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乔治奖
金可卿突然死了!
她虽然出身卑微,但这似乎不妨碍她嫁入豪门。
且又生得面容姣好,体态风流,平日里也是言语温婉,公公待她自不消说,婆婆待她视如己出,夫妻相敬如宾,与心狠手辣的大管家凤姐也素来亲厚,对待下人也不拿大,竟是“没有人不疼她、不和她好的”。就连老祖宗都说她是“好个孩子,要是有些缘故,可不叫人疼死”。可卿自打攀了这宁国府的高枝儿,轻轻松松地就得到了贾府从上到下一致的交口称颂。住在“神仙也可以住得了”的屋子里,其平日所用所费无不是稀罕物儿,件件有出处,样样有来头,色色皆是旁人所不及的。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体态袅娜,颜色绝美的可人儿,却在贾府的鼎盛时期,抛却了金门玉户神仙府,正值妙龄便香消玉殒, 突然就去了。
作者给秦可卿这个可人儿安排了一个极其短暂的人生之路,让她在生前享尽了人间的富贵风流,给她死后的葬礼也是极尽奢糜。惜字如金的曹雪芹,却在描述可卿的葬礼上,给予了浓彩重墨的一笔。
对于可卿的葬礼,作者省去了候夜、送终、落地等等一些细小繁节,重点突出了一些奢华的程序,虽然程序繁杂,却也有条不紊。基本还原了明清时期豪门贵族的葬礼规程。
一、择日停灵
择日停灵这个程序,作者交代是由“钦天监阴阳司”来完成的。钦天监夜观星象,掐指一算,“推准停灵七七四十九日”。停灵,即将尸体迁至尸床之上,覆盖尸身,此床移至厅堂的正中,头朝南。停灵时间长短,需请阴阳生(天文生)推算,各人停灵日数不等。阴阳生,又称天文生,有在地方上任职的,也有通过考核选拔,在钦天监任职的。钦天监,起自秦、汉、南朝时期,也称司天台、司天监等,数度更名,明初正式改为钦天监。在钦天监供职的官吏负责掌管观天象,推算节气,制定历法,时人认为会推算历法的人,也懂得占星术, 皇家婚丧大典的择日也由他们定夺。钦天监官吏在宫廷任职,不允许改迁他官,无特旨不能升调、致仕,子孙世业。钦天监的天文生阴阳生,通常掌管朝廷及皇家的风水术数,地方上的则多掌管地方官府的术数活动。虽然他们也会应民间之请进行术数,但钦天监阴阳生并非寻常人家轻易能请到的,宁府的权势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钦天监阴阳司”应是作者虚构的职务了,并没有钦天监并阴阳司一说,只有掌管风水术数的阴阳生。因第十四回中,提及“阴阳司吏”,似此处“阴阳司”又非“阴阳生”之讹。停灵日数多为单数,阴阳司吏算得可卿丧礼需停灵四十九日,而尤二姐的丧礼,停灵日却只有三日或七日。
二、送讣闻
天文生算得出殡入葬日期后,会写下殃榜。接下来便是送讣闻,可卿的讣闻是在三日后开丧传送。[1]期间要设帷堂、设奠、奠酒。护丧,司书代丧主书写及派发讣告。据《清稗类钞·丧祭类》载,报丧文,“详具死者之姓号、履历及生卒年、月、日、时,卜葬或浮厝之地及出殡日期”,以便亲朋及时祭奠服丧。作者虽然没有明写讣闻的内容,但大致也不外乎此。
清代民间丧葬习俗,人死后,要立刻派报丧人到亲友家报信,有的要送“报丧帖”。报丧人要拿一把伞,到了亲友家,将雨伞头朝下,柄朝上竖在堂前,主人一看,就知道该人是来报丧的,于是,马上给报丧者做些茶点吃,同时,为死者准备“纸火”(即蜡烛香纸一类东西);设帷堂,缝白布为帷幕,以障内外;设奠,执事们将放了脯醢的奠桌安放于尸体东首的当肩之处;奠酒,将斟了酒的酒盏放在奠桌之上,再用布帛将酒、醢覆盖。[2]死者是宁府的长孙媳妇,这些细节想必也是一样不会少。
