿,也是相当欣赏,前一天就让吴子章准备了篇文章,准备在现场显摆一下。
当时王勃路过南昌,都督阎伯屿的茶话会,他也去了,会上酒过三巡,等大家喝得差不多了,阎都督就发话,让大家为这滕王阁,写个序。
阎伯屿是南昌的父母官,对于阎老大的目的,大家都清楚,也很识相,都说自己没准备好,写不出来,没了对手,吴子章的亮相,以及被万人推崇,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却偏偏杀出一个王勃。
王勃,名气大,青少年时期,就是全国偶像级的人物,心高气傲,关键的一点是,他不懂人情世故,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着自己的心境,写下了《滕王阁序》,名垂千古。
(落霞与孤鹜齐飞 秋水共长天一色)
关于王勃,最早的记载,是他和沛王李贤的。
他是山西河津人,祖上好几代,都在朝廷里当官,曾祖父王隆,在隋朝,做过昌乐、猗氏,铜川等县的县令,爷爷呢,王通,搞教育的,老爹王福畴,在唐朝,做过太常博士,雍州司功参军。
其中,爷爷王通的名气最大,毕竟是搞教育的,学生多,桃李满天下,比如李世民时期的杜淹、温彦博等人,都是他的弟子。
到了王勃这一辈,出天才了,六岁,还是认字的阶段,他就能写诗了,九岁,小学生的程度,能看懂《汉书》了,而且还写了篇文章,叫《指瑕》,意思也很好理解,就是指出,这《汉书》写的有瑕疵的地方。
到了十岁,更不得了,儒家经典基本都看了个遍,最后实在没书念了,去京城长安,跟着曹元,学了三年的医书。
十四岁,在古代,就算成年了,王勃从长安返回老家,打算做官,就向当地领导,毛遂自荐,要求参加科举考试,最后直接上书,找当时的宰相刘祥道。
乾封元年,公元666年,王勃终于如愿以偿,参加了当年的科举考试,而且还考上了,成了当时最年轻的文官,朝散郎,从七品。
当了官,王勃毕竟年轻,去地方做老大,生活阅历不够,不合适,只能待在中央,后来经人推荐,进入沛王府,成为李贤的侍读,也算半个老师。
沛王李贤,是武则天的第二个儿子,比王勃要小几岁,正是爱玩的年纪,两人相处的倒是很融洽,但是两年后,出事了,而且对于王勃来说,封侯拜相的伟大梦想,到了这里,咔,断了。
这事的起因,是沛王李贤,找他的弟弟李显,斗鸡。
斗鸡,和斗蛐蛐,差不多,也是两个同类打架,战斗到不能动为止,在唐朝的时候,相当流行,大诗人李白,还专门为斗鸡这项运动,写过一首诗:路逢斗鸡者,冠盖何辉赫。鼻息于虹霓,行人皆怵惕。
斗鸡这行业,竞争性很强,既然是打架,也讲究品种,还能决出王者,很巧,英王李显家里,就有一只斗鸡,是皇宫中的隐形冠军。
公元668年的一天,李贤从开封,也得到了一只鸡,战斗力爆表,李贤很高兴,就决定找李显,再比比。
(斗鸡的产地,主要在河南和山东,尤其是河南开封,品质相当好)
王勃是写文章的,为了给沛王打气,庆祝旗开得胜,也为了展现下自己的文采,就写了一篇《檄英王鸡》。
在战场上,打仗前,为了表示战争的正义性,往往会写一篇檄文,就是骂对方,如何如何混蛋,如何如何不得民心,诸如此类,檄文中的文字,一般都很偏激,看完以后,会让人热血沸腾。
王勃的这篇檄文,没有骂人,而且文章写的不错,网络上还能查到,但是写错了地方,出现的时机也不对。
唐朝初期的王族,兄弟之间的关系,都很紧张,比如李世民和李建成、李元吉,李承乾和李泰,所以身为皇帝的李治,对于自己的儿子,要求很严格,生怕出现,自相残杀的悲剧。