三、设道场做法事
设道场做法事,这从来就是富豪家族十分注重的事。常人春在《红白喜事--旧京婚丧礼俗》记载得非常详细,其所做道场经忏因僧侣道士以及作用的不同,而分称番经、道经、萨祖铁罐度施食(老道焰口)、居士经、禅经、瑜伽焰口、地藏十王宝灯--传灯焰口及外佛事[3]。这些道场经忏延续时间皆较长,如道经,是依丧家停灵日子的多寡决定的。道经从接三日起,直到伴宿(发引的头一天)都要有经。禅经也是与停灵的日子相结合,日子越长,禅经也就做的越长,耗资巨大。其中,水陆道场花费最为可观。民国时期的段祺瑞、吴佩孚、曹锟、江朝宗等人,请一百五十位僧人做水陆道场,仅此一项,耗资五千银元。可卿的葬礼,停灵天数足足四十九天,请了僧道三百余位念对台经,开销之巨不言自明。民间小户人家是铺不起这排场的,至多也就是意思一下。对于可卿丧礼的道场,作者写得很详细。
道场,在这里是水陆道场的省称,指设斋供奉,超度所谓水陆众鬼的法会。此俗相传始于梁武帝时期,宋代很流行。到了元、明、清又不断地增加了新的内容。明代小说《金瓶梅》中就曾写到李瓶儿的葬礼,其中对做斋七的习俗就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此处不再赘述。可卿的葬礼,在做斋七的这四十九日内,请了一百零八位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超度亡魂;另设坛天香楼,又请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业醮,超度亡灵;然后停灵会芳园,还另请五十位高僧、五十位高道,在灵前对坛按七作好事,以求托生转世之福。如此算下来,不包括钦天监的人马,单请僧人道士就达三百零七人之众。其规模之大,令人叹为观止。
接下来的程序就是做斋七。七七追荐源于旧时人们对生死的认知,认为人死后还会转世,从刚死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期,期满后即再降生。若第一期满未得生缘,须再等一期。最多到第七期,必定降生。由于死至生间祸福未定,需每隔七天要祭奠一次,请僧道替死者诵经修福,直到满七七四十九天为止。其活动有:招魂、开吊、礼鬼、解结、结亡、供斋饭、摆灵座灵床、开放破狱、破血河等等。可卿停灵是七七四十九日,此日期恰与七七追荐耗时吻合,作者虽没有对每一项做详尽地描述,按当时习俗,仪程大体如下:
首七,又名头七,一般在死后第六天举行。《杭俗遗风》曰:做七须在第六日上,故首七名曰“敲头六儿”。要用土地庙的和尚来做,首七要敲打。内容是拜十五忏,挂功德画,张挂榜文,不放焰口,观一下灯就结束。当然,也有从第七日开始做首七的,《清稗类钞·丧祭类》载:“太仓丧礼,孝服尚白,用僧道十室而八九。七日设祭,谓之烧七”。也有民间习俗认为,首七是死者上望乡台的日子,家中诸事,死者能见,故家人皆身着白孝服,通宵不眠,为死者守灵。笔者家乡的葬礼至今仍沿袭此种习俗。至于可卿的头七,依据哪一种习俗,作者没说,笔者也就不得而知了。
二七,在死后第十四天举行。因二七与煞期不远,有兼煞七法坛,或轮做送七。
三七,由和尚念受生经,晚上放焰口。佛教用《金刚经》,道教用《度人经》。焰口,为梵文的译音,也称“面然”,是饿鬼王的名称。为了避免死者投生饿鬼,丧家要遍施食于鬼神。其仪式通常在黄昏时举行。以净器盛食,右手按器,口念经咒,后称如来名号,再取食尽泄地上,以作布施,超度饿鬼。
四七,按民俗,多由亲戚出钱请和尚念经。据《民社北平指南 》载:“亦有按七唪经者,僧道番尼无定,有同时对举者,曰‘对台经’。普通皆用僧,以其价廉耳。”能够举办对台经的多为富豪之族。秦可卿的丧礼中就是采用了僧、道、尼并举的对台经。可见其开销巨费。
五七,作者在这一阶段写得尤为细致。这也是七七中最重要的一个“七”。相传在此期间亡魂须过严厉的五殿阎王关,按俗应请道士做。道士之功德有五,名曰符、朝、忏、炼、灯。符者,须先一日发符,招请神将;朝者,朝天上表;忏者,志心朝礼拜忏;炼者,水火炼度焰口;灯者,即观灯。更能破地狱,跪五方,种种作法。同时还要烧五七纸。故作者对五七这一日写的比较具体,主要做了如下描述:
1、应佛僧要开方破狱。开方(放),即开度。破狱,僧人诵念《宗镜录》中的《破地狱偈文》,以求佛祖开恩,拯救亡灵出地狱得解脱而往生。
2、传灯照亡。亡灵的冥途迢迢,暗无天日,须将燃灯置于亡者脚后,明灯指路,以照亡灵。
3、参阎君,拘都鬼。参拜阎君,拘拿鬼城中的鬼卒。
4、延请地藏王。地藏王即地藏菩萨,因其能够“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故名地藏。依佛教说,他于释迦寂灭之后,弥勒未生之前,一直在“人天地狱”之中救苦救难
5、开金桥。旧时人传说“善人”死后鬼魂所走的桥是金桥,“恶人”死后鬼魂走的是奈何桥。为善人开金桥,使其来世托生于福禄之地。
6、引幢幡。状似高杆旗子。幢,杆头安装珠宝,杆身装饰有锦帛的旗子。幡,一种垂直悬挂于高杆上的窄长旗子。
7、道士们要伏章申表。道士斋醮时,俯首屈身向上帝奏告文书,恭读表章。
8、朝三清。道教合称该教的最高境界“玉清”、“上清”、“太清”为“三清”,也称居住在其中的“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太上老君”三位尊神为“三清”。
9、叩玉帝。玉皇大帝是道教所尊奉的最高天神。
10、禅僧们行香。
11、放焰口。焰口,据佛教传说,地狱中的饿鬼腹大如山,吼细似针,一切饮食到了口边即化为火炭,故称“焰口”。僧道替丧事人家念“焰口经”及施舍饮食于众鬼神,为饿鬼超度。
12、拜水忏。水忏又叫慈悲水忏,佛教经文之一。是唐代悟达禅师遇异僧用水替他洗好人面疮后,他为报恩而作。念“水忏经”可以为死者祈求免除冤孽灾祸。
13、还有十三众尼僧,搭绣衣,靸红鞋,在灵前默诵接引诸咒。“接引咒”是接引死者至“极乐世界”的咒语。
作者在文本中交代,那开方破狱,传灯照亡,参阎君,拘都鬼,延请地藏王,开金桥,引幢幡皆是应僧佛所为;搭绣衣,靸红鞋,在灵前默诵接引诸咒则由十三众尼僧做了;道士们只管了伏章申表,朝三清,叩玉帝这几件法事,似与民俗有些不符,许是各地风俗有异也未可知,此处存疑,尚待考证。此日法事大举,宾客众,凤姐亦尽力为之,寅正起,卯二刻至,于会芳园登仙阁停灵处,各处指挥调度,供茶烧纸,无不妥帖。
六七,按俗应由女婿操办,如女婿较多,则免做或改做七七。六七以前,灵前只供素菜,六七正日,须女婿开荤。从早点心起,酒席汤饭,均宜咸备。若尚无女婿,亲属中小辈代之。因可卿妙龄无子而亡,想必此七当免。
七七,又称满七、断七,此日,丧家要举行隆重祭奠,亲朋好友均来焚楮钱,也有到墓前拜祭的,祭毕,孝子烧孝鞋、丧杖等物,并撤灵堂,放焰口。[4]
四、大殓
通常进入大殓程序时,应该是将尸首入棺。因为可卿死得突然,棺木尚未打造完备,需先选木材。薛蟠送了贾珍一副棺木,帮底皆厚八寸。清代1寸=现在3.2厘米,其帮、底厚度各为25.6厘米。纹若槟榔,味若檀麝,叩击有叮铛如金玉之音。乃是“万年不腐”的有价无市之物,号称是来自潢海铁网山上的樯木,此又是作者杜撰的稀罕宝物,为何名“樯”,个中缘由,自有方家之言,吾不敢妄度。