王勃的《檄英王鸡》,本来是应景做的,大家图个乐呵,看完也就忘了,但是辗转,被皇帝李治看到了,相当不高兴,这不是挑拨兄弟之间的感情么,于是,第二天,王勃被赶出了长安,侍读的工作,丢了。
从长安出来,王勃去了四川,没了功名利禄的牵绊,写的诗,倒是多了几分洒脱,江湖上,流传的王勃作品,大部分,都是在四川创作的。
咸亨二年,公元671年,在四川待了三年的王勃,又重新回到了长安,他还想为自己的仕途,再拼一次。
王勃站在长安城下,有点感慨,想当年,被誉为神童,年纪轻轻就成了沛王老师,谁想因为一篇文章,搞的人仰马翻,不仅官丢了,刚建立的人脉,无限光明的仕途,都完了。
三年了,一切都将重新开始,王勃踌躇满志,找个饭店住下,准备几天后,找找之前的关系,再考一次,正巧碰上老朋友凌季友。
(长安城外,历史崔注)
一番喝酒吃肉后,聊起了现在朝廷的形势,自从上次的檄文事件,王勃在中央当官,已经彻底没了指望,最后还是凌季友想了个办法,他现在河南虢(读 guo)州,主管司法,和虢州刺史,交情不错,而且对王勃的文采,也很欣赏。
由凌季友出面,向刺史求情,给个参军做做,问题不大,而且虢州天华地宝,药材特别丰富,王勃不是学了三年医药么,可以在那,发挥余热。
心灰意冷的王勃,放弃了最后的希望,跟着凌季友,去了虢州。
这虢州,在河南灵宝附近,和鼎鼎大名的弘农郡,是同一个地方,唐朝后,弘农郡分成了陕州和虢州。
在虢州,王勃又出事了,而且比上次还严重,因为这一次,他杀了人,这次杀人事件,导致了两个结果,第一个是王勃,按律被判处死刑,第二呢,他的父亲王福畴,教子无方,从雍州,贬到了交趾,做县令。
这个交趾,范围比较广,包括现在的广东和越南河内的一部分,当时都是流放犯人的地方。
王勃的这起杀人事件,在史书上,记载的,并不详细,他杀的人,叫曹达,身份是官奴,也就是由官府管辖的奴隶,因为曹达犯了法,更因为朋友托付,王勃把曹达,给藏起来了。
私藏罪犯,那是包庇罪,在古代,那就是同伙,如果曹达犯了死罪,王勃也跑不了。
当初只是为了义气,以为藏个两三天,也就没事了,哪知道,时间一天天过去,风声却越来越紧,王勃开始慌了,最后没办法,找几个仆人,商量了一下,直接把曹达给杀了。
在唐朝,破案率其实也不低,当时狄仁杰,已经在并州当上刑警队长了,在虢州,也有破案的高手,经过长时间的调查,把目标,锁定了王勃。
王勃是读书的,写写诗词歌赋还行,警察的那一套,完全没有心理准备,没多久,这案情,就落实了。
被判了死刑,王勃也是万念俱灰,不过很幸运,人没死,遇上大赦了,唐高宗时期的一大福利,大赦的机会,特别多。
人是放出来了,但是做官这条路,不想走了,太可怕,一念之差,几乎把命都给丢了。
但是王勃还是很自责,因为他连累了自己的父亲,从小接受的,都是儒家的那一套,忠、孝、理、法,现在精忠报国已经没希望了,父母的养育之恩,不仅没机会报,还把老爹给坑到了越南。
公元675年,王勃从洛阳出发,打算去找自己的父亲,当面向他道歉,请求老爹的原谅,路过南昌,才有了《滕王阁序》,但是到了越南,看完父亲,回来的路上,却被淹死了。
(越南风景)
严格来说,也不能说淹死,因为王勃走的水路,当时风浪很大,船翻了,但是人没死,被救起来了,然而死里逃生,王勃没死在水里,却是受到惊吓,身体没缓过劲来,或许人工呼吸没做到位,总之,救上岸的王勃,还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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