自顺治后期,满族一律改火葬为土葬后,棺材的形式,也是满汉有别。满族人的棺材形状呈屋脊形,内部高大,外部彩绘,富家还会在棺材上雕刻花纹[5]。据《绥化县志》载:“旗籍棺大如帐室,下宽上锐,盖厚底薄,后小于前,内以纸布糊,外加绘事。”宗室棺材前悬挂木制葫芦……”棺前是否有木葫芦的悬挂,也是满汉棺材的重要区别之一。作者只言可卿是养生堂抱来的,究竟是满族还是汉族,无人知晓,唯一明确的是,文中没有提及棺前有木葫芦悬挂着。
大殓的程序是抬棺于灵堂中央的偏西处,置于两凳之上,棺中放入棉被,棉被的四角置于棺外。移尸于大殓床,将大殓床上的衾被掩上,在将衾被下的布绞直结三道,横结五道,结绞毕,举尸入棺。将死者生时的头发、牙齿、刚死时剪下的指甲,填在棺中的四角,并用卷起的衣服填满空缺之处,固定尸身,最后将垂于棺外棉被的四边以先掩足、次掩首、先左后右的顺序覆盖,在主丧、主妇凭棺痛哭后,妇女回避,工匠入内,盖棺,下钉。[7]至此,生死阴阳两隔,永不相见
五、设铭旌、魂帛
铭旌也称铭、旌铭。在治丧时设立。《礼仪.士丧礼》“为铭各以其物……书铭于末,曰某士某之柩”。郑玄注曰:“铭,明旌也,杂帛为物,大夫士之所建也,以死者为不可别,故以旗识之”。铭旌在出殡时张举在灵柩前的旗幡,祭奠时倚放在灵座之右,入葬时覆于棺盖上。铭旌的使用主要限于官员,平民之丧不用铭旌。清朝时期的丧葬铭旌有严格的等级定制,《钦定大清会典》记载:铭旌以降帛,三品以上九尺,五品以上八尺,八品以上七尺,九品官或有顶戴者为五。这种旗帜既有引魂、炫耀官职的作用,还可以增加出殡仪仗的气势
贾蓉只不过是个黉门监。一个国子监的监生,其妻之丧不仅执事受限,铭旌也不能够十分体面。赶紧捐了个官位,那铭旌上就可以大书:“奉天洪建兆年不易之朝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恭人之灵柩。”也是沿袭了明朝的体制,大清律规定,五品官之妻称宜人,四品官之妻称恭人。若是丧礼,按当时旧俗,可将死者的等级再提高一级,于是,秦可卿一死,竟连升三级!又体面,又风光。也因为捐了这龙禁尉的官,执事也相应多了,(至于“全副执事”的详细清单,若要细列,不少于千字,本文从略,不作细谈。)终归所有执事陈设皆系新制,光艳夺目
六、出殡
大殓之后,要将灵柩停放一段时间后再进行安葬,停柩待葬谓之“殡”。《礼记.檀弓上》云:“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之宾也。” 殡取义于宾,意为宾客。装载死者灵柩将离家远行,犹如宾客。停柩的地点一般在正堂的西阶,有的则停于宗庙,后世还常常把待葬的棺柩暂寄在佛教寺院中[6]。可卿的灵柩便是停在铁槛寺里。
出殡也称发引。发引前一日称“伴宿”,因次日发引,故亲朋好友此夜可留宿。宁府的伴宿之夕,还请了两班小戏及耍百戏的,“一夜中灯明火彩,客送官迎,百般热闹”。
及至次日天明,吉时一到,开始送殡。六十四名青衣请灵,铭旌上大书:“奉天洪建兆年不易之朝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恭人之灵柩。”其中,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前来送殡的官员。
在清代,王侯贵族的等级划分依次为:亲王,郡王,公侯伯子男。这日,前来送殡的,有四郡王:东平王、北静王、南安郡王、西宁郡王。除了缮国公之孙因祖母亡故守孝没来,当时的八公来了七公。还有诸王孙公子,不胜枚举。堂客来了有十来顶大轿,三四十小轿,连家下大小轿车辆,不下百余乘。各色执事、陈设、百耍,浩浩荡荡,摆了三四里远。沿途路旁又摆了四位郡王的各家路祭。所谓路祭,在清代时期,通常是由死者生前的友朋联合集资购置酒食祭品,在灵柩经过的大街上彩棚高搭,摆筵设席,和音奏乐。推荐一名声望较高的长者主祭,灵柩一到,众人皆跪伏迎接,主祭者献祭品于柩前,行一跪三叩之礼,宣读祭文,孝子哭谢,灵柩继续前行[7]。据《清稗类钞·丧祭类》载,富贵之家,路祭多至数十起者。可卿葬礼的路祭,是由四郡王自家组织的,自然不需集资,那筵席和祭品的规格更非寻常人家可比。“一时只见宁府大殡浩浩荡荡,压地银山一般从北而至”,随后出城,直奔铁槛寺行去。
至此,秦可卿的葬礼即告谢幕。
在前八十回里,曹公也曾写过一些丧事,贾瑞、尤二姐、秦钟这几个人的葬礼,只是略点笔墨,一带而过,其简俭就不消说了。只说宁国府老太爷贾敬的葬礼,虽说他的辈分地位要高过他的长孙媳妇秦可卿,但是,葬礼的规模较之可卿就不可同日而语了。为了凸显可卿丧礼的隆重奢华,也许是为了避免重复笔墨,作者安排贾敬死在老太妃送灵之日,因贾府上下去给老太妃送灵,府内无人,兼天气炎热,贾珍也无意尽其所有为老父治丧,其丧仪便显得仓促粗简,不能从容。只在“三日后便开丧破孝,且一面做起道场来”,寿木是“早年备下寄在此庙,甚是便宜”;外头之事只是“暂托了几个家里二等管事人”应付,大管家凤姐在荣府忙别的事情,直接没露面;执事的仅由六七个贾氏子孙承担了;是否有前来送殡的恭候王爵也只字未提;言语中无不透露出因陋就简的信息来,由此种种,较之秦可卿的葬礼规模,这位宁国府老太爷贾敬的葬礼就显得不大奢华了。
尽管作者对可卿丧葬仪式的篇幅着墨甚多,但还是省去了整套仪程的首尾细节,若要写全,篇幅太过冗长。但这已经足以显示出可卿葬礼之奢华。丧葬礼仪的出现,是源于人们原始信仰中认为灵魂不死,以及对鬼神的崇拜。《孟子.滕文公》中说:“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壑。”从最早的猿人出现算起,人类已有三百万年的历史,在遥远的荒古时代, 早期原始人没有安葬死者的习俗。从最原始的弃尸荒野,任鸟兽啄食,到衣覆尸身入土掩埋,丧葬礼仪的出现也只是数万年前的事[8]。
若说元春省亲是通过生者来彰显贾府的“繁花着锦”之华美,那么可卿之丧,则是透过死亡写出了另一番“烈火烹油”之奢靡。归根究底,可卿从第五回出场,到十三回而亡,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虽说是活得不大久,但是,她的一生,由生至死,无比奢华,这,却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她的葬礼,是整个文本中一部重头戏。所有相关葬礼的章回中,独独她的葬礼显得格外奢华抢眼。
因作者在开篇即声明书中所写之事均年代无考,笔者只能依据《红楼梦》的成书年代,查阅古代丧葬仪式的相关资料,对于可卿葬礼的仪式做了简单的注解,奈何吾辈浅薄无知,纵有不到之处也在所难免,恳请方家给予指正为感。
参考文献:
1.《红楼梦脂评汇校本》汇校:吴铭恩。第159页。
2.5《家族丧葬文化--中国家族文化》第二讲。作者:胡中生。
3.《中国丧葬史》作者:徐吉军 江西高校出版社 第499页。
6.7《清代满族的丧葬习俗》作者:岑大利。
8.《中国古代丧葬习俗》作者:周苏平。陕西人民出版社。第1页、第23页。